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首磴是否慢打呢?

看板bridge (橋牌)作者 (懶熊)時間15年前 (2010/03/04 14: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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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身為裁判的我已經不是第一次看到類似的問題了,依照慣例我們先從橋規當中找答案: 第73條:同伴間傳達消息 A、同伴間傳達消息之正當方式 2.叫牌與打牌之正確舉止 叫牌或打牌時,不可作特別的強調、不尋常的舉止或音調變化等,亦不可有過分的猶豫或 急促(然而,主辦單位得制訂一些需要停頓之規定諸如競叫之第一輪、打第一磴牌、或跳 叫警告後之暫時停頓等)。 B、同伴間不當的傳達消息方式 C、賽員由其同伴處獲得異常消息時 當賽員由於其同伴之評論、詢問、解釋、手勢、奇癖、語調之特別加重或變化、急促或猶 豫等等獲得異常消息時,則應謹慎的避免利用這些不當的消息,增進己方之利益。 D、叫打節奏有變化 1.不經意的變化節奏 賽員於比賽時有變化其舉止、節奏等情事,並於行動之際,已知其可能對己方有利時,即 為違背禮節之行為。否則,在叫打中不經意的變化了節奏或舉止,就其本身而言,並不構 成「違背禮節」。對此現象,敵方得以正當的加以推論並予利用,唯其後果則須自行負責 。 2.有意的變化節奏 在叫打中,故意的以評論、手勢,對某一叫牌或出牌,表現急促或長考(例如出單張牌之 前故作猶豫),或在叫打時以不自然的舉止,企圖導引敵方誤入歧途,乃為嚴重的不正當 行為。 那究竟怎樣的猶豫叫做長考?個人認為在問題中第三家如果沒有SA的情況下,當夢家跟牌 之後實在沒有理由考慮時間超過15秒(因為頂多是考慮跟牌信號的問題),所以超過15秒 就算是出牌節奏變化。 不過這位橋友的提議非常好,我也建議未來在比賽中應規定無論任何合約,當夢家攤牌之 後,莊家有義務至少等待15秒後再出第一張牌。這樣第三家的防家因為已經同時獲得15秒 思考時間,就更沒有理由作過份的長考了。 http://tw.myblog.yahoo.com/gentleman-bridg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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