Re: [申訴] Wow版 版主Induction版規標準模糊與職씠…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06/25 03:17),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事發經過: 1.for板務檢舉者,對於In版主以"原文已被修掉不影響閱讀為由而不做處理"之理由, 做出之不處分判決結果不服,於組務層級提出申訴。 2.for以組務檢舉者身分,檢舉版主以"被水桶者既不受歡迎,故板主也沒有服務之義務" 之理由,拒絕與之溝通,認為版主作法不當,提出檢舉。 3.for板務受處分者,對於版主有關"吐不出象牙"之判決理由不服,提出申訴。 爭點: 1.違規者之違規行為經修改後,是否得以避責? 2.版主對於使用者之回應義務,包含哪些? 又不包含哪些? 跟有沒有被水桶有關嗎? 3."吐不出象牙"是否暗諷為狗? 對判決結果有差嗎? 說明: 1.關於違規後修文 本點於上案 ( #1D_XuTD5 ) 之3.a.中,僅就該案推文中得知之片斷訊息,要求版主 『對於鬧板/辱罵/挑釁等,會傷害他人之惡意行為,縱使修文或自刪後已不影響閱讀, 此類違規,犯規行為在事發時已經成立,無異於撞了人就跑, 於法於理都應挖出證據來懲處,煩請版主這方面,未來請修改作法。』 現於此申訴案中,就完整資訊,做出完整說明如下: 必須參考的關鍵,除了"發言本身有沒有觸犯板規"之外,尚包含兩方面 a.受害者感受。 b.對看板風氣是否有負面影響,足以達到版主必須主動懲處之必要。 若受害者檢附證據檢舉,就須參考編輯記錄查證後,依照板規處理, 沒違規就答覆,有違規就照規定懲處,一切依法處理; 若受害者無意檢舉,就由版主自行斟酌是否有必要懲處。 以上結果其實可以察覺,後續修不修文尚在其次,就算沒修文,發言留著也一樣結果, 只要受害者有檢舉,無論有沒有被修改,踩線就是懲處; 只要犯行不重,且受害者無意檢舉,對誰都沒有壞處,實無處理之必要。 以上是原則之說明。 回到本案之事件,亦適用上述原則。 該行為乃僅侵害個人權益之案件,受害者既不具檢舉之意願, 且言詞未達足以影響看板風氣之程度,自無須另立案端懲處之。 故本申訴,組務判決: 版主之不處分判決合理,維持原判。 2.關於版主不想回 首先,有沒有被水桶其實根本不是重點,根據本站站規之"版主權利義務規範", 版主之責任為: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是的,"回答"從來就不是版主的責任之一,版主是對看板負責,而不是對使用者負責, 版主的服務對象是PTT,而不是使用者只要版管得好,願不願意跟其他使用者討論怎麼管板,根本不干涉。 所以除了版主的責任之外,都不是版主的事情,包含站內信溝通只是申訴程序, 不回信或設黑名單都沒差,甚至不答覆組務板之申訴也沒差, 沒有牴觸站規,只會影響判決結果,若確信該案有把握,不理會亦可。 當然,還是有站規規定要回的就不能不回,例如站規11說駁回檢舉一定要回理由。 但跟使用者討論板務從來不是義務,跟其他同事討論板務才是義務。 故本檢舉,組務判決: 檢舉無理由,駁回檢舉。 另外附帶說明,對於版主舉例之酸酸信,組長本身稍有經驗,可提供參考: a.忽視信中酸味,查看其是否有指述之標的。 b.若信無重點,直接刪除;若信有重點,且必須回答,則僅回答重點,其餘略; 若信有重點,但無必須回答之項目,保留信件但不想回就不回。 c.久而久之,自然麻木,修養會異於常人的高一截,算是附帶的優點... 依以前某八卦版主之經驗談,平均每星期收到一篇三字經辱罵信, 建議版主不妨笑笑就算了,小板的版主還沒機會收這種信呢XD d.另外,板務站長對於某組組長詢問"版主是否有權設黑名單"並無明令禁止, 僅表示"若版主設黑名單,申訴者無法寄信時可直接上組務申訴", 對於難以接受之使用者信件,黑名單亦無不可,唯須時常關注組務以保障權益。 3.關於象牙... 其實這類案件,陷入對文字的深入探討就失去意義了,話語有沒有傷害性, 不是國學宗師說了算,而是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去衡量是否具有攻擊性。 以上單針對言論,而管板除了斟酌言論本身,尚需考量看板風氣影響度、因果關係等, 是由於有其對看板管理有正面幫助,組務於上案 ( #1D_XuTD5 ) 之1.b.已有說明。 因此,是不是具有罵狗的意圖不是重點,整篇對話看下來,本身帶貶意又有酸味, 做此懲處並無不妥。但對於版主起先之判決理由,罵狗云云用語,稍嫌武斷了些, 或許是為了避嫌,或許就是暗諷,兩者都不無可能。發言者動機如何, 裁決者並無讀心術可查知,僅能照前後文意,依一般社會通念,斟酌其是否具攻擊性, 在沒有100%確切依據之前,不宜臆測使用者之動機。 後續要補充三萬字說明判決之邏輯、想法都OK, 但"判決理由本身"必須有確切之依據,方為妥適。 由於判決無不妥且申訴者亦無意平反,故本申訴,組務判決: 請版主於懲處公告文修改判決依據,對其行為結果之違規陳述即可。 另外,上案 ( #1D_XuTD5 )之2.第二段,亦有關於"引戰"的說明, 主要不是開戰什麼的... 而是語氣、態度... 這才是關鍵,引起爭端的是挑釁的態度, 而不是誰先開口說對方錯,畢竟"不認同別人觀點"這事情本身很合理, 問題在於不可以用嗆嗆的語氣,這對看板討論風氣十分負面,版主理當限制之。 因此,for所說"是應戰不是引戰",應是對於違規之處,有所不瞭解... 白話講,引戰是說你語氣帶挑釁意味,不是說你"帶頭"吵架的意思囉~~~~。 所以第二個警告之板規適用亦無不妥。 4.其他說明 對於判決內容有任何不合理之處,建議的做法是寫信討論,溝通後仍不服後上訴 很多事情一開始是可以好好說的,版主也是有想不周到的時候,好好說對大家都好, 我也有被冤永久桶過,會不爽可以理解,但語氣嗆嗆的真的沒有幫助, 寫信好好講才是最有效的方法,假設溝通無果,對未來上訴也比較有正面效益。 尤其是跟其他路人爭論,對看板、對個人都是有害無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2

06/25 07:37, , 1F
辛苦了
06/25 07:37, 1F

06/25 10:52, , 2F
辛苦了! 看完眼睛應該要好好保養
06/25 10:52, 2F

06/25 14:23, , 3F
感謝版主撥冗裁決. 關於第一點部分WOW板規已依裁示修改
06/25 14:23, 3F

06/25 14:24, , 4F
第三點部分轉錄判決後便修文更改判決依據.
06/25 14:24, 4F
Induction:轉錄至看板 WOW 06/25 14:24

06/25 14:46, , 5F
已完成組長交辦事務
06/25 14:46, 5F

06/27 17:22, , 6F
關於引戰說明,借轉入FN板編輯板規說明
06/27 17:22, 6F

06/28 01:04, , 7F
公告或判決都可自由引用
06/28 01:04, 7F
文章代碼(AID): #1E1EBZxU (Sub_GOnline)
文章代碼(AID): #1E1EBZxU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