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PuzzleDragon版版主判決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sinra)時間9年前 (2015/03/29 23:19),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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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板主申論,提出以下我的論點 a. 版主質疑我是否為呂龍玩家,但可以去看我發在板上的文章 #1KWfhVQF (PuzzleDragon) → 用呂龍過夢見洞,黃金兵 #1KpHn4PG (PuzzleDragon) → 第一次發板友文,呂布已經+297 #1KsbGRs7 (PuzzleDragon) → 第一次發心得,裡面描述從陽炎到突破降臨都用呂龍 想當初新手卡在陽炎之塔,因為抽到呂布讓我可以繼續玩下去,想當初第一次打破神王 第一次打破冰赫拉地獄,第一次打破女神超地獄,第一次打破無限迴廊... 有太多遊戲的第一次是我用呂龍隊創下的 如果我這樣還不能稱為呂龍玩家? 那又有甚麼叫做呂龍玩家呢? 身為板主,不會不懂這樣的心情吧 b. 版主認為caca556君『並非明確的直接指出是 整體使用呂龍的板友』 我認為這是很大的謬誤。 因為根本不用加上「你們」,指的就是「所有使用呂龍的玩家」 加上了「你們」是為了把說話者與對象做出分隔切割。 就好比我以下的舉例 「台灣人」 → 泛指所有台灣人 「你們台灣人」→ 不但只台灣人,另外還有說話者自己不是台灣人的含意在 所以很明顯的,當caca556君「反正呂龍玩久了腦袋也變傻了」 已經有明確攻擊對象:呂龍隊,加不加上你們根本沒有差別。 另外,既然可以好好講,為何要問候他人的腦袋? 試問caca556君是原發文者的媽媽嗎? 每個人都是媽生的,我想沒有人需要受到這樣的攻擊,然而板主卻放任這樣的情形 甚至「稍微情緒性字眼」或是「還是有給予相當意見」來模糊當事人違規之事實 這種作法相當危險。 況且,版主這段不就證明當事人確實違規了呀,只是版主不知道為何不判罰。 而且版主,一個人的功與過是要分開來看的,難道今天版主會因為是大神出現 指導,而放任其言語上的攻擊嗎? 這是不行的,他願意指導,我們給予肯定。但他失言的部分,一樣要負責 這樣才能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但若版主持續帶有此種思考模式,以自身觀感凌駕於版規授權,將會是相當危險的事情 c. 我想問版主一個問題,當你在想 「如果人人都說他們是呂龍玩家 都要檢舉 那請問 我們該如何受理?」 請問你有沒有思考「是否容許版上出現這樣的言論」 這樣才能探究問題的根本吧! 從該段看來,版主想的只有輕鬆行事,避免太大爭議,反倒無從去解決根本問題 「隨便一個路邊的 小貓 小狗 我們不就爆炸了」 那請問,你們要不要保障路邊小貓小狗受侵害的權利? 有沒有違規,端看板規如何規範,但如果只想輕鬆解決事情就扭曲版規 這是萬萬不可容許的事情。 我認為,板上難免對於不同寵物之間難免會有紛爭。 寵物間戰一戰就算了,但絕不可以問候到現實玩家身上 這是我心中的底線,我想板主應該也是這樣認為的吧 我再找一個判例給你參考 #1L2cObq3 (PuzzleDragon) - - - - 推文針對不特定複數板友之人身攻擊 → knives: 卡難啦,公道價三萬八你推得我看阿,一堆在高潮的白痴 03/19 13:38 三、處置條款 板規三 違反以下板規(含發文、推文以及簽名檔),刪文並水桶7~14日不等,板務可以視情況退文? 3-1 引戰或破壞板面秩序: - - - - 這篇還沒說「是誰」喔,就被判罰了,那明確針對呂龍的更應該判罰吧。 d. 板主你說「時空背景 人事物皆不同」 但板主你忘了呀。「板規還是同一條呀」, 同一條板規出現截然不同的判決,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你要推給重力板主,但請你不要切割自己也是版主的身分 在你判決之前,你是不是應該去查查過往的判例? (上面又有一個判例) 如果你想甚麼事情都可以依據共識解決,試問版規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試問這樣法安定性將如何彰顯? 試問版友如何挫其手足乎? 我的看法很簡單,板規有規定的,根本不用共識處理,每位板主都可以 於板規授權下獨立行事。 版規尚無規範,或是規範有窒礙難行之處時,才需要集合討論共識處理 共識是為了處理更複雜的事情需要集思廣益,而不是你們遇到爭議事件的擋箭牌 請版主好好的思考這點,莫讓人治凌駕於法治之上。 結語 這個案例我認為也沒有這麼複雜 若版主有自己的看法與判決書,就應該好好論述打成一篇提交給小組長看 而不是這樣逐行逐行的對我回應,因為我這樣還是無法知道你的判罰依據以及理由 可以的話請先三段論證說明判罰與否的理由,再根據我各點提出質疑回應 我想說到這裡,我該說明的都已經說明了 期許小組長能有合理的判決。 我也理解版主畢竟上任不久,許多想法看法一時無法從普通版友調整過來 然而上任了就不能等閒視之。我也期待往後板主能夠有更成熟的判決與處理態度 望 小組長 版主 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27642356.A.65A.html ※ 編輯: jschenlemn (120.126.40.65), 03/29/2015 23:25:24
文章代碼(AID): #1L61VqPQ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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