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LOL板板主群判決與選舉有異議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麥子)時間9年前 (2015/10/08 00: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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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we77 (安)》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好的。依照這些證據,板主已經認定「那幾篇都沒有明顯違規」。 : : 如果沒有其它積極證據足以認定 VVVV5555 先前的發言有違規, : : 那麼就依照板主原判,認定被檢舉的那幾篇都沒有違規。 : : 針對 VVVV5555 與 CoolTomato 兩位先前的發言被板主認定無違規的申訴, : : 由於 VVVV5555 與 CoolTomato 先前的發言皆未轉錄於本板。 : : 依據 ComGame-Plan z-1-4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 : 申訴「須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資料如有闕漏則不予受理。 : : (看板文章請用F轉寄至信箱備份,再用X轉寄至看板, : : 若有修文痕跡且有假造證據的疑慮時,該證據將不被採信。)」 : : 故因被認定無違規的原文未依規定轉錄至本板,不符受理申訴認定無違規判決的要件, : : 該申訴不予受理。板主先前認定無違規之判決維持原判。由於目前呈現於本板的證據, : : 不足以說明 VVVV5555 與 CoolTomato 在參選時因違規行為失去參選資格, : : 也未有足夠證據受理對板主是否有判決標準不一的申訴,故所有判決維持原判。 : : VVVV5555 與 CoolTomato 兩位參選人亦保留其先前的參選資格。 : 小組長別裝傻拉 : 早就處理過排隊打LOL當作沒看過 : 前面的證據早就都轉到板上了,連結全在證據裡面 : 你滑鼠壞掉了點不進連結嗎? : 現在出現這種標準不一,你又要複製出什麼板主觀點,沒自己說法嗎? 如果你指的是 CoolTomato 板友的發言,先前我已經說明過申訴依規定不受理的理由, 請參閱 #1LagR-Za (Sub_Strategy) 。在該案被申訴並受理前,我對該案沒有意見。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29.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44236544.A.D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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