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OW版版主 statue 濫用職權 不當水桶 먠…
※ 引述《SCU5566 (優質東吳五六)》之銘言:
: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1.版主桶了又解除,就結果而論是誤桶了,經站內信申訴後已經解桶,
^^^^^^^^^^
請注意劃底線的字,有些地方沒有細節,因此只能就結果來論,沒辦法審酌動機。
: : 桶錯劣錯在熱門板偶爾會發生,只要頻率或理由未太過誇張,並未到達警告的標準
: 由證據(附件三) 顯示版主能依PTT調閱推文記錄 , 因此 statue 版主先前誤刪說法
: 乃公然說謊.
: 既然看得到推文就沒有 " 手誤 " 刪除推文一事 , 也沒有 " 桶錯 " 一事.
^^^^^^^^^^^^^^^^已判決 ^^^^^^^^^詳細如下~
時間軸: 版主水桶 => 打公告 => 公告打一半取消 => 解水桶 以上歷時20幾分鐘左右
板務處分已於溝通程序中撤銷水桶,依照申訴程序,組務這邊並沒有介入空間。
所以只剩「檢舉版主桶人不公告理由」、「檢舉版主亂桶」兩點要釐清,
但這兩點其實有點一體兩面的味道,因為有理由才能審酌版主有沒有亂桶呀~
1.打公告及取消公告之間,無論是沒複製到就懶得貼公告;還是根本就不想公告;
或者真的新警察,天兵到不曉得有新功能可查編輯記錄,總之就是沒公告判罰理由。
而組務這邊,不需要審查其原因是什麼,反正沒公告理由,就結果來說已經違規,
既然違規了我就是下判決,並不會因為他沒公告是有其他原因而影響判決。
2.版主下水桶時一定會有理由,通常是認定user行為已經達到"判罰標準",
但此案板主當時,並沒公告理由(違規並已判決),正因為當時沒講理由,
這個水桶究竟是亂桶還是桶錯改判,事後已經無法追查,難道要送刑事局測謊?
在無法確認是否亂桶前提下,當然只能就結果而論,就是版主判錯了然後改判,
"判錯後修正"這種情況是組務可以接受的,在ID_Problem上滿滿都是,
除非理由很離譜,或判錯的頻率過高,否則未達組務處分標準。
而新證據上版主解釋是,覺得那些噓文有鬧板之嫌而水桶,
組務這裡並不覺得該理由很誇張,因此這點沒有下組務處分的必要存在。
至於為什麼後來又解了? 可能只是思考之後,認為沒達到判罰標準;
或接到申訴或抗議後自己也覺得不到水桶程度,都是各版偶爾發生的情況。
基於上述兩點,組務認為此案原處分已經足夠,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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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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