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管理員可以憑個人喜好決定一切嗎?

看板Garena (Garena - 台灣競舞娛樂)作者 (西施56家族族長)時間14年前 (2010/10/28 13:57), 編輯推噓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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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uisfik (白狼)》之銘言: : 我該說的解釋在當下至少重複兩三次了 : 不接受是你們的事情 : 不代表我沒說過 : 有對話有真相:http://forum.tw.garena.com/read.php?tid=702059 : 今天房間暴動 : 我是使用霸道行為並沒錯 : 一來因為我是總負責人,我必須把事件做一個停損點 : 二來我本來就是來以暴制暴的 : 不然以你們整個"夠屌"戰隊一個一個輪流上的龐大人數 : 我要勸退要花多久? : 三小時?五小時?七小時?九小時?WTF??? 很抱歉,我不是夠屌的人,也沒被鎖, 但今天不只是夠屌的一個戰隊的問題,而是整個601房的問題。 你完全沒搞清楚前因後果,擅自決定要以暴制暴, 根本是搞不清楚這件事完全是因為D管一意孤行而造成的。 後來因為你錯誤的認知而被鎖的人不計其數, 你還能說你是為了做停損點才下這個決定,根本是厚臉皮吧? 明明只要重申規則的必要性,並要求管理員今後嚴格執行就能解決的問題, 為何要一般玩家來承擔你未教導好管理員的業障? : 在你原文中George版友推文中說的大概就是我想說的 : 就不贅述了 : 首先,近兩年來的管理員都是公開徵選出來的 : 內部徵選?你是不是有哪些消息該更新一下? : 另外,對於一個管理員來說 : 懲處是踢出房間一個月+拔掉職權一個月+還要被我用MSN削兩hr,敢問閣下這樣還不夠? : 還是你也是類似某"多G"玩家一樣隨時準備扯管理員下來再來搶著毛遂自薦的人? 很抱歉,我對於管理員一職從來都沒興趣, 但我也不認為d管的心理建設足夠擔當管理員一職。 就算是公開徵選的管理員,在上路管理之前, 教導其應有的本分難道不是你或你們高階人員的責任? 今天d管明顯有錯,只是被你ㄉㄧㄤ兩個小時,拔掉他可有可無的職務, 相對於其他人,幾十個人因他錯誤的行為而間接被鎖,根本是懶x比雞腿。 George跟你一直強調管理員失職可以去檢舉, 問題是今天明明是公告不足之處,又有管理員帶頭違規, 一般玩家如何該有所認知開其他遊戲是相當嚴重,嚴重到需要被鎖的地步。 且今天他一翻臉就鎖人,明顯是意氣用事,而不是為了維護規則, 你卻可以拿規則說你不干預他行使職權,難道這是一個總管理人員該有的態度? : : 今天管理員明顯誤導玩家,導致玩家被鎖帳號,這難道沒有強烈因果關係嗎? : : 且另外一位管理員也知情不報,照總版主硬規則處理的話是不是也該連坐? : 水六是601處理檢舉文的人 : 他包庇小貓平時在601開小遊戲知情不報的處份我還沒有想好 : 但是絕對不會是拔掉執權 : 因為主要犯錯的人不是他 : 而且他如果沒職權 : 我要找誰處理601的檢舉文? : 小貓和two都當上管理員不久 : 要讓two獨自管鄉民特別多的6板高等區老實說我還沒信心 : 所以601總得留下一個老手水六看管吧??? 要不要處理事情跟你要怎麼管理601,根本是兩回事。 如果因為你教導不周,導致管理員全都沒按規則辦事, 那是你們管理人員的問題,不是玩家的問題,別用這種理由說你不能給W管懲處。 : : 如果玩家因為被誤導而被鎖帳號,這也是你所謂的規則或公平甚至正義嗎? : : 如果總版主仍堅持違規就是違規,請總版主加重處分知法犯法的管理員, : : 又如果總版主認為規則是有彈性的,那請總版主法外開恩解鎖該批違規的玩家。 : 我不會解鎖的 : 至於剩下的就交給我上司評斷 : 如果他們認為該解鎖我再解 我要求的重點在於懲處的公平,而不是一味的要求解鎖, 如果幾十個玩家都應該為了違規而被鎖15天, 那罪魁禍首的管理員是不是應該處以十倍以上的懲罰? 今天這些玩家是因為D管失職讓玩家產生誤解而被鎖,而不是共犯系統, 憑什麼假設一般玩家也該跟管理員一樣完全了解規則? 再說,今天D管濫用職權已經不是第一天的事情, 你先假設玩家應該了解規則,卻又假設管理員有可能失常, 根本是厚此薄彼,毫無公平性可言,又如何讓人信服? 再次強調,要就是雙方都接受相等比例的懲罰, 而不是完全由你自由心證,決定誰的過錯較多,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30.236

10/28 14:54, , 1F
基本上我是認為
10/28 14:54, 1F

10/28 14:54, , 2F
法律不公,要怎麼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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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5:10, , 3F
基本上法律沒有說不知者無罪 但是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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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5:10, , 4F
執法者加重刑期 也不會到1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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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錯一起處罰很正常不人多人少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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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5:12, , 6F
我是覺得不服可以上訴 但是某戰隊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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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5:12, , 7F
一起"崩潰"也太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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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點在於,是執法者使一般玩家誤解可以開其他遊戲, 而非兩個不同的違規事件,所以如果要追究一般玩家的責任, 那起頭的管理員是不是更該數倍於一般玩家的懲罰?

