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交易所熱門材料卡偷渡的想法

看板nobunyaga (信喵之野望)作者 (曼特寧)時間12年前 (2012/06/11 20:07), 編輯推噓26(27152)
留言80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對不起,我剛好是進入這遊戲不久的玩家,我前陣子也發生被鎖帳號的事情, 但我並非是去跟幣商買賣物品,我因為新手狀態不好,花了5元開了交易所, 我的的研究所同學朋友,都有在玩在幫助我下作卡片買賣動作而被鎖住, 那時為了怕轉卡被偷,因此用了一隻吉川掛10000NP,被同學買走,再利用 這8500NP買了一位朋友的可兒3000一位同學的七條1500跟細川補師4000, 因為如此我被鎖了,後來我同學們覺得不合理要我打客服,客服說要我舉證 我並非跟幣商交易,並保證不再犯,我們深覺不合理為何是消費者去為遊戲 作保,舉證,遊戲規章所外的事,後來憤而打了這通 07-3111669 經由裡頭的人解釋 辣椒做法是違反消費公平的,第一無法利用電磁資料證明破壞遊戲內容下,消費者 不需作任何的舉證動作,我們是消費端,受益者為辣椒公司,沒理由消費者為辣椒 公司負擔保證系統安全公平之工作,第二若有不法破壞遊戲或系統下,該受罰則的 是製造端,並非由終端消費者承受,就如同若真的是跟幣商買幣,該被鎖的是幣商, 非玩家,玩家是終端消費者,無須為遊戲的漏洞去負這種責任,沒付錢擔則的這種事 後來我將這話告訴客服,客服說他會幫忙處理下帳號解鎖,看到有人護航遊戲公司下, 我將親身經驗提供,希望別讓不合理消費讓眾人損傷.... 若有相關問題請http://www.cpat.org.tw/cpat/model_index.cfm?CONSULATENO=04 填申訴單..這種大公司惡霸行為,說真的,有人護航成這樣真的有點看不下去, 後來討論過後,發現真的癥結點在於,辣椒公司對於分身系統的默許與沒做為, 其產生過後的弊端是系統管理商所產生的,我同學有玩日版有說日版有禁分身, 所以討論確認這漏洞為管理者本身的管理不確實或疏失,非玩家們的故意破壞 畢竟我們是消費者,不是受益者,遊戲的漏洞是在於分身的林立,源頭解決, 問題就解決,不該由我們消費者去為他們的疏失負責,分享給大家,希望有所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79.222 ※ 編輯: vitomin 來自: 111.251.179.222 (06/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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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遊戲規章怎麼還能這麼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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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就是不服氣的人有種就去搞大點 不然就是乖乖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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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好 辣椒本來就是要對幣商開刀 拿玩家其實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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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商抓了幾波 現在還不是一樣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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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讓遊戲漏洞那麼大 還怪玩家 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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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律被人指責後反過來指是法律有漏洞我才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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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我並沒違法,相關人員也查詢過法令,我並沒違法,也沒超過遊戲規章外的玩法 請您說明我違法的事實在哪? 消保會人員都說我沒違法,您為何認為我違法? 為何您無故指責人還能大聲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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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幣商抓乾淨 這遊戲沒有公平的一天 另外也該禁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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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椒辦事能力也就這樣,但是是非對錯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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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PO巴哈 包準一堆人給你拍拍 那板一定可以給你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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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這討論可以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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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玩家的觀念要改 不然表面禁了一定還會有人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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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自己同意的遊戲規章還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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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tomin 來自: 111.251.179.222 (06/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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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都自己爽就好啦 哪管甚麼公平 破壞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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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這其實沒甚麼意思,因為這是幣商跟廠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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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身不是淪為洗幣的工具那其實分身也沒甚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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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巴 是辣椒違反消費者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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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點還是在廠商跟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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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說是偷渡了還能討論這麼長(懶得看)只能說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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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是把遊戲看太重才會去玩兩個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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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也有責任的 反正有不公平你自己去申訴吧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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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大家都跟幣商買幣不儲值 誰叫黑椒只想康消費著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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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無聊掛者七廢並99W被人買走是不是會被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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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保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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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才有版友廢並轉蝴蝶木曾一萬多賣走就被關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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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黑椒不禁 就能大聲說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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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禁分身嗎? 沒有的話我也不知道違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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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回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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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椒沒禁分身 日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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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椒好像還同意分身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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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樓主說法明明就是遊戲公司訂的規則抵觸消保法阿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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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 分身沒有禁 但其實朋友間互轉是有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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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朋友之間便宜賣卡勒 也會被鎖帳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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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告訴我們 要偷渡10000NP 還不是底線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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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護航幹嘛它一間遊戲公司可以凌駕政府規章之上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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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這種時候才會看到法律那麼被擁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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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賣卡不會,主要是在遊戲幣的不正常轉換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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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者為辣椒? 