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版主標準不清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小小晴兒愛吃草)時間13年前 (2011/03/30 09:24),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ashleybaby (小小晴兒愛吃草)》之銘言: : 案件申訴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 申訴人:ashleybaby : 申訴看板/板主ID:Maplestory/lkkkim :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 寫被搶心得 並無討戰 卻因為版主和搶圖者認識 : 就把我扣上扯到PTT所有人的罪名 : 並在所有違規者中最先刪文並處分 :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 無討戰之意版主卻未提醒就先刪文章 : 就因為推文理有對搶圖者不利的言語 :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 ==違規原文== : 很久沒在ptt發文 : 版包文也被刪除了 : 平常只是上來看看文 : 沒想到一發就是這種讓人心情不好的文章 : 我知道人家是大咖 : 要噓就噓 : ----------進入正題---------- : 話說最近打熊獅王正夯 : 於是我們幾個好友決定找個空頻來等 : 順便帶我的嫩嫩減個窺 : 等啊等 等了將近一個小時 : 陸陸續續來了幾批人 : 我們都是說 : "拜託 等好久了 麻煩請你們換頻喔 謝謝" : 大家都知道 被搶被卡感受都不好 : 有點同理心 大家玩遊戲玩的愉快不是很好嗎? : 直到最後的10分鐘 : 來了兩位偉大的咖 : ID我就不明講了 ==>某十全咩<== : 其中一位是ptt大咖咩~~有看板的都知道(話說我也是鄉民啊) : 好說歹說都不肯離開 : 還放了五子棋在傳點寫說 : "贏了就不搶進" os:這是哪門子的歪理啊!! : 一開始我們工會的都以為是自己人在玩 : 都站在傳點誰知道是誰開的遊戲啊? : 直到進場的時間到了 : 他還真的進來了呢!!! : 後來技能太亂 熊獅都被一起招出來 : 我這隻小嫩嫩就被搞到斷線了 : 後來工會的跟我說 : 進來的兩位仁兄 : 不知道誰拿了測謊 : 測我家的打手 : 這會不會有點 太過分了?? : 鄉民百百種 有好人 有壞人 有小白 : 最後祝大家玩遊戲都不要遇到瓜農與小白 : ==板主公告== : 文章代碼(AID):已刪 : 03/27 ashleybaby [心得] 原來這就是鄉民 : ashleybaby,板規二-3,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刪文記一小點 : ------------------------------------------------------------- : 不爽誰的話,遊戲裡有廣,你可以鬧的全伺服的人都知道, : 有問題的話,請你私下跟他僑,不需要把紛爭帶來楓板, : 更不需要把PTT所有人都扯進來。 : ==溝通紀錄== ashleybaby:那我有疑問了 你說我違反版規2-3 2-3標題為 03/30 09:11 → ashleybaby:3.禁止伸手、徵公婆、約戰、幫扣名聲文 03/30 09:12 → ashleybaby:我的文章理都沒有 為什麼要記我點我不懂 而且我講話 03/30 09:12 → ashleybaby:也只是陳述事情並無引戰 望偉大的版主明察 03/30 09:13 我沒說你引戰,應該要算約戰,這是你跟C板友的私人恩怨, 2-3只是標題沒有打出私人恩怨四個字,內容請看一下好嗎。 ※ 編輯: lkkkim 來自: 59.126.166.3 (03/30 09:16) → ashleybaby:姑且不提你慫恿人開廣 多多少少讓人覺得有些不公平 03/30 09:15 → ashleybaby:約戰的定義是啥?難道打心得文 就是約戰嗎? : ========================================================== : 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45.239

03/30 09:45, , 1F
我只想說,你的違規原文,不是原文,原文請洽楓板精華區
03/30 09:45, 1F

03/30 09:51, , 2F
z-18-2-171,且你的申訴文章標題也不符格式^^
03/30 09:51, 2F

03/30 11:39, , 3F
路過一下 2-3是包括標題+內文補充 不是標題而已
03/30 11:39, 3F

03/30 11:39, , 4F
不然版規也不用那麼長篇大論了-.-
03/30 11:39, 4F

03/30 14:56, , 5F
推文不一定看得到 且文意表達不清楚 麻煩寫信溝通一下吧
03/30 14:56, 5F
文章代碼(AID): #1DaePUZf (Sub_GOnlin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DaePUZf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