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abinogi板,板主utahime行為不當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Mr. Anderson)時間14年前 (2010/06/11 13:49), 編輯推噓3(3014)
留言1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申訴案件申請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看板名稱:Mabinogi 申訴板主:utahime 申訴理由:該板主於違規文章做出不適當處置,內容如下 1.利用板主權限之便進行不適當之短時間連續噓文,挑釁意味濃厚 2.針對違規文章未即時做出處理,卻採取如上之挑釁行為 3.承上,除行為不適合板主身分外,亦強調版友身分加入論戰並違反版規 案件說明:6/07,Mabinogi版#1C3FuKm7,由qpowjohn發起之文章出現違規情事 該違規案例經由同板板主emilykilly進行處理 6/08,同篇文章底下 utahime 出現不適當之行為,即申訴之項目 6/10,另一水桶之當事人Alonso借用帳號(rty412)並發文公開質疑板主作法失當 但 utahime 並未做出積極回應,更增加具挑釁意味之回覆 同日,當事人qpowjohn再行借用帳號,公開要求utahime針對不當言行致歉 →(nel19871103) 而 utahime 則以更加不當之方式回覆,並否認自己的行為有誤 6/11,本人對兩位板主寄出檢舉信函,內容針對utahime之不當行為 同日,utahime 於 Mabinogi 板上公開承認行為有誤 同日,板主emilykilly告知不便處理,須上訴組務較為適當 相關佐證: 起源文章編號為#1C3FuKm7,以下擷取utahime之推文內容

06/08 00:02,
為了愛米莉的正義
06/08 00:02

06/08 00:02,
還有為了麻痺板的和平
06/08 00:02

06/08 00:02,
我噓
06/08 00:02

06/08 00:03,
我再噓
06/08 00:03

06/08 00:03,
繼續噓
06/08 00:03

06/08 00:03,
拎北打字打很久都沒再看的
06/08 00:03

06/08 00:03,
你超強
06/08 00:03

06/08 00:03,
噓爆你
06/08 00:03

06/08 08:29,
06/08 08:29

06/08 08:29,
06/08 08:29

06/08 08:29,
06/08 08:29

06/08 08:29,
06/08 08:29

06/10 19:14,
好像有人抗議我無意義連噓嘛 那我來補述好了
06/10 19:14

06/10 19:15,
都已經寄信通知你要看新增的條文了
06/10 19:15

06/10 19:16,
你自己不看 然後被桶 又來跟板主抱怨
06/10 19:16

06/10 19:16,
講句比較坦白的 沒人規定版主全部的信都要回
06/10 19:16

06/10 19:16,
基於好的立場才回你信告訴你
06/10 19:16

06/10 19:16,
在跟板主抱怨之前你有想過自己有沒有做到該做的事情嗎
06/10 19:16

06/10 19:17,
好了我補述玩了
06/10 19:17

06/10 19:17,
哀呀 又噓了8次 不好意思
06/10 19:17

06/11 09:40,
板主是連喜好的情緒都不能有就對了
06/11 09:40

06/11 09:40,
而且我哪裡起鬨了
06/11 09:40

06/11 09:41,
好吧 有人說我連噓起鬨
06/11 09:41

06/11 09:41,
那我改用箭頭好了
06/11 09:41

06/11 09:41,
原PO不開心的話 我可以先跟你道歉 對不起
06/11 09:41

06/11 09:41,
但是我還是想噓你!!超想噓!!
06/11 09:41

06/11 09:41,
因為你之後的行為跟態度讓我很想噓
06/11 09:41

06/11 09:42,
不要咬著板規不放啊 明明先違規的就是你=_=
06/11 09:42

06/11 09:42,
我陳述我的想法哪裡不對阿?
06/11 09:42

06/11 09:43,
照你來說我惡意噓 那是不是有噓你的板友全部都要桶
06/11 09:43

06/11 09:43,
我是很認真的表達我的不滿 OK?
06/11 09:43

06/11 09:48,
不然我下次也跟朋友借帳號來乖乖1分鐘噓一次好了?
06/11 09:48
在此不加入主觀觀感,以下為第二篇之推文:

