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過了這麼久 我還是說一下好了

看板SWORD (軒轅劍 - 軒轅劍3)作者 (痞子軍團團長)時間19年前 (2007/01/16 14:30), 編輯推噓14(14026)
留言40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我是個純粹的路人,只是因為在其他版面看到這個事件 有些事情有點看不下去,所以過來出個聲音 我跟 rnc 不認識,跟 lostname 也不算認識,雖然他是我上司 有人要說我這篇文章是刻意偏袒某方,那我也不反對 總要有人說說另外一面的講法 1. 這個版的事情判決,最終版主被禁權三天的判決 跟魔獸版版主也敗訴的事件 這兩者是「完完全全的獨立事件」 當然,你可以說:「明明時間點就很剛好」 分明就是 young23 努力之後才開始有判版主敗訴的判決 那我無法說什麼。 歷史就是這樣,已經發生過的事情 我們只能從蛛絲馬跡當中去拼湊原狀,然後各說各話 2. 遇到這種事件,常常就會出現什麼「高層官官相護」 這次在 young23 的言論也常有類似言論 例如「一個版主能夠在組務版被判敗訴已經幾乎是天方夜譚了」 請各位想一下,小組長乃至於群組長 到底是為了什麼,有必要去「包庇」版主? 難道總是判版主勝訴,這樣子各版版主過年三節會送現金水果禮盒? 還是在小組長 or 群組長被批鬥的時候會出面幫忙? 我可以說,至少這兩件事情在我身上都沒發生過 之前總是判版主勝訴 你可以說是另外一種巧合 也可以說之前的判決很腦殘,明明就是原告對,怎麼沒發現 那我也無法說什麼 但是,拜託各方大德 再說什麼「高層官官相護」之前 麻煩先想一下,那些高層為了什麼利益要這麼作 更不用說,這樣作之後一定會去面對廣大鄉民的攸攸之口 兩相對照下,換作是你,你會選擇包庇嗎? 3. 判決拖很久,請多考慮一些因素 首先,判決都得很小心謹慎 不然「官官相護」的大帽子又會被扣在頭上 再者,發生事件的版,小組長 or 群組長未必會看 所以,要在一個路人的情況下去作判決 除了要到處爬文觀看相關資料外,還要收集兩造雙方的說詞 等待信件的往返,時間就過得很快 最後,小組長 or 群組長也是人 人處理速度就是有限的,時間也是有限的 24hr 同個時間,案件一多,自然判決就會 delay (好判的先判,這大家應該能體諒吧?) 4. 如何判斷一個版主有沒有用心做事, 除了看精華區,等待有鬧版事件 除此之外,實在很難 CompScience 群組當中,多的是認真管版 (認真到要浸組長水桶 \囧/ ) 但是精華區都沒在動的版,也動不了的版 再者,比較「誰比較用心」,這能比較嗎? 比較的結果很重要嗎? 也許很重要 但是終究是誰繼續來面對廣大(而恐怖)的鄉民? 5. 如同這個 thread 其他版友寫的 我不懂,都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了 young23 還希望得到什麼? 由 lostname 判決,讓 rnc 從 ptt 上消失嗎? 就我看來,young23 的一些言詞、對判決文的偏差解讀 也是劣幣驅逐良幣 驅逐一些想做好管理工作卻不合他意的管理者失去服務的心意 以上 -- 戰略高手 -- CompScience 組組長 PsMonke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97.241 ※ 編輯: PsMonkey 來自: 61.228.197.241 (01/16 14:31) ※ PsMonkey: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1/16 14:33

