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對LOL板板主群判決與選舉有異議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安)時間10年前 (2015/05/12 09:18), 10年前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 (看更多)
申訴人 : TOWE77 申訴日期 : 2015/MAY 申訴對像 : LOL板主群 申訴原因 : 眾所皆知,LOL板是PTT上長期穩定前三的大板 但LOL檢舉區,常常被LOL板主們拖延一個禮拜,才會久久處理一次 LOL板規還會隨著各LOL板主的心情,如同阿米巴一樣扭來扭去 ********************************************* 本人於本次選舉期間, 先以私信詢問LOL板的三位板主,對第四位LOL板主參選人資格提出問題 LOL板主群不斷延宕、答非所問、避重就輕的回答, 甚至違背板主群在LOL板與組務板前例所判的標準 LOL板BCD項板規,隨心情變化 ********************************************* B項板規,水桶二十天。此項板規[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B1【不適發表之內容】 無建設性意義、可觀性,或是撰文之態度有其爭議,以及任何不適出現於本板之內容。 未達30字 或 分類錯誤 同B1處理 註:毫無建設意義之推噓文為當事人告訴乃論。 B2【洗板】 連續發文、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內容的文章,以至於影響閱讀者。 同天內兩次無意義推噓文,即B2 B3【刻意散佈錯誤資訊者的推噓文或文章】 任何關於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的撰文錯誤刻意誤導。 此項板規用於遊戲相關資訊/情報等。 C1【引戰】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C2【吵架、挑釁謾罵、無的放矢、攻擊特定族群】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吵架:兩造(或以上)皆有錯時謂之。 挑釁謾罵:針對特定對象攻擊(明指使用者帳號或者影射)之情形。 (此項板規為當事人告訴乃論。) (受到挑釁時請提出檢舉,以免落至吵架的範疇,屆時雙方都會水桶。) 攻擊特定族群:批判特定族群時提不出合理理由時謂之。 (性別、種族、國籍、職業、學校、地域、宗教信仰、政治傾向等) 無的放矢:不指定特定對象或對象模稜兩可的攻擊言論。 ********************************************* LOL板E項板規拒絕執行 E1【鬧板】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節錄於 [證據] 熱線記錄-板主水球溝通 ★NeVerEnouGh 那幾篇看起來就是反串 但不能因為他事4V45就桶他... [05/09/2015 12 :09:00] ★NeVerEnouGh 那幾篇都沒有明顯違規 這就是走在邊緣 高義也是 [05/09/2015 12:09: 12] ********************************************* ********************************************* 本人在與LOL板主群私信、水球溝通後 於LOL檢舉區提出公開板務討論和檢舉參選人資格 與LOL板主群討論結果依舊無共識 LOL板主群還是到組務板提出新增第四位板主的連署 ********************************************* ********************************************* 因此本人至 組務板提出申訴 請 小組長明裁以下四點申訴 1. 本次LOL板板主選舉人參選資格 VVVV5555 是否達到永桶程度,卻因為LOL板主瀆職而參選 CoolTomato 是否未滿五篇文章,卻因為LOL板主瀆職而參選 (附註1) (附註1) LOL板,板主參選人資格公告,需要在LOL板上存在五篇以上有效文章 此LOL板公告,轉錄於 證十二 CoolTomato只有四篇,其中兩篇有違反LOL板B1板規的嫌疑,如下圖 https://imgur.com/GJsqQ46
板主群仍然判定CoolTomato符合參選資格 2. 檢舉兩位LOL板主參選人的文章,是否成立 VVVV5555 是否達到 釣魚、廢文、引戰、永桶的程度 (附註1) CoolTomato 是否於檢舉文證據中的兩篇文章達 B1 (附註2) 附註1 檢舉VVVV5555的文章中 都有寫出過往的判例,與LOL板主給予E1永久水桶的理由 於檢舉板轉錄至本板 證據 為板主資格討論 1-4 、檢舉文 5-7 判決前例為 證11 2015 Feb.-May VVVV5555光是記錄就遠超前例 但是LOL板主群的判決標準再度嚴重變形 判定此類連續釣魚、引戰、廢文,都不違規ABCDE項板規 附註2 CoolTomato於LOL板上提問在香港、迪士尼,如何打LOL 於檢舉板轉錄至本板 證據為板主資格討論 1-4 、 檢舉文 8-10 劣退文章部份已經有板主解釋,自解劣退文,符合資格 因此剩下的問題 A. 是文章數量未達參選標準 B. 與文章違反板規 本文末,有寫出本板對於 LOL板 B1板規的判決前例 3. 板主群判定標準是否前後不一,若是,該如何處理? 4. 本次LOL板板主選舉結果已出爐 若當選人VVVV5555失去資格,該如何處置? Sub_Strategy 組務參考前例 : 轉錄 檢舉CoolTomato的文章,相似討論的判決前例 於2月份,板主與小組長,在Sub_Strategy對於B1的判決定義 文章代碼(AID): #1Krt9eUm (Sub_Strategy) 內文大意: 貓咪與LOL 無關聯 與LOL關係薄弱、無實際可行性等等,都為B1 LOL板主群卻使板規變形,完全不參考前例判決 LOL板永久水桶參考前例: 在 證一 、證 檢舉VVVV5555 與 證十一 所轉錄 僅VVVV5555今年的2月到3月文章,就與被永桶的前例不相上下 前例中,達到以下程度即被永桶 https://imgur.com/PzM8cIe
LOL板主群卻再次使板規變形,判定不違規任何一項LOL板的 ABCDE項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9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31393489.A.EF8.html ※ 編輯: towe77 (49.159.91.29), 05/12/2015 11:47:08

05/12 22:20, , 1F
你值得全PTT最閒的這個獎項 OuO
05/12 22:20, 1F

05/15 09:11, , 2F
這個還好 你還沒看過更閒的
05/15 09:11, 2F

05/16 17:36, , 3F
光問一句為甚麼不一投票就提出來,要等耀揚選上了才鬧
05/16 17:36, 3F

05/16 17:38, , 4F
哀不說啦 不合理的點太多了 http://tinyurl.com/pbtr7vc
05/16 17:38, 4F

05/16 18:14, , 5F
去問板主,為什麼投票過程,我水球私信都不回應囉
05/16 18:14, 5F

05/16 18:16, , 6F
板主堅持讓他選,堅持說沒違規,我申訴有啥問題?
05/16 18:16, 6F

05/16 18:23, , 7F
喔對了,可以看水球記錄,或者我跟魯呆用競時通溝通記錄
05/16 18:23, 7F

05/16 18:24, , 8F
4/29就在問了,堅持給他們選,說啥投完票才來 = 不合理
05/16 18:24, 8F

05/16 18:25, , 9F
怎麼不想: 板主不處理實況一起打LOL的好朋友,合理嗎?
05/16 18:25, 9F
文章代碼(AID): #1LKLJHxu (Sub_Strateg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KLJHxu (Sub_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