06/10 22:13,
(連結/書寫/表示/徵求/討論/發文等)
06/10 22:13

06/10 22:13,
這些都算在內啊
06/10 22:13
還有 41 則推文
還有 17 段內文

06/11 09:54,
真是的 我也有身為板友噓的權力吧=_=
06/11 09:54

06/11 09:54,
我跟他可是無冤無仇啊(在他被桶之前XD)
06/11 09:54

06/11 09:59,
之前他凡太多次板主了 不噓一下我怎麼發洩
06/11 09:59

06/11 10:00,
乾脆麻痺板關噓好了 不能噓好難過 嗚嗚
06/11 10:00

06/11 10:00,
我記得一個人說最多可以有5個分身
06/11 10:00

06/11 10:00,
[認證過的那種
06/11 10:00

06/11 10:06,
說了我身分敏感(菸) 有愛米莉就交給他辦吧
06/11 10:06

06/11 10:06,
反正版主有兩個~
06/11 10:06

06/11 10:07,
好吧 那我以後比照板友好了 是一分鐘只能噓一次嘛?
06/11 10:07

06/11 10:07,
CHUN 那句我覺得算婉轉啦 借帳號的一開頭就叫我不要劣
06/11 10:07

06/11 10:08,
不要桶 那意思是我不能辦他嘛 超可愛XDDDD
06/11 10:08

06/11 10:08,
收到!!
06/11 10:08

06/11 10:09,
那我以後會改進 嘖嘖
06/11 10:09
今日本人提出檢舉信之後,utahime 曾做出公開回應 但 emilykilly 則在其後將系列文全數刪除,僅留存起源之違規文章 本人留存之備份僅有rty412、nel19871103兩個身分所發的文章 因太過冗長,故判斷無需要則不附完整文章,但可向本人要求以提出詳細內容 以下並追加Mabinogi板之板規第五頁,以供申訴第三項之板規項目證明: 板規二 嚴禁任何形式之人身攻擊、嘲諷、刻意扭曲他人原意等亂板行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直接水桶一週~永久禁止任何暗示或明示之嘲諷、刻意扭曲他人原意並加以詆毀 遊戲玩法千百種,每個人都有分享心得的權利 無論他人心得是否等同心中期許,都請以善意為出發點回應 若於板上爭論或惡言相向,警告一次後未果,將直接水桶處分 不歡迎負面措辭強烈、引戰意圖明顯等文章或推文(無論是對板上或遊戲) 將由板主自由心證給予水桶期限(約一週至一個月) 累犯並刻意不斷與板風背道而馳者,板主群可給予永久水桶。 ──────────────────────────────────── P.05 於此項,已向板主emilykilly提出檢舉違規 但其表示立場不便處理,故上訴之 希望組務能給予公正之處理,非常感謝您的不辭辛勞<(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163.179

06/11 15:22, , 1F
非常認同 utahime的主觀意識過於強烈
06/11 15:22, 1F

06/11 15:46, , 2F
重力大辛苦了..XD
06/11 15:46, 2F
修正事件當事人,6/10為另一名當事人之事件,共計兩起事件 ※ 編輯: Gravity113 來自: 123.110.163.179 (06/11 18:01)

06/13 13:56, , 3F
6/11申訴,6/13仍未見任何處置?
06/13 13:56, 3F

06/13 13:57, , 4F
這樣正常嗎?
06/13 13:57, 4F

06/13 22:39, , 5F
XD...重力大...我沒看到的錯誤你幫我挑出來了XD
06/13 22:39, 5F

06/14 01:10, , 6F
什麼錯誤@@?
06/14 01:10, 6F

06/14 10:11, , 7F
我只有針對無意義連4噓的部份,沒找到版規2的部份XD
06/14 10:11, 7F

06/14 13:49, , 8F
用板規二請依照原本文章發表之內容來針對
06/14 13:49, 8F

06/14 13:49, , 9F
原本被水桶之文章早就能用板規二來治了 (?)
06/14 13:49, 9F

06/14 14:37, , 10F
當事人幹嘛不申訴啦,又要借帳號又不申訴
06/14 14:37, 10F

06/14 14:38, , 11F
結果我po兩次兩次都沒反應
06/14 14:38, 11F

06/15 11:23, , 12F
重力大,請問我可以直接複製+修改你的文章來申訴嗎?
06/15 11:23, 12F

06/15 15:27, , 13F
我沒意見,看組務收不收吧~
06/15 15:27, 13F

06/16 10:23, , 14F
組務有14天時間可以收信..
06/16 10:23, 14F

06/16 10:23, , 15F
14天內未處理就代表組務失職
06/16 10:23, 15F

06/16 10:23, , 16F
說錯 抱歉 是14天時間可以處理版務
06/16 10:23, 16F

06/16 10:24, , 17F
而不是收信
06/16 10:24, 17F
文章代碼(AID): #1C4SvnNo (Sub_GOnline)
文章代碼(AID): #1C4SvnNo (Sub_G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