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WOW總判決文
前言:
這是接續 #1EnELWeD (Sub_GOnline) 中,除了第一點以外的所有判決。
(第一點已於11/23判決)
事發經過:
板主於 #1EnELWeD (Sub_GOnline) 中所述2點行為,引發使用者不滿而檢舉,
另2點為組務認為事有相關,主動介入審理。
說明:
一、關於【討論板務文刪除事件】,也就是『板務提問回應與處置辦法』此標題,
板主整串刪除,引發諸多不滿,各要點分述如下~
1.St板主於 #1EkTHrf6 (WOW) 公告中之串刪理由為
"後續已經不是針對板務提問回應和處置辦法... 文章數量已達影響版面的程度... "
另於站內信詢問中,St板主答辯理由包含
"之前板上也有許多過度討論的主題串刪收精華區的動作"
"一開始純板務討論的部份是正常的,但之後內容的部份已離題為FB圖片的討論"
然,經查該討論串15篇文中,語氣姑且不論,討論板務的定義也暫且不提 ※註一
(畢竟組務出來公告、法務部出面解釋的時間點,都在該案之後。)
kaojet、BigCat、wzmildf兩篇、snowanimal、s91812、ailanous、flyiii、greydust
以上九篇都是在討論板務的,尤其ailanous,語氣溫和而得體、內容清晰而流暢;
而其他六篇僅有liar5566引戰鬧板,kendofox開始的4篇有點扯離板務,
懲處liar5566、tag-D離題部分並導回原討論主旨應已足夠,
實無須連同前面討論文都串掉,這方面應更加深慮才是。
另,查過往串刪判例(版面現存未被解M者),都不是討論板務的部分,
而討論板務乃站規25~26條所保障之基本權益,讓看板使用者參與討論、形成共識,
藉以成為板主管理看板之依據,若非必要,當不得限制板務討論,必要限制時,
亦需有條件之限制(例如固定時間),而不能完全剝奪之。
此案St板主串刪板務討論後,後續禁止並刪除板務討論,亦直接牴觸站規26。
2.經站內信詢問,此串刪決策為St板主個人決定,未經與另兩位板主討論。
3.一般串刪通常採用tag-D or 大D,而St板主使用小d逐篇分開刪除,
處理上的差異在於,串刪不影響發文數與P幣,但小d會扣P幣與文章數~
經站內信詢問,St板主表示此為錯誤的板主指令操作而非刻意。
雖P幣跟文章數意義不大,然不少使用者仍很在意的,況且多數並未違規,
kendofox第一篇被刪損失1000P,雖說部分離題,然整體來說沒有違規,
小d導致這類損失實屬無辜,任板主多年卻不熟指令,此過失不應發生。
以上三點都是瑕疵,但後兩點都不至應懲處的程度,關鍵還是在第一點站規26部分,
綜合上述,判決如下
statue 板主警告一次
連同上上周的警告,依據置底組規#1DLvAq_y,解除職務,
一年內不得擔任戰高群組內版主。
二、關於【FB圖/雜誌社/網站/kendofox老闆拉正...系列事件】,
由於In板主貼出一張站外社群照片,引發之糾紛,各要點分述如下~
1.In板主於 z-37-3-4-183-16 之公告文中,貼圖指出站外社群有人圖謀鬧板等...
在WOW板務判決中提到,有關網站/雜誌社之間的恩怨情仇、捕風捉影的消息,
正如任何有關男女感情的看板,都禁止情侶互控,雙方各說各話根本不會有交集,
PTT的討論板,是用來交流遊戲的,要討論或雜誌也必須以此為核心,
商業間的攻訐/批鬥/憶測/造謠,就讓它們私下拼個死活,私人恩怨別帶來這個平台。
而板主應知此為爭議事件,提到很有可能引起紛爭,拿出來講有欠考慮,
一般使用者拿商業糾紛出來講已構成引戰,板主帶頭違規相當不妥。
再者,PTT之板主權限僅止於版面上文章,依明文之板規審理之,
縱使真是有心人士想操弄,亦不得以PTT上WOW板外之行為做為依據...
