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7
※ [本文轉錄自 iwanttosleep 信箱]
作者: bingtsien (冰餡)
標題: Re: 判決請教
時間: Wed Sep 25 21:37:59 2019
我先回一部分喔
板黃是指 ptt的制度就是這樣
行政 立法 司法 集中在版主身上
任何一板都是板黃啊
我這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
1. APTX4869 就是檢舉你引戰
沒有什麼程序錯誤問題
我前幾封信有說 這樣的檢舉方式 在板上是允許的
並不是每一個板檢舉制度都要照站規
2.
版規訂出來,判決標準不依版規卻依版主自個兒說的算?
引戰標準本來就是版主自由心證
這沒問題吧?
這有違反什麼嗎? 我真的不知道哪一句話觸動你的神經
讓你的回信這麼讓人不舒服
3.
我並無承諾我要犧牲我的言論自由去捧你做版皇
同我上所說 我板黃只是舉例 行政立法司法 集中在版主
沒有要你捧我
板上就是有規定不能做的事,我舉例的交易文 政治文 外掛文
就是大家犧牲自由言論啊
4.
既然您都以版皇自居
了
好好一個寶可夢版,僅容版主不容版皇
再次強調喔
我不懂我現在行為哪裡不講理了
我真的只是在陳述ptt 的狀況
5. bmw 案我等等看
6.
引戰就是自由心證沒錯
我也說了版主仍受監督
可以上訴
板黃=行政立法司法集中一人 只是陳述事實
我沒有說我不聽建議喔
我板規也是反反覆覆聽版有意見修了好幾次
如果你有問題再提出
但可以口氣好一點嗎
我知道你很用心,
但我也是要花時間問人 或是想要怎麼回覆
以上
※ 引述《iwanttosleep (歐歐睏〃☆)》之銘言:
: ※ 引述《bingtsien (冰餡)》之銘言:
: : 1.
: : 板規未提及之事得依站規處理
: : 就是可以參考站規的標準
: : 並不是一定要照站規走
: : 板上檢舉模式已行之有年,板上多數使用者都有默契
: : 如果多數使用者對於檢舉模式有不清楚的地方
: : 可以把板上的默契明文化,寫得更清楚
: : 不代表之前的程序是錯誤的
: : 2.
: : 引戰的標準
: : 基本上就是我說了算
: : 版主在ptt就是板皇 身兼立法 司法
: : 但跟皇帝不一樣的是ptt 還是有很多人在監督你
: : 所以不存在你說的,你講的話沒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板規等等
: : 你違反的就是引戰板規
: : 加入ptt前,你就有同意使用者條約,為了維護ptt
: : 使用者為配合站規勢必會犧牲言論自由,以維持看板秩序
: : 就像我之前舉例的,有些版不能談政治,不能談交易等等
: : 所以沒有與
: : "言論自由抵觸" 之事
: : 如果你不認同,站規賦予我限縮你言論自由的權力
: : a. 不使用ptt
: : b. 向站方申訴
: : 3.
: : 我沒收到,但我認真覺得不需要太執著與此事
: : 4.
: : 肥宅 那句就我認定沒必要判
: : 以上感謝你的來信
: 版主這可真大的口氣,那麼我也無需跟您客氣來客氣去。
: 1.
: 版規,規範版上所有使用者
: 版主,亦是版上使用者之一
: 版規未提及之事得依站規處理,此事版主不照站規走,亦即不照著版規,自然是違反版規
: 。
: 我可沒說之前的程序是錯,僅說此次版友 APTX4869 之檢舉程序是錯的。
: 這事您不依版規走,自然跟版主您沒得好談。
: 2.
: 引戰標準您說的算?
: 試問版主有凌駕版規之上嗎?
: 版規訂出來,判決標準不依版規卻依版主自個兒說的算?
: 簡直是個荒謬至極的謬論
: 如此狂妄自大的言論,還視版規於無物,呵
: 您真以為版主即版皇?
: 不錯,我是同意了批踢踢之使用者條款
: 使用者條款第5條,我所承諾的是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方式使用批踢踢,並承諾遵守中華
: 民國相關法規及網路國籍慣例。
: 版規及站規,身為批踢踢使用者應當遵守
: 但我並無承諾我要犧牲我的言論自由去捧你做版皇
: 此事,不可能是我不使用批踢踢
: 也更不用你建議必然會向上申訴
: 既然您都以版皇自居了
: 好好一個寶可夢版,僅容版主不容版皇
: 3.
: 沒收到是吧?
: 標題: R: [發問] 錯誤訊息: Received RPC with NULL value
: ※ 引述《tomioki (Tomi)》之銘言:
: : 壞消息
: : 我另一個朋友昨天解了沒有花圈了
: : 聽說這個“bug”修掉了
: : 我朋友的朋友也沒拿到花圈
: : 都只有色違
: : https://i.imgur.com/kHCvAcw.jpg
: 在此附上該信件之截圖
: https://i.imgur.com/ShfIFRT.jpg
: 依版友所提供之圖中該色違伊布為2019/9/22所捕捉,依官方公告目前在這段期間,野外
: 無法遇到伊布,故排除透過野外捕捉獲得此色違伊布。
: 已經證實經 暑期調查之外的特殊調查 及 田野調查 所捕捉之伊布為配戴花飾之伊布,故
: 也排除透過暑期調查之外的特殊調查 及 田野調查 獲得此色違伊布。
: 故能確定版友所提供之色違伊布為暑期調查所獲得之色違伊布。
: 最後,該版友所提供之圖中的色違伊布並無配戴花飾,如此便證實了 bmw3633 提供錯誤
: 情報且未更正。
: 這樣判還是不判呢?
: 4.
: 這就又回到第2點,既然認為版主即版皇
: 那沒有討論價值與必要。
: 最後看來您與我的觀點相差甚遠,但還是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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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25.216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wanttosleep (36.226.89.157 臺灣), 10/01/2019 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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