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emulator板板主之判決

看板Sub_GConsole作者 (夸克)時間13年前 (2011/12/21 05: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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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byOP (One Piece)》之銘言: : 申訴案件申請 :  ̄ ̄ ̄ ̄ ̄ ̄ : 看板群組:遊戲主機群組(G_Console) : 看板名稱:Emulator : 申訴板主:conpo : 申訴理由:根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該板板規1,板主應作為而不作為 : 被檢舉人因12月06日之文章推文,而被板主逞處水桶六個月;被檢舉人 : 之被檢舉文章為11月29日發表,兩者為不相關聯的兩起獨立事件,應當 : 分別各自逞處。該板板主用溯及既往的方式免除11月29日文章的逞處, : 且未針對不雅文字做修正,有失公允。 針對conpo數起申訴案合併判決如下: 板主無明顯失職,對於OPWaug之處分維持原判。 案件說明如下: 1.11/29 OPWaug之推文涉嫌侮辱政治人物,雖然用詞不甚妥當,不過對象並非板上   其他使用者。至於人身攻擊部分,請馬英久先生親自提出申訴,非當事人請勿代   為提出申訴。 2.日期相近的違規,板主可合併處置,未必一定要一句一罰,水桶之目的在維持板   上秩序,防止違規者繼續發言,既已達到這樣的效果,沒有必要再對違規者窮追   猛打。 3.六個月的水桶並不算輕微的處罰,板主做出這樣的處分,還要說他偏坦或包庇,   實在說不過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egative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3.94
文章代碼(AID): #1EyGDu4S (Sub_GCons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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