你轉卡他有跟你收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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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的就錯的,對的就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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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樣也能被說成護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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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知道這叫偷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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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問是非,消費者最大向來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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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原PO厲害的點是 明知道這是偷渡&送NP 還硬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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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硬凹啊..我正當程序申訴,且申訴端告訴我說我沒錯呀,還告訴我交易所的功能 是交易,當付費能夠使用交易所下,代表他收取我金錢使用其功能,達成交易事實 為何說我錯? 倘若我錯!申訴受理端是否也錯?也違法?那相關單位是否不對? ※ 編輯: vitomin 來自: 111.251.179.222 (06/1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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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都想獲得最大利益 絲毫不顧另一方感受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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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不是買幣拉 但好像規章裡也沒說不能偷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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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是經由電話解釋而不是經由條文舉例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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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來應該是官方以為原po買幣,要原po舉證他不是買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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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原po說我消費者耶,我最大你吵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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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實有異常交易行為, 辣椒是可以舉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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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有點太嘴臭了抱歉不過我覺得不應該是玩家要自己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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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證明那非異常則是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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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而是遊戲公司要提出玩家買幣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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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舉證阿 要證明自己清白當然是要自己再舉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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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遊戲公司認為你異常你要反駁當然是你要提出證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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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那邊會有紀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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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警察說你犯罪,拿證據出來後你還要他幫你找你無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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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今天拿把刀上街警察要你舉證用途,你反要警察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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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大我們真是有默契(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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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法律是無罪推論,非是先判決後要求證據,我想我唸的書上寫的應該沒錯吧 ※ 編輯: vitomin 來自: 111.251.179.222 (06/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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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是說舉證不是消費者的責任 哪有人說我犯罪 要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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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我鼓勵你去申訴.這是你的權益 我真心的..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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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以你的論點和解釋 我覺得可能性不大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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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口頭申訴了,只是在我決定正式文件填單的同時,帳號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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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我無罪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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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tomin 來自: 111.251.179.222 (06/1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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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文了 請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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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可以提出證據啊, 何來無罪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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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論是在沒有證據證明你有罪的情況下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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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黑椒方可以提出你的異常交易紀錄當作證據何來無罪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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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異常金幣交易紀錄不等於 我這些金幣是跟幣商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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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曾經要賣信玄37000 結果少按個0 還好有取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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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可以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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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舉證你無意違反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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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時被搶走 我不就要被冠上轉卡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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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背罪名阿 可能會被PO在置底聊天文:撿到便宜信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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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你這樣按錯 如果有人po炫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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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去給辣椒看 他們不解鎖的話 是他們要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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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不小心按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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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都是轉幣出事不是轉卡出事這倒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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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賣個廢卡 想賣40也會手殘只按到4 不過這不會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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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怪耶 交易所就是自由交易的地方 不是愛賣多少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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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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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高價賣廢卡不足以為轉NP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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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3:50, , 80F
的確是「奇怪」但要算是證據恐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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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rTzmDQ (nobuny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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