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版版主hydra6716
1. 依據 LoL 板的現行板規:「本板為《League of Legends 英雄聯盟》遊戲討論板。
本板看板主旨,在於討論與本遊戲內容、賽事活動、以及與其周邊活動相關之話題。」
依照此討論區主題,使用者對於板務相關事項之心得,並不包含在討論區主旨之內。
雖然本站的「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保障使用者對於板主之建議,
可於該看板提出,但本案受處分之文章之本文,並無對於板主之「建議」,
亦非組務板對於先前其它板務相關事項之判決,就文章之結構亦無「討論」板務,
僅為板友個人對判決之心得。故板主實則有訂定板規並禁止此類無關文章之權力。
2. 基於現行板規 D1 之文字描述,僅有「與本討論板主旨完全無關」之文章,
才受到板規 D1 的限制。雖然使用者對於板務的個人心得與討論板主旨無關。
但若從不同角度觀之,使用者對板務的心得與板務相關,在無專板可討論的情況下,
板務相關的建議又受保障可於該板發表,故討論板之主旨雖未含板務相關討論,
但板務相關的討論仍屬該板允許發表之內容。故在一般文字的解讀上,
對板務的心得難屬「與本討論板主旨完全無關之文章」。現行板規 D1 之文字說明,
易使板友誤解並認為只要與板務相關之內容,即使是個人心得,亦不違反板規 D1 。
3. 基於上述兩點, fish56 板友可能受到板規 D1 文字描述不夠具體的影響,
導致無法了解個人對板務的心得不宜發表至板上,此乃板規描述不清的問題。
不應由板友承擔責任,故對在本案當中,對於 fish56 板友的處分撤銷,
水桶解除,劣文還原。並且本案不列入 fish56 板友之違規紀錄,
未來若有類似違規行為,亦不得因本案將未來之違規行為視為累犯。
4. 由於板規 D1 的描述不清導致其界定的範圍與文字描述不符,使板友無法有效遵守,
故板主應立即修正板規 D1 的文字描述,使之清楚說明禁止發表對板務的個人心得。
同時,板規仍應保障對板主及板務的建議以及對板務建議的相關討論。
本案的判決本身仍屬有效,僅只有處分被撤銷。亦即本案亦形成判例,
在板規 D1 之文字說明作適當修正後,所有類似本案之文章,皆應以同樣標準審視,
若為板友對於板務事項之個人心得,並無關於對板務的建議與相關討論,
則不應發表於看板。
5. 依據「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板 小組長規章」中「小組長之權力義務」:
3. 小組長有回答小組相關問題及判決申訴案的義務。
(看板相關請先與板主連絡)
故凡是在判決與看板相關之申訴案前,小組長依規定皆需先與板主聯絡,再行判決。
目前之處理方式乃依照戰略高手群組之規定辦理。若認為此一規定不妥,
請至 ComGame-Plan 板向群組長建議修改。若認為討論過程事後應該公開,
則視為對組務之建議,請於本板另文提出建議。
6. 本案之判決公告於 #1IIgrqAt (LoL)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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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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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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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7:53, , 1F
10/04 17:5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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