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2
※ [本文轉錄自 watanabekun 信箱]
作者: jackervator (jokerlin)
標題: Re: #1PC3ypJH (GBF) 之判決疑義
時間: Fri Jun 2 17:37:01 2017
挑釁是由多數板眾認定的
我其實已經幫你壓很多封信了
這邊有太多板眾的檢舉說你挑釁(水球加站內信超過20
而且是每個加重的階段都有很多人檢舉
所以我才根據版規二三判你3->7->30天
念在曾經共事過 我本來是很不想把你的版規拿掉的 但你一直改標題而且被多數人認定引戰
我只能把他拿掉置底加上加重判決
順帶一提 目前還有超過五個人檢舉你翻譯文改標題引戰 要求劣退你
我是希望你自律啦 我已經很幫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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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watanabekun (111.83.10.229), 06/08/2017 01: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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