01/16 14:40, , 1F
時間太多的人可以去看ComGame-Plan板。還原事情真相。
01/16 14:40, 1F

01/16 14:41, , 2F
我看了以後才知道判決過程仍然跟這個板上所轉述的有出入,
01/16 14:41, 2F

01/16 14:43, , 3F
有些事還是自己確認過比較好,當然,時間太多的話。 =.=
01/16 14:43, 3F

01/16 15:00, , 4F
那系列最後一篇1498的推文....太自傲看了有點不舒服.....
01/16 15:00, 4F

01/16 19:40, , 5F
其實官官相護在這裡感覺不大出來...可是在之前某f在生活組
01/16 19:40, 5F

01/16 19:41, , 6F
的時候 是小組長又是某版的版主 那種官官相護的感覺就很明
01/16 19:41, 6F

01/16 19:42, , 7F
顯了...
01/16 19:42, 7F

01/16 21:52, , 8F
我還是希望這件事的討論就到此為止。雖然軒轅劍版現在꘠
01/16 21:52, 8F

01/16 21:53, , 9F
似乎有點缺水的趨勢,但我可不希望常常看到這樣的文章...
01/16 21:53, 9F

01/17 01:17, , 10F
我看了囧...感想是r大做事不夠謹慎~而y大胸襟不夠寬大
01/17 01:17, 10F

01/17 01:18, , 11F
有些事情一味追求"還我公道"並沒有意義...為什麼不一笑置
01/17 01:18, 11F

01/17 01:19, , 12F
之~過去的事真的不用再拿出來鞭了...看未來比較重要
01/17 01:19, 12F

01/17 07:07, , 13F
一句話回應這篇文章 貴版開版至今四年才於06/12/18出現第
01/17 07:07, 13F

01/17 07:08, , 14F
一篇版主敗訴 客觀事實證明官官相護
01/17 07:08, 14F

01/17 07:11, , 15F
給c版友 我被不公待遇在先 所以我認為討回公道是合理的
01/17 07:11, 15F

01/17 07:12, , 16F
有些人可以忍氣吞聲 但我不行 如果你站在我的角度想
01/17 07:12, 16F

01/17 07:13, , 17F
當初我可是被警告依亂版處置 在眾多版友不明事實的情況下
01/17 07:13, 17F

01/17 07:14, , 18F
會以為young23是個亂版之人 公開解釋有其必要
01/17 07:14, 18F

01/17 07:20, , 19F
給n版友 會有那樣的推文是不是因為Liusky又去挑釁了呢?
01/17 07:20, 19F

01/17 07:32, , 20F
至於這位仁兄 你身為組務其中一人 動輒以"路人"身分發表
01/17 07:32, 20F

01/17 07:33, , 21F
意見 而且都是判決未形成的文章 你有看過法官當路人去對其
01/17 07:33, 21F

01/17 07:35, , 22F
他案件發表看法的嗎? 不是影響司法是什麼呢?
01/17 07:35, 22F

01/17 07:36, , 23F
事件到此也有一個大概的說明 為了討回公道而在公開版面說
01/17 07:36, 23F

01/17 07:37, , 24F
了這麼多 對於軒轅劍的版友我有很大的歉意 我也希望各位版
01/17 07:37, 24F

01/17 07:39, , 25F
友見諒 至於摧毀版主 或是"讓rnc在PTT消失"這樣的指控我不
01/17 07:39, 25F

01/17 07:40, , 26F
接受 事實證明我也沒有上述這些行為 我只是表達我所受的不
01/17 07:40, 26F

01/17 07:41, , 27F
公平待遇 如此而已 如果對於事件有任何不明 可來信詢問
01/17 07:41, 27F

01/17 07:43, , 28F
原則上除非h大回來 我不會出現在這個版上 以上
01/17 07:43, 28F

01/17 07:45, , 29F
當然 潛水關心軒轅劍還是會的 只是不回文 不推文
01/17 07:45, 29F

01/17 13:49, , 30F
我看組務板你對Liusky的推文才是真的挑釁。
01/17 13:49, 30F

01/17 13:52, , 31F
本來不想繼續回你的 但看你在那邊罵板友 我覺得很過份
01/17 13:52, 31F

01/17 13:53, , 32F
by the way ComGame-Plan板1498篇我存起來了。
01/17 13:53, 32F

01/17 13:54, , 33F
以上。
01/17 13:54, 33F

01/17 17:34, , 34F
感謝你的不回文 不推文, 希望你能堅持下去 :)
01/17 17:34, 34F

01/17 22:36, , 35F
y 版友一定能夠在台灣政壇一展長才 :)
01/17 22:36, 35F

01/17 23:22, , 36F
:(
01/17 23:22, 36F

01/17 23:34, , 37F
(樓上拍拍)
01/17 23:34, 37F

01/18 00:38, , 38F
版主勝訴或敗訴,能證明有沒有官官相護?什麼叫做客觀事
01/18 00:38, 38F

01/18 00:39, , 39F
實?這種事情是以統計的方式來論斷判決嗎?
01/18 00:39, 39F

01/18 14:03, , 40F
花老大出現了0.0
01/18 14:03, 40F
文章代碼(AID): #15h74KV9 (SWORD)
文章代碼(AID): #15h74KV9 (S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