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ToS版 ice0514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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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1236711 (藍琦)時間9年前 (2015/05/03 22: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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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b1236711. 被申訴人:ice0514. 看板板名:ToS. 申訴訴求:依板規撤銷水桶,以及 ice0514 自行新增的無效力板規. 申訴內容:. 被處分文章 文章代碼:#1LCrM1ZK (ToS).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ToS/M.142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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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ce0514 (五子)時間9年前 (2015/05/04 03: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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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您的案例與上方兩人爭吵無關,也分開在不同的公告、判決文中. 您的水桶判決 #1LD3c3WN (ToS). 該文章其他人爭吵之判決 #1LDOa4RZ (ToS). 請勿混為一談。. 二、. 此案依據檢舉區被指名挑釁之bookticket板友檢舉受理後審理. 我在哪? z-2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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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3→)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1236711 (藍琦)時間9年前 (2015/05/04 18:25),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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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是為未參與其事的組長說明,與混為一談無涉. 難道你要表達的事板主沒有判斷空間,別人說我挑釁就算是挑釁?. 現有一球在光滑水平面上等速運動. 你說的話就像是說. 他其實是在做簡諧運動,只是他沒有接上彈簧而已. 「並非此球沒有在做簡諧運動,而是此球沒有接上彈簧」. 挑釁的定義清楚明白,既未引起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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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1236711 (藍琦)時間9年前 (2015/05/23 07: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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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與組長信件往來,得知不是原案續審,必須重新提出. 而板上的兩篇文章亦成溝通內容,稍後附上. 申訴人:b1236711. 被申訴人:ice0514. 看板板名:ToS. 申訴訴求:依板規撤銷水桶,以及 ice0514 自行新增的無效力板規. 申訴內容:. 被處分文章 文章代碼:#1LCrM1Z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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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1236711 (藍琦)時間9年前 (2015/05/23 07: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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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b1236711 信箱]. 作者: ice0514 (五子) 看板: Sub_GMobile. 標題: Re: [申訴] ToS版 ice0514 判決. 時間: Mon May 4 03:05:08 2015. 一、. 您的案例與上方兩人爭吵無關,也分開在不同的公告、判決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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