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ToS版 ice0514 判決
共 10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1236711 (藍琦)時間9年前 (2015/05/23 07:52),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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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b1236711 信箱]. 作者: b1236711 (藍琦) 看板: Sub_GMobile. 標題: Re: [申訴] ToS版 ice0514 判決. 時間: Mon May 4 18:25:02 2015. 此處是為未參與其事的組長說明,與混為一談無涉. 難道你要表達的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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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1236711 (藍琦)時間9年前 (2015/05/23 08: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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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b1236711 信箱]. 作者: ice0514 (五子). 標題: Re: [申訴] ToS版 ice0514 判決. 時間: Mon May 11 06:31:53 2015. 板主在審理時,認為你的行為有違規的情況才會判決有罰則. 若認為沒有違規,就不會有罰則,會駁回原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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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1236711 (藍琦)時間9年前 (2015/05/23 08:24),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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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篇的回應. 又用一句話帶過有沒有爭端的問題. 既然你認為沒有爭端,我就再來幫你翻一下字典. 爭端:引起爭執的事因。(http://goo.gl/mgojyx). 乍看之下什麼都沒解釋到,不如再看一條. 爭執:各執己見,不肯相讓。(http://goo.gl/LKqFoL). 本人跟你在組務板言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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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ce0514 (五子)時間9年前 (2015/05/27 06: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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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回應不代表你的行為沒錯. 對方不與您吵架端因對方知道吵架只是違規. 不代表您的行為沒有製造事端,引起衝突之情事. 挑釁. 我的認定是. 單方面的去對他人進行嘲諷、叫囂、引起不滿、攻擊等等. 我完全沒有甚麼影響說. 就只是跑個流程,結果我也不意外 都說室友了. 但您是否忽略了帳號部的判決 有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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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25→)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1236711 (藍琦)時間9年前 (2015/05/27 06: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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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行為即使有錯,不代表我有違反板規. 對方不與我吵架端因對方知道吵架只是違規,那便很好. 我不向對方進行謾罵,也是現同原因. 事端爭端之說,我已附上超連結. 究竟是你不願了解,或是了解後不願接受,. 抑或是接受後無法自圓其說,總之此事是揭過了. 此處即為自承不依板規判案. 不依文字本意反而自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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