10/28 16:24, , 8F
我認為應將管理員處以車裂之刑 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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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4:42, , 9F
明顯沒看完quisfik說的東西 GGC分類是
10/29 04:42, 9F

10/29 04:46, , 10F
分好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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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4:46, , 11F
有沒有警察犯法的? 酒駕的不是新聞一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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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不要跟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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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先問你這局外人,你了解601的生態嗎? 今天601房開小遊戲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但有因此造成遊戲房間的混亂嗎?我想沒有。 W管自己也說了,三國打久了也是會膩,但考量到方便性, 才會默許玩家開小遊戲地圖,不用一群認識的人非得集體移動到RPG房。 但601並沒有因此大量隨便地開小遊戲,也沒有因此產生遊戲混亂的問題。 這已經是這一年來601我看到的生態,你這局外人憑啥用現實法規來比喻? 今天酒駕會造成無可挽回的過錯,但如果是穿越馬路或戴安全帽呢? 不要拿過於嚴重的事情來比喻在601開小遊戲,可以嗎? 如果管理員體恤玩家,願意讓玩家偶爾開一下小遊戲, 對於實際上的管理有何影響?會造成什麼難以彌補的問題嗎? 但今天總版主及你們這些局外人既然堅持規則就是規則,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以相同的待遇對待管理員? 我並沒有說跟著管理員一起違規是沒錯的<=請注意這一點, 我只要求對於雙方的懲罰要同等比例,不要再扭曲我的意思了,好嗎?

10/29 15:58, , 13F
如果601被認可可以這樣子 我相信別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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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5:59, , 14F
會出現說 像601都可以為什麼我們不行
10/29 15:59, 14F

10/29 15:59, , 15F
然後呢 你是想叫GGC乾脆廢除"不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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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6:00, , 16F
其他遊戲"這一條規定嗎?
10/29 16:00, 16F
我有哪句要求以後開放可以隨意開小遊戲? 你一定要這樣扭曲我的意思嗎? 我也沒說要你們認可601之前的行為, 但如果你們要依據規則處理,請在懲處上保持比例, 畢竟按照規則來說,管理員是誤導玩家的首因, 因此要追究玩家的違規行為之前,是不是要先追究管理員更重的責任?

10/29 16:07, , 17F
法規是保護"了解守法"的人
10/29 16:07, 17F

10/29 16:08, , 18F
有更重呀 但是沒有理由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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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6:08, , 19F
所以何來10倍之有呢?
10/29 16:08, 19F
如果你非得強調,玩家從一開始就得完全了解GGC規則(我想大部分的玩家都不甚了解), 玩家是來GGC尋求一個遊戲空間,並不是來這研究GGC規則的, 你今天硬要強調玩家應該完全了解規則的話,就得假設管理員"完全"照規則來走, 既然如此,一個"完全"不該違規的人違規了,怎可能只有一般玩家的兩倍處分? 你如果搞不清楚軟規則跟硬規則的差別,可以停止這種無意義的爭論嗎? ※ 編輯: donkey5566 來自: 118.171.78.241 (10/29 16:12)

10/30 04:36, , 20F
錯就錯 對就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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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37, , 21F
w管的作法本來就是錯的 雖然說是為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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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38, , 22F
我今天為了趕時間穿越馬路 然後剛好有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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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39, , 23F
察躲著 被抓也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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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39, , 24F
當然d管那種莫名奇妙的做為更是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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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41, , 25F
不過這不改變 錯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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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44, , 26F
就好像你穿越馬路 結果來車突然加快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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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45, , 27F
要真的撞上了 你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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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45, , 28F
不過既然你一開始就扭曲我是局外人了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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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4:46, , 29F
我想也不用討論下去了
10/30 04:46, 29F

10/30 05:42, , 30F
幹嘛一直用警察的例子 根本不合理
10/30 05:42, 30F
許多法律也是宣導一陣子後才正式抓人, 今天這條規則是十惡不赦還是進入GGC非得看見的規則嗎? 一直拿現實生活已經被宣導過的法律來比喻,只能說你完全是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 編輯: donkey5566 來自: 218.173.45.207 (10/30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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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你可能就錯了 有宣導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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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2:06, , 32F
而且據我所知 以法律來說 執法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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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2:07, , 33F
也頂多加重刑責1/2 兩倍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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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2:15, , 34F
怎可能只有兩倍? 那我跟你說有一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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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2:15, , 35F
他的規則低於兩倍 他叫做台灣
10/31 02:15, 35F

10/31 11:36, , 36F
請你解釋一下"你完全是別人家的小孩死不
10/31 11:36, 36F

10/31 11:37, , 37F
完"這句 我怕我會誤解
10/31 11:37, 37F

10/31 11:40, , 38F
樓上如果早個4個小時出現 搞不好就不用看
10/31 11:40, 38F

10/31 11:41, , 39F
他再多洗一篇了 不過我想還是有很多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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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41, , 40F
以鑽啦
10/31 11:41,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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