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test板 aaa 水桶過重(格式及範例)
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申訴人:kkk
申訴看板/板主ID:test/aaa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我在板上貼了一篇心得,打了幾個注音,就被水桶30天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版規寫注音文水桶3~30天,我第一次違規卻直接水桶30天不合理,
aaa 說我的注音文實在太多才判這麼重,但是版規沒有寫字數多要罰更重,
我覺得應該要初犯輕判比較公平。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違規原文==
請見下方附件1
==板主公告==
請見下方附件2
==溝通紀錄==
請見下方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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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照申訴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標題請改:[申訴]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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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下方轉貼證據三篇當附件(用F轉信箱,再ctrl+x轉來板上),分隔線以後可刪除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8.107.231 (02/14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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