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有關盜帳號

看板Lineage (天堂, 天堂M)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1/03/22 10:48),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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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th0204 (槓~泡的茶 讚)》之銘言: : 標題: Re: [發問] 有關盜帳號 : 時間: Sat Mar 19 10:46:06 2011 : : 0204大您的講法有些不正確,我來補充一下 : 為什麼 我會在上一篇提到"切結書"很重要 : : 因為只有這能證明 "買賣契約" : : 沒這切結書 一切口頭上的承諾 到了調解委員會 或是 上法院 是不會被採信的! : : 講白話一點 現在是法治社會 承諾像屎一般(我愛你也是) ~白紙黑字 才是王道 : 以上除了我愛你那段 其他非也 並非"只有切結書"才能證明買賣契約, 例如你在街邊買肉圓,你付了錢拿了東西,老闆卻說抱歉沒立契約歐,剛剛的肉圓還我 這樣行嗎? 依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之間如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只要兩造認可同意,且買賣無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契約即算成立. 白紙黑字只是能讓你的風險降至最低!所以還是建議一定要拿!! : 拿之前點數卡 證明這幾年都是我在玩 有用嗎?! 我跟你說 沒有用........ : 原身分證帳號持有人 直接回 我只是借張三 還李四玩而已 : : 我可沒有賣帳號 不然切結書拿出來 或是買賣帳號契約書拿出來 : : 啞巴吃黃蓮 有苦說不清 所以呀! 涉及到買賣帳號(我針對天堂 其他不討論) : : 切結書(買賣契約) 雙證件其實沒差~會用到是要改帳密 或是其他事 : : 因為天堂帳號 不能過戶 ~ 管你G+ 也是沒有的啦! 切結書要保存好呀! : : 原身分證帳號主人 傳雙證件過去 帳號就拿回來了 : : 別在聽馬路消息 說什麼G+別人帳號 ~那帳號就是永遠是你 : : 所以切結書也不用了 <====很多人都用這詐騙 最近要買帳號 自己小心 : 如果大大帳號是在數字網購買,那恭喜妳....告死牠吧..... 依據電子簽章法以及歷年來的判決結果,電磁紀錄可做為買賣的依據 不只數字網,其他如雅虎或e-bay拍賣,都算. 再者數字網是透過與銀行合作運用虛擬帳戶進行資金的交流,必定會留下資料 依刑法73條: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如果你在數字網交易,確認有付款給對方,而對方又盜回去的話,他必須付這筆買賣損失 的所有責任. : --- : : 前陣子 巴哈也才鬧一個"帳號事件" : : A不太想玩 把帳號借給B盟友去玩(以下話都是A自己說法) : : B盟友把帳號 拿到數字網拍賣 C路人標下了 : : 但A想回來玩 當然早就忘記帳密 : : 就傳雙證件給黑橘 帳號當然順利拿回來啦!( C路人 已經G+嚕!) : : --- : : C路人當然不爽呀! 我在數字網買 而且有雙證件(是A的雙證件) 加上B的切結書! : : 大家有沒有想到 C忽略了什麼 就是A有沒有賣給B的切結書? 沒有吧! : : 這種已經是二手的帳號 不只要拿前一手的切結書 連上上一手也要拿 : : 管他說什麼是自己媽媽 還是自己爸爸的身分證 ~不提供 就別買了 : : 反正沒有完整"切結書" 就不要買 : 以上涉及到C是否為善意第三人,若是,至少C可向B求取損失賠償. 但是情色大說的還是重點,沒有完整的切結書,買了就有一定風險存在!! 但只要有"確切的証明"這筆買賣有發生過,基本上你要回來的機率很高! : --- : : 話說 我怎麼講了一堆543 哈~ : ※ 引述《bawbawpanda (...)》之銘言: : : 問題描述: : : 最近補機被強迫升級成樂豆 補機帳號本身是三年前透過數字網買的 : : 當時有附雙證件跟切結書 但時間經過太久似乎找不太到 : : 升級成樂豆後還是玩了兩個禮拜 今天放假要玩才發現帳密被改了 : : 升級時我是用身分證升級(因為玩很久也有感情不會賣了) : : 但橘子那邊的說法是持有身分證的主人說他被非法升級 因此把帳號拿回去了 : : 我的身分證認證也跟沒有一樣.... : : 說實在的非常不甘心 因為我打電話去拜託原主人幫我要回帳號時 : : 他還裝傻說他很久沒碰了 是之後我去像橘子確認才知道是他拿回去的 : : 想請問板友 這樣有機會贏嘛??? : : 目前有的證明大概是家裡固定IP上網 所以有固定IP登入的歷程 : : 遊戲點卡有卡號 還有數字網曾經的帳號交易歷程 : : 但沒有最重要的雙證件加切結書 : : 真的很氣啊 有賣家的名字電話身分證字號 當初還付切結書 : : 竟然會盜回去... : : 謝謝各位耐心看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192.252

03/22 12:13, , 1F
推 date大是法律系的喔 好專業喔
03/22 12:13, 1F

03/22 17:15, , 2F
謝謝提醒 你說的我都知道 我是針對天堂討論的
03/22 17:15, 2F

03/22 17:16, , 3F
A.B.C 事件 那個我是簡短述說 C是善意第三者的話
03/22 17:16, 3F

03/22 17:17, , 4F
當然是要跟B求償 但買的帳號終究是A的 我沒說清楚 @@
03/22 17:17, 4F

03/22 17:19, , 5F
最後補充 根據民法153條 口頭上契約是成立沒錯
03/22 17:19, 5F

03/22 17:20, , 6F
就如我們民法老師說 去小七買東西 不用打契約
03/22 17:20, 6F

03/22 17:20, , 7F
這契約就成立了 但是 買帳號跟買飲料是不同的
03/22 17:20, 7F

03/22 17:21, , 8F
所以我才會在我PO文是針對天堂 其實買貴重物品
03/22 17:21, 8F

03/22 17:22, , 9F
都要打契約書 因為口頭上 只有兩人承諾 ~如果有爭議
03/22 17:22, 9F

03/22 17:23, , 10F
到了法院 ~法官也很難用"口頭承諾"或"片面之詞"
03/22 17:23, 10F

03/22 17:24, , 11F
就當做呈堂證供吧! 所以切結書 合約書 ~真的很重要
03/22 17:24, 11F

08/19 23:00, , 12F
A.B.C 事件 那個 https://noxiv.com
08/19 23:00,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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