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WOW 版主 ChenDao 濫權失職
檢舉案件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檢舉人:Vergil5566
檢舉看板/檢舉對象:WOW/ChenDao
檢舉事由:板主未依照板規判決及執行板務
==違規事發經過==
一、緣被檢舉人ChenDao對檢舉人Vergil5566作成之判決業經戰略高手群組合議庭宣告該判
決違背法令部分無效(證1),已證實被檢舉人客觀上未依照板規判決及執行板務;又兩
造於前案發生前,檢舉人已寄發站內信提醒被檢舉人原判決違背法令,且於訴訟過程中
檢舉人亦一再提醒原判決違反板規,然被檢舉人均不以為意,甚至稱:「脫離板規行使
權力是正常的」等語(證2),益證被檢舉人主觀上已有枉法裁判之故意,致原判決嚴重
偏頗失當,以上有前案歷次訴訟書狀可證,請鈞 小組長調閱。
二、按被檢舉人對於其枉法裁判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已違反戰略高手
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3.H.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應依G_Online
(線上遊戲群組)組規五.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公告或不執行
組務判決,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對被檢舉人作出懲處。
三、再按,「身為版主請以身作則,若知法犯法,以身試法,經查證後經予以加重處份。」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版 版主的權利與義務第8點定有明文。被檢舉人身為板主,
非但有制定板規之立法權,亦有執行板規之執法權,竟公然聲稱枉法裁判問心無愧,以
致原審判決有重大程序瑕疵,然被檢舉人經群組長撤銷原判決後,竟於ID_Problem板及
WOW板之撤銷退文申請及撤銷判決公告之理由,均為:「應組務要求更改」,顯見被檢
舉人遭上級裁判單位改判後仍飾詞狡賴,毫無悔意,審酌被檢舉人為有相當智識程度之
成年人,及其身兼數板(WomenTalk、WOW)之板主,已有相當之管理看板經驗,衡無不了
解板規或法律常識之情形,惟被檢舉人經檢舉人屢次提醒後,仍執意維持違法之原判決
嚴重侵害檢舉人之權利,亦違反罪刑法定主義,顯見其直接故意枉法裁判之行為實屬惡
性重大,自應嚴予非難、並加重被檢舉人之處分。
四、綜上所述,檢舉人爰依被檢舉人違反群組規定之法律關係,懇請 鈞小組長判處被檢舉
人書面警告以上之懲處,以維權益。
==違反法規條文==
G_Online(線上遊戲群組)組規
五、板主懲處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公告或不執行組務判決,
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口頭警告。(口頭警告不累計)
2>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含失職警告)
3>停權。
(停權時間為七至三十日,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及停權合計兩次就
解除板主職務)
4>解除板主職務。
2.累犯者加重懲處。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3. 看板秩序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b.板主個人於管轄板面或組務板行為嚴重失當者
c.無視站務判決、公告者
d.無視群組規範者
群組長得對板主/小組長提出書面警告,累計兩次書面警告則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經警告後而拔除之怠職板主,一年內不得申請小組內之板主職務與新增看板申請。
情節輕微或在規勸後改善則以口頭警告處理。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版 版主的權利與義務
8. 身為版主請以身作則 若知法犯法 以身試法
經查證後經予以加重處份
違規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已轉錄形式檢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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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照檢舉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檢舉] xxx 板 yyy對象 zzz(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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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顛沛流離、即使外敵環伺,我相信總有一天我們終將重返吉爾尼斯。」
「然後替我們摯愛的王子復仇,為了吉爾尼斯,也為了葛雷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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