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果國家立法 讓選手與bz去打擂台

看板StarCraft (星海爭霸2 - SC2)作者 (企業戰士)時間13年前 (2013/02/27 15:05), 編輯推噓-11(8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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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遊戲轉撥的內涵 其實是:選手利用遊戲為媒介 進行再創造 然後提供觀眾娛樂以牟利 這其中牽涉到幾方; bz,選手,國家,電台,贊助商 等等 如果: 國家立法,強化選手協會的功能與掌控性,弱化電台與贊助商的牽涉 依此權責概念,並立法要求選手必須對遊戲商bz負責,(須對版權來源負全責) 利用以上配套法案,起到防火牆的作用,避免或弱化'電台與贊助商 vs bz'之間的糾葛 則可以起到 把餅作大的作用 讓產業更蓬勃 在執行上: 強化選手協會,讓選手協會做主去掌控比賽規範與進行,電台角色弱化為場佈解說與放送 比賽的影像管理 也以選手協會為主; 選手協會與電台立約:協會販售比賽match內容給電台 類似的道理 也用以規範贊助商 選手協會與贊助商立約:協會販售比賽廣告空間予贊助商 以選手協會為主體,達成電台與贊助商減責 贊助商減責後 能有更多資金進入電競產業 讓選手得到更多利益 粉絲得到更多享受 最終目的 希望達成 '選手(BOXERS nada等等) vs bz' 之間的利益訴訟 讓選手與bz去打擂台口水戰 希望能看到 'bz vs 選手與選手粉絲' 的對抗 並簡化問題 為電競開創方向 ps.值此蟲心發布時期 略有心得 不是專家 拋磚引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1.207

02/27 15:09, , 1F
這是論文還是專題? 哪個政要會管這個??
02/27 15:09, 1F
韓國人用 類似日本 agc產業的概念 在經營軟體與電競與線上娛樂產業 韓國人會比較上心 也可以讓我國借鑑

02/27 15:12, , 2F
立委:星海爭霸? 我知道阿!! TPA拿冠軍嘛~李安拍變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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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5:19, , 3F
你沒寫研究限制
02/27 15:19, 3F
純粹一點點想法而已

02/27 15:22, , 4F
議員:星海爭霸? 我知道阿!! TPA拿冠軍嘛~李安拍變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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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5:27, , 5F
如果郭台銘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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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5:32, , 6F
看到國家立法那段就可以END了 在台灣 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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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在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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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立委?去尻一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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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國營事業有多糟 讓政府插手只會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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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現在就是有政府色彩在運作 政府不插手 反觀各國 根本辦不起電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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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期待立委,我還比較期待師哥中樂透然後創第五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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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什麼要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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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簽一簽就好了,還要立法要選手對BZ負責?先面對圖利罪名
02/27 15:49, 12F
這點或者改一下 選手及選手協會 必須對版權來源負責 法案也需要顧及國際觀感 國際對著作權漸漸重視 也要有配套肯定遊戲版權 否則可能引來貿易制裁之類的後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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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沒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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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感覺良好 誰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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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FF 來自: 114.44.21.207 (02/2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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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廢文板主不刪? 你當中華民國預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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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天真,一派沒出過社會的想法。小眾市場如何能獨立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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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選手協會和電台? 電台和選手協會結合才能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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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透或稅率或補助 去金援選手協會(類似扶助新興產業辦法) 選手協會以選手為主體 這是必須定調的 且 版權牟利行為 也是選手為主體 這也要定調 相關配套 還請眾板友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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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出去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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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政府超忙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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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辦徵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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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6:57, , 22F
那選手協會的權力會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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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期望的架構是: 有權利也有責任 希望選手及選手協會承擔訴訟責任 在選手協會承擔炮火前提下 讓贊助商能夠勇於投入贊助 ※ 編輯: RIFF 來自: 114.44.21.207 (02/2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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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協會應該是跟戰隊(資方)對立的 而不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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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下去扶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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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只需要做到"保障工會" 這並不侷限於電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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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小阿 廢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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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充實自己一下吧...發這種廢文 多想想現實社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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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義務關係不明 國家立法成立公機關(公法人)去管理選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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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廠商的問題? 就算要保障選手權益 也不是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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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協會以選手為主體 而非官員或官派 選手協會為選手集體組織 負責運營電競主體部分 遊戲廠商的問題 由選手協會雇用律師與遊戲商自行商議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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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姆特幻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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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FF 來自: 114.44.21.207 (02/27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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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戰隊(贊助企業)與轉播單位與選手關係脫鉤 讓政府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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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立法院.你真的活在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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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讓選手成為公務員嗎? 因為你的意思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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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選手協會是立法產生 基本上就是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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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哪一種 就要看立法的內容而定 我開始懷疑原PO的法律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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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有18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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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原PO要先搞清楚 你的立意基礎為何和其中的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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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3年以前成為公務員才會有18% 今年都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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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每個人都知道83年前才有18%公務員會被戰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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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妳相信台灣的屎政府妳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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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7:58, , 43F
等你做總統再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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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能把一些重要民生法案通過就要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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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你的想法好空洞,能有更完整的內容嗎?實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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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我看到把餅做大 就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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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9:27, , 47F
現在台灣政治圈很不穩,談這個太早
02/27 19:27, 47F
本文討論不限國家 也可以論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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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沒下文了?
02/27 19:32, 48F

02/27 20:12, , 49F
政府從不重視電競環境~集思廣益是自己在玩家家酒而以吧
02/27 20:12, 49F

02/27 20:21, , 50F
比一般廢文好多了,只是那些政客根本不可能
02/27 20:21, 50F
據悉 南韓頗積極,有長遠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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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
02/27 22:52, 51F

02/28 11:50, , 52F
弱化贊助商,選手薪水哪裡來? 政府給? 政府哪來的錢給?
02/28 11:50, 52F
選手協會 與贊助商立約向贊助商銷售廣告 即可有收入 ※ 編輯: RIFF 來自: 114.44.21.207 (02/28 15:04)

03/01 00:00, , 53F
對照~RIOT
03/01 00:00, 53F
文章代碼(AID): #1HBR0fcO (StarCraft)
文章代碼(AID): #1HBR0fcO (StarCra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