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無法與板主溝通後續處理原則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2年前 (2012/09/07 16:35),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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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原則來說,板主有管好板的義務,但沒有回答問題的義務, 唯一必須回答的只有駁回申訴時要回答理由(詳站規10~14相關申訴檢舉條文) 且不一定要回信,有公告理由即可 板務溝通分兩種 一、具體個案: a.檢舉他人違規,若板主有處理,也不必回說處理了,多此一舉; 板主審過不處理則要回答駁回的理由(未達標準、或如何不認定違規等)。 此類可能忘記,當提醒所有板主第二次都沒回(超過72hr)可上組務申訴~ b.被判罰不服,上訴前的溝通程序,問理由、抗辯等,板主可回可不回, 這種的版主超過72hr沒回應視同拒絕溝通,可直接上訴組務。 而被黑名單,根據站長okcool以前的回答,當所有版主都黑名單時, 視同所有板主都拒絕溝通,可立刻上組務申訴案件,差在不用等72hr而已。 二、抽象板務建議、板務討論,沒有義務回答(抽象=非針對具體個案的申訴檢舉) 且依站規25、26除了能寫信,還能在看板發文討論(個案類不算,法務部解釋過) 所以就算所有板主都黑名單或都不回,仍無法阻止板務的討論,因此不能申訴。 至於板主要不要參考建議? 板主自行決策... 若板主不接受建議、不討論板務,且板務有不當、違法、牴觸上級規定之處, 則可至組務板檢舉(檢舉違規並不需要溝通程序),不用討論建議過一樣能檢舉。 但也要有理由檢舉才行... 範例: 板規不禁注音文,A建議禁止注音文並懲處,所有板主都不回信或黑名單, A 可轉而發文於看板提出禁止注音文的板務建議,但板主仍不理會。 此例中,由於注音文未違法、未牴觸站規,亦無不當,故檢舉也沒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5.86

09/07 16:36, , 1F
這篇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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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6:37, , 2F
有八卦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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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3:44, , 3F
恩 算是預防針~ 不再這邊發生的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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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7:48, , 4F
那板規禁止討論與板旨不符的內容有些人的內容明明相符但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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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7:49, , 5F
被依此板規劣退有些人明明不符卻是裝作無視或只有刪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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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7:50, , 6F
而已,那這個是算? 板主有隨意要劣退任何不順眼的權利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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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某些自己人免於被劣退水桶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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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8:34, , 8F
回樓上 沒有 劣退須明確指出何種文章違規後會被劣退
09/08 18:34, 8F

09/09 02:50, , 9F
樓樓上你講話都不換氣的嗎=_= 你說的違規可申訴
09/09 02:50, 9F
ganbaday:轉錄至看板 ComGame-Plan 03/16 21:39
文章代碼(AID): #1GIR6r_R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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