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懲處及多處說明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12/08 18:11), 編輯推噓5(5023)
留言2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說一下組務板也是有板規的 二、板規 1.與本組組務有關,並選擇正確標題、格式,OP或無關發文一律劣退。 4.禁止挑釁、人身攻擊或情緒化用詞。 6.申訴案件非當事人、板主或相關人士,不可發文/回文。 違者得依情況刪文、警告、水桶7天~6個月,嚴重違規者劣退,累犯加重、分身連坐。 在 #1EfjWn0l (Sub_GOnline) 我有說過 討厭可直說討厭、負面評價直接表達並不難, 有意見的話,講道理不行嗎? 為什麼一定要用侮辱性攻擊、用貶低性口吻嘲諷呢? 很多組務板是不開放路人推文討論的,我一直不忍關閉這功能,保留路人發聲的機會, 是希望各位對於組務可以有參與感、藉由討論激盪學習與成長... 請各位尊重一下秩序,各位發聲應當是理性討論,帶來建設性,而不是無意義的攻訐~ 這裡是講道理、有秩序的法庭,不是馬戲團,也不是菜市場吵架,請尊重一下 ===== #1Etk04WN (Sub_GOnline) → Rainlilt:我質疑誰發公告 難到你是WOW版主? 失禁失禁 12/08 13:40 → Rainlilt:至於能不能發在組務版 這是站規保障的 不勞費心 12/08 13:41 #1EtkQtqG (Sub_GOnline) → Rainlilt:妳還是沒搞清楚 不過沒關係 反正我不是在問你 乖喔 12/08 13:43 警告 攻擊我的基本上我看很寬,除非太誇張不然不太管(例如板主約炮之類), 但對其他人的我是看很嚴,麻煩就事論事,講話不要酸不要衝 12/07 timeofeve R: [申訴]魔獸世界WOW板 板主Induction 判決不當 我知道你是想討論板務,講得也很就事論事,但組規就寫在最下面,以前判例也都桶, 我很重視程序跟法治,所以很抱歉,非當事人依判例水桶三天,另外解答於下方。 ( 判例 #1D_UgmL9 (Sub_GOnline) ) ===== 關於time提出的問題,我在該判決討論過程中已經先提過了,但最後是我被說服。 "出獄後才會有前科" 是我認知的基本法治觀念之一, 也就是警告要合併水桶,或提醒要合併警告,都必須要抓了以後再犯才能累加, 可是WOW板過去的做法是一篇一篇分開判,同篇文章處分一次,不同篇就算不同事件... 也就是說,1天在27篇文章下推文,27個提醒屬於連續犯應加重但不會累計次數, 依法理應為"提醒n次合併警告一次"或者以主觀裁定"連推27次視為鬧板加重成水桶1次", 但是wow的做法是27提醒=9警告=3水桶=1永桶... 囧 這樣是很弔詭,但就像被水桶還能開分身講話的特例一樣(一般看板通常分身連坐), 不合理但遵循很久也就沿用了。法務部也講過法律是法律,PTT不一定要照著走~ 當然最基本的還是要遵守(依法行政原則/罪刑法定原則/比例原則...之類) 所以說,對於其他板我是直接予以改判,WOW只好遵循判例例外處理了... 大喵板主對於這塊應該會於後續修改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20.214

12/08 18:20, , 1F
咦, 我印象中連續戰文就算不同篇也是合併判決吧?
12/08 18:20, 1F

12/08 18:30, , 2F
咦? 他有舉例,"反彈拼音文板規並刻意挑戰"時期就是一篇
12/08 18:30, 2F

12/08 18:31, , 3F
一篇判...然後三位都沒反對,板上都解M我也無法查
12/08 18:31, 3F

12/08 18:37, , 4F
據我整理完所有水桶公告的印象, 我是不記得有這回事
12/08 18:37, 4F

12/08 18:37, , 5F
不過也有可能是我記錯, 畢竟我記憶不太好
12/08 18:37, 5F

12/08 18:38, , 6F
另外精華區37-3-2-27 裡面有舊的水桶全表
12/08 18:38, 6F

12/08 18:38, , 7F
這邊要查可能比較方便
12/08 18:38, 7F

12/08 18:43, , 8F
剛剛回去翻一下紀錄, 看了幾篇都是數篇戰文合併判決
12/08 18:43, 8F

12/08 18:45, , 9F
至於挑戰拼音文板規時期的判決應該都不在精華區內了
12/08 18:45, 9F

12/08 18:45, , 10F
我印象中那個時期的水桶紀錄都直接堆在版上沒什麼整理
12/08 18:45, 10F

12/08 18:45, , 11F
所以我後來收就直接分門別類收進去
12/08 18:45, 11F

12/08 18:46, , 12F
可能要有勞當初提起這個判例的板主去翻一下這樣..
12/08 18:46, 12F

12/08 18:47, , 13F
修正: 我的意思是"不在舊水桶文檔"裡面
12/08 18:47, 13F

12/08 22:00, , 14F
抱歉語氣衝了點
12/08 22:00, 14F

12/09 02:49, , 15F
我翻了一下也是照ID排列的...找起來頗累orz
12/09 02:49, 15F

12/12 21:00, , 16F
水桶還能開分身講話 那是某人當初為了賭氣開出來的 = =
12/12 21:00, 16F

12/12 21:00, , 17F
那時候在罷免 一堆人抹黑說我跟我哥是分身 結果他跑去檢舉
12/12 21:00, 17F

12/12 21:01, , 18F
檢舉我但是我沒犯規 不能檢舉我..(就算檢舉 我也不是分身)
12/12 21:01, 18F

12/12 21:01, , 19F
然後他八成是很生氣"分身不犯規就不能處置嗎" 乾脆自己開了
12/12 21:01, 19F

12/12 21:02, , 20F
分身 結果他被永久水桶以後 自己開分身出來發言 自己解自己
12/12 21:02, 20F

12/12 21:02, , 21F
永久水桶 然後本尊被大家抗議回去之後 分身竟然被通融下來
12/12 21:02, 21F

12/12 21:03, , 22F
說真的要說這是"WOW版的傳統作法" 實在不能苟同就是了..
12/12 21:03, 22F

12/12 21:04, , 23F
至於WOW版的連續犯 我是沒有留意更早以前的板主怎麼做
12/12 21:04, 23F

12/12 21:04, , 24F
但我很清楚當初我上來組務版的申訴 就是因為我在WOW版討論
12/12 21:04, 24F

12/12 21:05, , 25F
版規 他要大家討論 結果一討論就被他桶、刪、鎖
12/12 21:05, 25F

12/12 21:05, , 26F
我質疑"說要討論為何又禁討論"就挑我兩句話 連續警告成桶..
12/12 21:05, 26F

12/12 21:06, , 27F
以前板主是不是也這樣判 我不知道 但當時我有申訴過此事
12/12 21:06, 27F

12/12 21:07, , 28F
都是往事.. 只是若是單一任板主行為 就說是wow傳統 未必呢
12/12 21:07, 28F
文章代碼(AID): #1Eu8raKe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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