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過了這麼久 我還是說一下好了
看板SWORD (軒轅劍 - 軒轅劍3)作者trilvie (我是鯰魚 ._./)時間19年前 (2007/01/16 03:12)推噓9(9推 0噓 20→)留言29則, 6人參與討論串4/5 (看更多)
剛剛就想要回文章
洗個澡回來 凍貍把我想講的都講走了
(我可是一邊洗一邊構思咧 >"<)
不過我還是有些白話一點的感想 XD
※ 引述《wildlin (一劍貍魚山海情)》之銘言:
: ※ 引述《Shindo (只是個遊戲 我在認真什麼)》之銘言:
: : 對不起 刪光光 (這樣你會回來看嗎 XD)
: 事件的源始 沒有弄錯的話
: 應該是立場及觀點差異 造成言語上的爭論
: 然目前大家板上看到的
: 則是子事件
子事件這個說法很好
我剛剛想到的用詞則是公領域/私領域
rnc因為管板不當被告 勝訴
young23認為偏袒板主 繼續告 翻案
rnc受到懲處
這是板友都看得到的部份
也可說是公領域
Shindo與rnc意見相左 被迫去職
這雖然關係到板務 但情況並未第一時間說明
如今經由板友與本人出來解釋 大家才得以了解事情始末
以上兩件事暫時得到了處理
板友們知的權利與發表意見的權利也得到伸展
但我現在要說的是私領域的部份
你可以認為一個人個性上有缺失
但這不代表你就可以隨心所欲批判他
尤其在網路上這樣一個公眾平台
我們講的任何話都可能影響到大家對某人的看法
更糟的是網友不具名講話似乎不用負責
於是常常傷害了別人而不自知
對 我講 "傷害" 這是一個老掉牙的道德教訓
但說實在的 就算時代是這麼亂吧
"將心比心"的道理 難道就真的這麼難嗎?
「依他的個性他一定blabla」
「會被處置不可不慎blabla」
說實在的
這些都是"臆測"的東西
講這些話都是用不著根據及負責的
當然你可以說 我就是了解他 知道他會怎樣做
但如果未發生呢?
連罪犯未被證實前 我們都該視之為無辜
但我們自認言論自由的這些罵聲評斷一旦出口
一個人就沾上了污點 洗也洗不掉
不管這些話的真實程度有多少
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用的
不明究理的板友 有些可能根本不了解始末
進板 就被迫接受這些訊息
是否也要被迫立刻選邊站或無條件相信任何評判?
這跟現在政治媒體的操弄是不是很相似呢?
更多的中間選民無聊之餘或許也只能選擇關電視!?
(最後一點才是我最擔心的事情
如果說這個板的"目的"是為了有個好環境讓大家盡情討論軒劍
那現在到底是怎麼回事? ._.)
: 1794篇 我發表希望大家參考的文章
: 由於前引被刪去 所以可能不太好理解
: 主要是關於一部分的網路禮儀 一部分的規範因素
: 後來前引也沒被還原 就不了了之
: 如果大家有興趣 可以看看誰有備份 串在一起看即可
很推薦凍貍po的這篇文章
雖然有點過時了 (毆)
: rnc擔任版主是第一次
: bbs上通常屬義務性質 亦無給薪 我想責任的動力就是一股熱情
: 要先學會走 才有飛的可能
: 磨鍊是必須 我想這是大家可以包容的部份
: 對於母事件的處理 先行警告這點 是「應」知道且「能」知道的
: 若已知道卻沒有執行 便不是一道德上正確(right)的行為
: 這裡為一分歧
: 卻因事實的結果不是一客觀上正確的行為 才演變至今
: 如果因其他因素導致熱情消散 ex 課業 閃光 家庭 等
: 則建議換手 或另尋得力助手
: 我想以版友福祉為目的 這些皆可行
: 理由也是大家可以諒解的
這裡講的是不錯的
rnc與Shindo當初本來就是義務幫大家服務
Shindo的努力 大家都看得到 也該掌聲鼓勵
rnc如果因為任何因素疏忽板務
則當可藉由正當管道尋求解決
(其實我跟rnc不熟 不過也聽說他肝不好還住過院
當然這不能當藉口 公領域的問題還是要處理
或許接下來可以有一段觀察與思索的時間……?)
: 從主辦軒然大波到現在 沒有一個感謝名單中的朋友是什麼事都沒做的
: 不管是參與討論 或是出錢出力 每位都有一定的努力
: rnc當日是因家庭成員因素而未出席
這真的要說清楚
有些事情還是了解內情再評斷會比較好...
: 當然
: 新豆的走 令人斷腕 XD
: 版主群間的溝通本就舉足輕重
: 道不同不相為謀 這應該很容易理解
Shindo的走的確令人可惜
不過這也不是我一介板友能置喙的場合
希望有機會能再得到妳的服務 (?) XD
: 那麼回到事件的起點
: 態度是關鍵
: 一段論據 (現實中) 再清晰明瞭
: 語氣不佳 小動作頻繁
: 造成對方口服心卻不服的機率極高
: 網路上亦同
: 又只能用文字表述之時
: 是不是更應小心翼翼
: 避免不必要的誤解與爭論
: 既可節省時間金錢 又可多惹一些人愛 XD 不是很好嗎
^^^^^^^^^^^^^^^^^^^
你就是這點好~ (被眾人拖下去圍毆致死......)
: 只希望大家能從中獲得一點什麼
: 沒有誰是絕對上的對或錯
: 言論自由在以不侵犯他人為原則
agree.
最後想離題一下
以前我曾po過一篇文章說rnc是好人
那當然有點開玩笑的性質
但那是因為有次小聊 他跟我說他收養流浪動物的事情
讓我覺得他頗善良
這真的離題
但我只是想說
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面向 有缺點有優點
當然他欺侮新豆這是他的不對? XD
但絕對不要只根據一個人的一個面向
就隨意將一個人批判得一無是處
因為我們也不會希望自己這樣被別人批判。
--
從你的純真開始
目睹你的衰微
而後 重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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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質疑已經得到公領域方面的懲處,不是嗎?
而我文章裡也說了,私領域方面即使有錯也不是你我該放在網路上撻伐的,
不該不代表這些事沒發生過,我從未一味相挺,但別把你我的權限放得太大。
說白一點,如果你要的懲處已得到解決,你現在還想要什麼?摧毀一個人嗎?理性點。
※ 編輯: trilvie 來自: 218.161.48.211 (01/1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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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說的就是跟樓上一樣罷了。事後的寬恕。
在判決都平反了、新豆也講話了,這連串事件得到了解釋後,
你還推這些文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
這的確是我百思不解的一點。
到此處應該夠了。軒板是不是可以繼續往前進了呢?
※ 編輯: trilvie 來自: 59.115.5.164 (01/1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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