這東西就算是真的,知道他存在但是不可以說,不只FB,站外任何東西都是。
2.In板主於 z-37-3-4-183-8 之板務討論文中,
雖說語氣很禮貌,但回了等於沒回... 直接站內信才對吧
既然已知鄉民板凳拉好、雞排買好等著看了,以板主身分發言卻思考不周,
無益於板務,反而擴大爭議,導致後續板面秩序更亂,實乃不妥。
以上兩點,一點為公告文,另一點為回覆板務討論文,都是基於板主身分發言,
身為板主卻未以版面秩序維護為要,反而一再引起爭議,判決如下
本欲參酌其動機考量應免職或警告,然站信過程中In板主要求依規定嚴懲,
故依本人要求不考慮動機,情節非輕,從重處分,Induction板主解除職務,
一年內不得擔任戰高群組內版主。
三、關於【藏寶箱之亂期間大量刪文事件】,由於藏寶箱八卦引發一連串鬧板與刪文,
直接轉錄之8篇遭劣退,其餘則被刪除,各要點分述如下~
1.要證明是亂刪文之前,必須要先查驗,該些文是否沒違規,
若有錯刪,則考量錯刪比例是否在合理範圍內,及其後續處理是否完善~
該批被刪文章,經我與三名板主挖屍體審視,多半違規無誤,因此刪除並非過當,
但仍不排除少數誤判之可能,後續仍可申訴。
唯違規者之數量佔大多數,因此蓋無板主無理亂刪之可能。
而劣退之八篇,WOW板對鬧板劣退已有多年判例(含張爸等),
可以見得板主群依循以往作法而對站長公告不了解,並非有意濫用,在此不作懲處。
2.雖說該些違規明確該當刪除並懲處,並無失職而組務亦無意究責,然則,
維護看板秩序,並非單憑懲處可臻完善。
板主面對質疑時,應以溝通/解說為優先,而非懲處違規言論,
這不是說看到違規就懲處不對,而是不漂亮、不妥善,可以有更好的做法,
使立論更加站得住腳,進而使板眾接受。(所謂的溝通不是講給人家聽就當講過,
要盡量達成共識才叫做溝通,就算對方不滿意,也要盡量進入可以被接受範圍~
另外身為板主通常得多擔待點,省得瓜田李下之名,
畢竟球員兼裁判,縱使你是對的,仍不免讓人猜疑。
還有自己都找不到理由的硬扛會越描越黑...
3.摘自之前的判決~
要經營完全和諧的風氣非常非常困難,而且可能顧此失彼~
畢竟PTT users各板養成的習慣已久,而且年輕人居多,酸嗆幾乎算流行文化了
嚴格的和諧化,會使板上草木皆兵,只剩少數EQ特高、發文彬彬有禮的人能不受影響,
其他口氣略衝的人,往好的方向想或許能促使其變為彬彬有禮的發文者,
但不可忽視的是壞的方向,就是影響發文意願,板上將少掉許多很值得存在的討論
用最嚴苛標準實質上就是文字獄,完全管制負面言論可能有些好處(一片溫馨和諧),
但也會犧牲掉許多東西(失去略為負面但仍有建設性的優質討論,更嚴重會有寒蟬效應)
理想跟實際是有段差距的...
當一段言詞讓所有人都不覺得受到侵害時,此時懲處唯一的意義就只剩下:
"以懲處來抑制使用者發言的態度,營造和諧氣氛..." 這是否矯枉過正呢?
真的覺得這種程度的發言有必要加以管制嗎?
個人認為,一開始的做法是比較好的,寫信勸導。
引導,會比限制更能讓人接受,也不會激化抵抗的意識...
要改變使用者,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與使用者站在對立,怎可能成功呢?
