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板板主拖延板務
※ 引述《rainnawind (正太學研究者雨颯)》之銘言:
: ※ 引述《diefish5566 (還我姆咪)》之銘言:
: : 請 LoL 板主於 10 日內以文章形式回應:
: : 1.rainnawind 3/24 於 #1duC1WJI (LoL_Picket) 提及之釐清權責進度。
: : 2.兩次進度詢問皆未回應原因。
: : 3.相關內容欲補充部分,亦可另行提出說明。
: 1.經諮詢專業意見,並與其他板主討論,此案件已結案,請查照
: ┌─────────────────────────────────────┐
: │ 文章代碼(AID): #1eOfO-vg (LoL_Picket) [ptt.cc] Re: [板務] 建議修改內嵌廣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751291454.A.E6A.html │
: └─────────────────────────────────────┘
: 2.當事人寄來第一封私訊時,寫「不作申訴用途」,我已回覆若有進度會公開回應
: 故後續當事人再寄信件時,判斷無必要回覆
: 確實是沒注意後訊信件寫的是「會做為正式申訴用途」
: 看成了跟第一封一樣寫「不會」,故我仍認為沒有必要回覆,這是我的問題
本案時間線如下:
3/24 發文 r板主推文表達意見
3/25 私下去信 詢問如何實行咨請法務釐清
(因擔心會有板務處理不方便的問題 故承諾本信不會用做申訴用途)
3/25 收到r板主回信 待日後一併公布,不另說明
4/21 去信 未回信
6/11 去信 未回信
以上兩封信皆有轉錄至本板,請問這兩封信哪邊寫了本信不作申訴用途?
兩次都故意不回覆,請問是不是故意拖延板務?
: 3.本案前身案件經2024/5/19公布管理措施
: ┌─────────────────────────────────────┐
: │ 文章代碼(AID): #1cIXfo2W (LoL_Picket) [ptt.cc] Re: [檢舉] 東南傾相關 多?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716132466.A.0A0.html │
: └─────────────────────────────────────┘
: 故原則上,本板板務執行上已具備足以正常應對相關案件之能力
: 並無必要增刪任何規定
: 但既經小組長一句話裁示,提案人又再提出討論
: 有關適法性問題,在本站權責分配上,是否真如其想應由我等板務級單位處理這個問題
: 我判斷若徵詢更專業之意見後或能杜悠悠之口,所以押了這樣一個回覆
: 推 rainnawind : 本案件將咨請法務協助釐清權責 03/24 23:23
: 但實際上本板並不有太多這類案件
: 且本板板規討論有更多優先級更高的議題仍在討論中
: 此案的情況與其說是拖延,不如說案件並沒有重要到需要被即時處理
: 依本板板規、本板所屬小組規、群組規都並沒有規定什麼時候必須回覆和結案
: 而歷來所有戰略高手群組長和戰略遊戲小組長也是依照自身可用時間,和案件輕重緩急
: 來決定案件的處理進度和結案時間,這點上和本案件的狀況並沒有不同
: 若這件事為常態且持續發生,那確實會有必要加速處理進度,但事實沒有
: 既然不是本板板務常需要去處理的問題
: 所以它並沒有在其他板規或板務管理措施討論時會被優先考慮
所以這是拖延板務三個月的理由嗎?
LOL板板務執行有等待三個月的傳統嗎?
更何況本篇是依據小組長判決提出的建議文
#1dtR0ydP (Sub_Strategy)
: 本板板規、釋義、管理措施的數量已經過於龐大了
: 我們沒有必要再去設一個平常不太會用到的板規
: 事實上我們還在研議移除部份這種板規
: 而也確實,當事人詢問有意加速程序時,或許也應該考慮加速處理進度
: 但我當時真的是看錯了,沒有多想,這點還是要向當事人說聲抱歉
板規建議有窒礙難行的部分,是不是該先跟小組長與當事人溝通?
r板主三個月內拒絕溝通,沒有上訴組務就不判決且
最新的判決本文還鎖文不予推文回文討論溝通
#1eOfO-vg (LoL_Picket)
如果今天我不上訴,r板主是不是就不處理,反正我壓個咨請協助擺爛即可。
又沒有限制板務處理時間,我壓三年壓五年把任期壓完無所謂
那要檢舉板幹嘛?
事先溝通,做為當事人可以體諒板主考量
已經給予板主三個月處理時間了,板主連溝通討論都不願意
要怎麼證明不是蓄意拖延板務?
: 那既然小組長現在限定時間,有要求給個確切的回覆
: 前些日子就特別商請了前法務站長提供專業意見
: 也給這件事一個確切的答案:就是沒有必要,非我等單位權責,我們不考慮這麼做
: 依照專業意見,本站已設有明確的站規來處理類似爭議
: 本板板規及管理措施,能依使用者責任不同予以相關裁處,並無不妥
: 且再去比照全站其他熱門看板,並沒有很多看板針對這類項目有訂定專屬的處理規定
: 真正的問題是,依照板務級單位的權責,我們沒必要做這件事情再去改規定
: 再者,同我諮詢時,前法務站長提供的建議:
: 若當事人真的對類連結是否適當有其他疑義,可循站務級的方案
: 由其他站務級相關人員予以相關協助
問題是看板警察根本沒有針對賭博廣告的處理業務
請見#1cDT_6Rm (Board-Police)判例
且本篇由現任看板警察局長判決,應可做為目前看板警察的執行參考
板務建議有執行面的考量可以,但板主有提供討論溝通的空間或時間嗎?
空間層面,撇開判決本文不告不判,判決鎖文也不提供推文回文討論空間
除判決過程拖延以外,不回應,不溝通,且既成判決後也不予回應
作為檢舉人,本人是提出"板務建議"
三個月內,無溝通,無回應,不申訴不處理,
這就是您對待提出建議的板友的態度
本人在貴板從無蓄意鬧板
於本案也提供板主充足(甚至拖延)的時間處理
信件溝通均保持適當的禮儀且態度良善
r板主這是友善溝通的態度?是不是蓄意拖延板務?
: 所以
: 我覺得這件事應該就到這邊,真的可以暫時把它告一個段落了
: 剩下的請去尋求站務級管理人員的幫助,實非我等板務級單位之責
: 以上
: rainnawind
板務建議有窒礙難行的部分,不先跟板友與小組長溝通
不上訴,不處理,反正就是拖延
信件不回,流程不公開,
反正你不上訴就當沒這回事
你上訴了,這也不是我的責任,我再推
第一次上訴在小組等八個月,第二次上訴等三個月
從提出這個議題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
非要等到上訴小組才要咨請溝通,不叫做蓄意拖延板務嗎?
#1eOfO-vg (LoL_Picket)
更遑論本篇判決提出的
經諮詢前法務站長、現任站內法規諮詢板(PTTLAWSER)板主之專業意見
我在該板也並未看到板主群任何一人貼出文章咨請意見,
想見應該是私下咨請,而r板主於判決也並未提供任何咨請進度之說明或證明
要怎麼確定不是到了申訴才去咨請?
怎麼證明你不是蓄意拖延板務?
要怎麼確定是真的由LLsolo本人提供意見?
推託很簡單,這不是真的給申訴人一個交代的方式。
本人可以明確提出申訴案件之時間軸
r板主能提出咨請進度的時間軸嗎?
以上 無法接受r板主之回應 後續再麻煩小組長做判決
如r板主同意,可再將3/25的站內詢問內容轉錄至板上
AbeNan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751331476.A.22C.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Sub_Strategy 近期熱門文章
PTT遊戲區 即時熱門文章
26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