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夸克)時間14年前 (2010/05/24 06: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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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omGame-Plan 看板 #1BwM1MzW ] 作者: lostname (Attitude)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公告]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時間: Tue May 11 21:49:08 2010 ※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以下規定於5/18開始實施 不溯及既往 ※ 請正確使用各標題種類 分類有誤或申請位置錯誤,將不予受理。 1. 本板僅接受戰略高手群組內事務之申訴、申請、討論等, 與本組事務無關者,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擾亂看板秩序者,將逕行水桶處理。 2. 使用組務板時,請使用下列文章分類、格式及相關規定: A.[申訴] a. 所有申訴提出前,必須先與該板板主溝通, 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一週以上不理會, 或是在小組長裁決後仍不服, 才得以提出申訴,並須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 資料如有闕漏則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請用F轉寄至信箱備份,再用X轉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跡且有假造證據的疑慮時,該證據將不被採信。) b. 受理時效為 板主判決日/板主最後回應日/案件發生日的15天內 或 小組長判決後的7天內提出 未在受理時限內提出將視為放棄該案的申訴權。 c. 申訴文,發文僅限當事人與板主、組務之答辯; 非當事者提出之申訴不受理, 申訴人與非申訴人間之答辯、爭吵一律刪文, 且視情況不受理申訴案。 d. 對於各板不合理板規之申訴,請先與板主溝通,提出具體改善方法, 若在完整溝通後,仍有異議,則請檢附溝過程資料,提出申訴。 e. 申訴時請針對"事",勿夾帶攻擊或過度情緒性的字句, 違規者, 刪文記警告一次,申訴案不受理。 B.[異動] 板主異動申請 C.[請假] 一週以上無法上站,請於本板或所屬組務板請假。 D.[問題]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釋疑,各看板之板規釋疑請去信各板主。 E.[其他] 於偶發緊急事件用之。(例:洗板、非法連結等) F.[公告]與[判決]兩個選項,僅供組內小組長以上使用。 3. 看板秩序 A.申訴時檢附之溝通過程與事件相關資料,請詳實完整, 水球/信件/交談等記錄,請直接自信箱轉錄至組務板,不得修改, 若經編輯即認定為無效證據,且與申訴案無關之文件,一概不予採用, 如有偽造證據之實者,劣文退回並永久水桶,請珍惜申訴權。 B.發表於本板之文章只要有明確人身攻擊、羞辱特定板友或群體, 該文章刪文並水桶三十日。 C.濫用文章標題之情況刪文並警告一次。 D.發表無關組務文章、廣告文,劣文退回。 E.本板文章未經原作者同意禁止私自轉出。 惟組務判案,轉公告需求時不在此限,違者水桶七日。 F.判決結案後將不再回應,請勿繼續回覆已結案之判決, 違者刪文不另公告。 G.警告累積超過一次則視情況給予劣退與水桶三十日, 累犯水桶期間追加,且分身連坐。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b.板主個人於管轄板面或組務板行為嚴重失當者 c.無視站務判決、公告者 d.無視群組規範者 群組長得對板主/小組長提出書面警告,累計兩次書面警告則拔除板主職務;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經警告後而拔除之怠職板主,一年內不得申請小組內之板主職務與新增看板申請。 情節輕微或在規勸後改善則以口頭警告處理。 5. 板規不足之處得視情況增補或刪減之,不溯及既往。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220.135.110.59 (05/10 00:00)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220.135.110.59 (05/11 21: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10.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121
文章代碼(AID): #1B-Qz0eI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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