4.於該劣退轉錄文之其一,
→ s91812:現在逼我換我轉就對了? 11/09 16:02
※ 轉錄者: g3sg1 (125.228.171.96), 時間: 11/09/2011 16:08:27
→ yulunyeh:好文秒M 11/09 16:08
→ g3sg1:來阿 11/09 16:08
→ darkcola:你要被列了 QQ 11/09 16:08
→ g3sg1:怕你歐 11/09 16:08
推 s91812:給我劣退合理解釋 妳是想讓WOW板變成法西斯?你不想維護我想 11/09 16:09
→ g3sg1:我來公布一下之前有人夢給我的內容 11/09 16:10
s9板主公開宣示轉錄、M違規文(從推文可知,g3sg1引戰明確)、公開表示對立立場。
為什麼要在八卦推文質疑,但卻不回信/不寫信溝通呢~
11/09 sonp Fw: [討論] 版務事宜 討論有理 拒絕刪文 還我P幣
※ 轉錄者: sonp (123.192.147.250), 時間: 11/09/2011 17:01:07
※ 刪除原因: (刪除by刀) <sonp>
※ Deleted by: s91812 (218.169.182.129) 11/09/2011 17:01:38
s9板主先是刪除該文,但後來自行轉錄該文。
這些爭點s9板主多數都沒有回答,因此組務只能猜測,可能是場面混亂下,
一時情緒激動,在從眾效應效應下,沒有審慎思考該怎麼做,所以做了矛盾的處理。
而對於公開表示對立立場,s9板主之理由為:
"另兩位版主的行為已經讓我覺得我無法繼續跟你們共事下去,
最後不得已才使出這種手段"
若有想法不合之處,無論是不認同判決或對政策有所主張,可找組務協調/仲裁,
板主若有不法,自有上級調查懲處,同事之間互相杯葛板務,有害無益,
變一板兩治,使看板出現兩套作法相當不妥...
可參考 #1ETllCMa (Sub_GOnline) 判例,對於管理看板有衝突可以積極溝通,
真的不行也可上訴,這方面就程度上本應警告合適,然s9板主上任沒多久,
經驗不多,且考量到站信溝通過程中仍理性合作,與前述判例中不答辯、不說明,
完全不理我寄信的態度並不同,因此判決如下
s91812 板主口頭警告一次,爾後務必以討論/上訴為先,而非對立。
~~~~~~~~~~~~~
最後,
In板主是群組內最認真的板主之一,很可惜這些決策上難辭其咎,
過是過、功是功;功不抵過、過亦不銷功,
組務上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仍感謝Induction版主長久以來的付出。
St板主任職很久了,這次碰上自己的糾紛,使決策上產生過失,
同樣地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但仍感謝statue版主長久以來的付出。
S9板主經驗不多,但還很有熱情,未來請跟新板主們一起加油~
※註一
根據法務部的最新解釋 #1Er-BjUE (PttLawSug),板務討論應為"抽象法規"之建議,
所以對於板主判決有疑義應到組務板。(此站規解釋不溯及既往到法務部公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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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關於WOW板務
1.WOW板於此段爭議期間(從11/06起那堆爭議案件,到藏寶箱之亂止)之板務違規,
由3板主+組務共同討論後決議,已於WOW板公告之。
藏寶箱之亂以後的違規,In及st不介入,交由s9板主依規定處理~
2.討論期間,是抽離ID一個一個針對發文去內容審理的,有時一個推文該提醒還是警告,
我們審慎分析評估,來回討論個半天才決議,後來統整之後,
才發現有些ID其他地方早就達永桶,原來理論半天是作白工orz
但數量仍非常多,那堆信件加起來有上千頁,若有眼花失誤還請提醒。
3.由於兩位板主解職,對於該懲處若有不服,可來信或直接於組務板申訴,
來信會快得多,我用聊天口氣說明比較省時間,組務板發文的話,
你要花時間配合格式跟程序,我也要依照程序寫細很花時間
二、關於WOW板規後續,建議新板主討論以下議題~
1.罰則沒有劣退的部分(依現行板規,張爸來都不能劣他)
2.引戰相關就兩倍的部分
3.附錄中引戰3周永桶與罰則中3次永桶部分
4.人身攻擊是否受害者檢舉才審核部分
三、請s9板主發文申請新增板主(現任板主只有你喔,不含我)
新任板主上任後,臨時公告 #1EkdkaK8 (WOW) 同時終止,後續由新板主群討論規範
--
在網路上每個ID都是平等的,哪個行為違規了,就按規定懲處那個行為,就事論事。
即使我知道組長權力很大,這時候用教訓的口吻噹板主,或許鄉民看得還很爽,
但這種方式只會降低自己的格調,還會給未來帶來隱憂... 所以這判決很語重心長...
今天我趁機捅刀,遲早哪天會被人捅刀,大家未來都還要在PTT繼續混,
希望各位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互相放了對方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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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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