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laystation版主未經我同意公開水球記錄

看板Sub_GConsole作者 (藍月)時間14年前 (2010/04/24 22: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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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明,關於這篇,或許身為一個板主,在作法上我的確 有失職的行為。 但該板友在板上的推文,一開始我的觀察,他的發文就只是 比較類似一個發文抱怨的閒聊文章,所以當下我並沒有去制 止這個討論串。但是隨著板友的推文,原po也是有陸續在做 修文回應的動作,但是該使用者也確實是在挑戰板友們的好 脾氣跟耐性。 而且很多使用者表示,原po的回文說實在一開始並沒有任何 不妥,但就是越到後面越走調,變成互相挑釁的意味濃厚。 所以我將該文鎖定之後馬上就發公告說明該篇文章暫時不許 再做回應的動作。 而該使用者馬上就在公告之下噓文表示要桶就桶。 由於板務的處理,我不希望判決下的太武斷,而當時處於深 夜,其他兩位板主也休息了,我也希望先問過他們的意見再 來行使相關權利。但如果當下我不制止該使用者的行為,板 上又會亂成一片。 最後我採用先水桶,第一時間認為該使用者的推文及修文充 滿挑戰意味,不只是與板友公然挑釁,也直接對板主的公權 力做挑戰。我當下其實是有想以亂板論處直接送永久水桶。 但考慮到這樣的作法似乎太極端,便採取先水桶後宣佈判決 的作法,並表示先水桶的時數會從總判決時數扣除。 但當時我並沒有明確說明這件事,而該使用者馬上丟水球來 一付就是板主憑什麼這麼大官威的口氣來質疑,並沒有反省 自身行為。 如果關於我直接貼水球紀錄這點,組務板認為有不妥,我願 意接受相關的失職懲處。 但也請組務能直接給予板務上適當的建議予以該使用者適當 懲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193.222
文章代碼(AID): #1Bqlz13J (Sub_GCons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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