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現在是否還可以申訴這件事?

看板Sub_GConsole作者 (=w=)時間10年前 (2014/11/28 11:09),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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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看板群組:PlayStation 看板名稱:PlayStation 申訴板主:rr8745 申訴理由:十年是否過重? 跟人身的標準不一 案件說明: 相關佐證: 首先我的判決是在這裡 文章代碼(AID): #1J3VCcb3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layStation/M.1393423142.A.943.html 事情原由是 推 cash35:PS4 破銷售紀錄,Knack 賣到比瑪利3D還多 02/26 16:47 推 cash35:別忘了買單機還可以看藍光 02/26 18:59 → qazieru:原來cash35不知PS3就可以看BD 02/26 19:09 → qazieru:跟金盾一個德性... 02/26 19:10 → qazieru:他現在跟金盾跟本哥倆寶 不知失心瘋還怎樣,老愛跳些意義不 02/26 19:39 → qazieru:明的句子,還愛來撥冷水 現這篇連兩意義不明好像嫌自己不 02/26 19:40 → qazieru:夠惹人注意 02/26 19:40 推 pandoraz:還有人被水桶還浸不怕,成天引戰,呵呵 02/26 19:47 → qazieru:水桶又怎樣? 有啥可怕? 何況那位cash35也被水桶 02/26 19:49 → qazieru:說對方做些無聊行為,這叫引戰真是好笑 其實如果講的,cash35那兩句很明顯是反串 而我被判引戰 人身攻擊 不過失心瘋這個我覺得並不算人身攻擊吧... 就是跟"崩潰"同意思啊 而這位cash35他是有名的任粉 平常就很愛來PS搞酸酸 像本週的週銷文也是... 推 cash35: PS3有死黃幫忙,靠死機換機大概也衝了不少銷量 11/28 00:19 其實PS的版規也是蠻不清不楚的.... ●5. 違規處理:● a.若觸犯板規,輕者直接刪文不通知,但若被認定為蓄意鬧板者, 公告後永久水桶,鬧板ID的鬧板文劣退。 b.張爸ID直接永久水桶,不另公告。 c.揪團放人鴿子之主人,如有事無事先說明,經檢舉兩次以上浸水桶處分。 但並沒有寫若再犯以故意論就是水桶十年 這判決是否過重了? ========================================================= 還有是否可申訴一件事? 而且如果連"失心瘋"都是人身 我想"廚"這個字眼網路用語明顯是罵人中二小白的意思 但以前我檢舉他人這就不算...? 例如這串: https://www.ptt.cc/bbs/PlayStation/M.1383934551.A.B17.html 推 syk1104:會吵主機關心別國的大概就這群廚廚吧(哈欠 11/09 23:08 像這位syk1104很明顯的說人廚應該是攻擊漫罵了....而且一次罵多個人 但版主卻判無罪 我覺得這真的蠻誇張的....會不會都太看心情? 還有後來rr8745版主把我設拒收 版主可以距收版友的信嗎? (-.-) 我也只有PS版的事才會寄給他啊.... 其實事情已經過這麼久了 申訴不申訴的成都無所謂啦... 但我覺得怎樣才是人身的點蠻奇怪的 為何像下例就可以逃過... 我只是希望能同標準 嚴判一些來鬧或人身攻擊的人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15.10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GConsole/M.1417144172.A.D57.html ※ 編輯: qazieru (1.34.215.104), 11/29/2014 10:38:00
文章代碼(AID): #1KT-TirN (Sub_GCons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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