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D-GundamO板主dreamwing11判決標準不一
※ 引述《an138 (我不知風往何處吹)》之銘言:
: 申訴案件申請
:  ̄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 看板名稱:SD-GundamOL
: 申訴板主:dreamwing11
: 申訴理由:
: 板主執法標準不一
: 一樣的推文一個能被釋放
: 另一位卻不能
: 且版主沒為自己的標準道歉 故該標準已經為d板主的執法依據
: 所以我也應該被解除水桶
: 先說明一下laxgenius跟我的過節
: 在這篇
: #1AFt6RZ8
: 最底下的推文
: [m→ laxgenius :這遊戲扣除你之後會好很多阿! 07/09 19:14
: 我想看到這誰都會不高興 且也是很嚴重的挑釁跟人身攻擊
an138板友,您申訴是應有的權利,但是內容煩請符合事實,
本行推文您是為了說明您與laxgenius的過節?
本來我一直將您當作是對本版貢獻良多的板友,
但是看到如此不符事實的言論,
讓我開始懷疑您的為人還有您以下所有的申訴內容。
由於此次事端,讓我必須去瞭解 an138 與 laxgenius的過節,
所以我開始爬文,才發現本行推文出現在#1AFt6RZ8。
當我於#1AUUWQph 此篇公告文中對本行推文進行處置時,
您有以下推文︰
推 an138 :你沒發文我還沒發現那句勒 那句話還真他媽的難聽 08/06 08:39
這表示您根本就沒發現本行推文,更遑論是您與laxgenius的過節。
如此倒果為因、刻意偏袒自己的言論,我覺得實在是非常的糟糕。
: 經過:
: 前天有人被水桶 推了一句
: [m推 laxgenius :怎麼一過中午就聽到狗叫聲了(咦?)
: 昨天就被釋放
: 後來原本他有被水桶
: 但是事後水桶被解了
: 因為
: #1AUQqgVm
: 經過laxgenius來信解釋,
: 鄰居家有養狗阿,我被狗叫聲吵醒的,
: 剛好睡到中午過後...
: -----------------------------------------------------------------------------
讓我來告訴你為什麼最後我判定撤銷laxgenius本次水桶,
1.您的檢舉方式完全不符規格,而且屢次檢舉,沒有一次是符合格式的。
按照板規,不符格式的檢舉板主有權不受理。
2.laxgenius的推文的確是有弦外之音,但是我並不清楚你們兩人有何過節,
所以光看推文,我完全沒辦法判定他是在影射你。
當然,這跟您檢舉文未加詳細說明也有關係就是。
在此我還是想問您一句︰〝為什麼你會認定laxgenius是在影射您?〞
3.d版主發第二篇公告( #1AUQqgVm )暫緩laxgenius水桶,
您在本篇公告中有以下推文︰
噓
08/06 00:34,
08/06 00:34
噓
08/06 13:40,
08/06 13:40
→
08/06 13:41,
08/06 13:41
→
08/06 13:41,
08/06 13:41
若真要追究laxgenius的水桶,您天數必定不會比他少,
我認為您與laxgenius都曾經發表對本板有貢獻的文章,
不願意因此剝奪你們的發言權,當然還有其他一同起鬨的板友。
我認為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標準,我以高道德標準來看待大家,
不必要不希望使用規定來牽制各位,為何您不能接受以和為貴,
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 我會請A版做最後裁定,
: 最後是被釋放
: 再來是我今天也推了一樣的一句
: → an138 :怎麼一到晚上就聽到狗叫聲了(咦?)
: 這樣就被水桶30天?
: 已經寄信給版主未做回應
: 照版主的標準我應該也要被釋放 但是卻沒有
又是選擇性發言的片面之詞,看來你還是沒有搞清楚板主的標準,
laxgenius水桶撤銷的原因在此簡述︰
1.您未以正確方式來信檢舉。
2.站在我的立場,我看不出來laxgenius是在影射您,您也未加解釋。
我在後來的公告文裡有說到,如果有人了解an138與laxgenius之前有何過節,
可以說明,往後我會以更嚴格的標準來注意。
事件至此事告一段落。
但在這之後,您一再發表針對性的言論,且屢勸不聽,板主群至此實在忍無可忍。
: 案件說明:
: 以下是我寄給d板主的信
: ---
: 我只推了一句 一模一樣的一句
: → an138 :怎麼一到晚上就聽到狗叫聲了(咦?)
: 然後我的解釋是:
: 我家鄰居家剛好也有養狗阿,我被狗叫聲吵醒的,
: 剛好睡到晚上過後...
: 你也不能證明我說謊阿
: 該照你昨天的標準水桶放人了
: 那我現在也可以出水桶了吧 我違規的那句跟他一模一樣
: 沒道理他能被放我不能被放 你說是吧
: 請解我水桶
: 謝謝 麻煩了
:
: ----
: 以上是我寄給板主的信 但是他不回應我
: 請作裁決 謝謝
不好意思,我有回應您的來信,如果您是指d板主未回信的話,
相信我的理由也足夠了,〝我們實在不想玩文字遊戲〞。
: 相關佐證:
: SD-GundamOL
: 文章:
: #1AToHuxd
: #1AUQqgVm
: #1AUUWQph
: #1AUh0Gfm
: #1AUiPOlM
: 煩請申訴板板主花點時間把這幾篇看完
: 就可以了解我的訴求
: 我只是希望該板d板主不要標準不一 昨天放了人
: 今天一樣的事 沒道理不放 這樣難免管版不會給人說話
: 希望他能盡快的解除我水桶
: 謝謝
: 再補充一下 SD板的板主很可能會說這次的事件
: 是因為我亂板來水桶我 我推的那些東西是在亂板
是,您的行為已經可以亂板論,我屢次勸告您適可而止、請自重,
但您依然我行我素,屢勸不聽,不過置始至終我都沒有因此而將您水桶。
: 但是 試問 如果不是d板主相信那個蠢理由 然後放lax從水桶出來
: 會有這些後續事件發生嗎? 難道這次事件板上的亂象 版主都沒有責任?
撤銷水桶的原因不是因為laxgenius的辯解,詳情不在贅述。
板上亂象板主群絕對是難託其責,但是我們絕對是盡力做好了。
如果我可以使用者而非管理者的角度說一句話,
我希望告訴您︰求人未獲回應時應反求諸己。
: SD板的版主也欠SD板的板友一個道歉
: 板主群事後都沒任何道歉 lax事件最終結果的那篇也沒提到相信這種理由的事情
: 很擺明就是不想承認自己的錯誤
d板主於第二篇公告文中已針對有失考慮道歉,不知您是真的未察還是刻意忽略?
但是除此之外我想請問板主群何錯之有?
: 既然如此的話 那我為何推同樣的東西會被水桶30天?
: 照版主這次的邏輯跟標準 推這些東西都是沒問題的才對阿
: 因此希望能解除我的水桶
: 這位板主完全沒回過我信 我想就算等三天也等不到回應
: 且在水桶我那篇的發言說
: ---
: 此次水桶別再來信囉唆了!!
: 有事組務版見!!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202.7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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