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2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悪の権化)時間7年前 (2017/06/08 01: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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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atanabekun 信箱] 作者: jackervator (jokerlin) 標題: Re: #1PC3ypJH (GBF) 之判決疑義 時間: Fri Jun 2 17:37:01 2017 挑釁是由多數板眾認定的 我其實已經幫你壓很多封信了 這邊有太多板眾的檢舉說你挑釁(水球加站內信超過20 而且是每個加重的階段都有很多人檢舉 所以我才根據版規二三判你3->7->30天 念在曾經共事過 我本來是很不想把你的版規拿掉的 但你一直改標題而且被多數人認定引戰 我只能把他拿掉置底加上加重判決 順帶一提 目前還有超過五個人檢舉你翻譯文改標題引戰 要求劣退你 我是希望你自律啦 我已經很幫你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610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16.16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atanabekun (111.83.10.229), 06/08/2017 01:32:50
文章代碼(AID): #1PE3Z3V2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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