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管理員可以憑個人喜好決定一切嗎?
看板Garena (Garena - 台灣競舞娛樂)作者quisfik (白狼)時間14年前 (2010/10/28 12:05)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 2人參與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donkey5566 (西施56家族族長)》之銘言:
: 今天601發生暴動,起因是因為有人開小遊戲地圖被BAN。
: 而最後甚至驚動總版主前來處理,而最後的決定是違規的人都BAN出房間,
: 失職的管理員也處以BAN出房間及拔權一個月。
: 針對這個決定,我有幾點問題想請問總版主,但總版主在當下卻堅持不可討論。
我該說的解釋在當下至少重複兩三次了
不接受是你們的事情
不代表我沒說過
有對話有真相:http://forum.tw.garena.com/read.php?tid=702059
: 以至於我得來此發文,再度詢問,是否管理員們在處理這種事情是可以隨個人喜好決定?
: 今天你的決定明顯有失公允,卻又拒絕任何讓步,如此霸道的行為叫人如何信服?
今天房間暴動
我是使用霸道行為並沒錯
一來因為我是總負責人,我必須把事件做一個停損點
二來我本來就是來以暴制暴的
不然以你們整個"夠屌"戰隊一個一個輪流上的龐大人數
我要勸退要花多久?
三小時?五小時?七小時?九小時?WTF???
: 今天總版主堅持原本就不可開其他地圖,
: 但卻又對開小遊戲的管理員僅輕微處分,在懲處的輕重上未免太過不公平。
: 試想,一般玩家在公告不明的狀況下,怎能要求每個玩家都清楚不可開其他遊戲的規定。
: 今天管理員帶頭玩開其他地圖,是不是誤導了一般玩家可以開其他地圖?
: 又,如果就總版主堅持的,違規就是違規,
在你原文中George版友推文中說的大概就是我想說的
就不贅述了
: 那透過內部徵選的管理員豈不是知法犯法,處分又怎麼可能只有一般玩家的兩倍?
首先,近兩年來的管理員都是公開徵選出來的
內部徵選?你是不是有哪些消息該更新一下?
另外,對於一個管理員來說
懲處是踢出房間一個月+拔掉職權一個月+還要被我用MSN削兩hr,敢問閣下這樣還不夠?
還是你也是類似某"多G"玩家一樣隨時準備扯管理員下來再來搶著毛遂自薦的人?
: 今天管理員明顯誤導玩家,導致玩家被鎖帳號,這難道沒有強烈因果關係嗎?
: 且另外一位管理員也知情不報,照總版主硬規則處理的話是不是也該連坐?
水六是601處理檢舉文的人
他包庇小貓平時在601開小遊戲知情不報的處份我還沒有想好
但是絕對不會是拔掉執權
因為主要犯錯的人不是他
而且他如果沒職權
我要找誰處理601的檢舉文?
小貓和two都當上管理員不久
要讓two獨自管鄉民特別多的6板高等區老實說我還沒信心
所以601總得留下一個老手水六看管吧???
: 如果玩家因為被誤導而被鎖帳號,這也是你所謂的規則或公平甚至正義嗎?
: 如果總版主仍堅持違規就是違規,請總版主加重處分知法犯法的管理員,
: 又如果總版主認為規則是有彈性的,那請總版主法外開恩解鎖該批違規的玩家。
我不會解鎖的
至於剩下的就交給我上司評斷
如果他們認為該解鎖我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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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擔任Garena競空間總版主
責任區域:War3-TFT-RPG
Garena ID:quisf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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