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任天堂訴訟公開!要求《幻獸帕魯》停止營運、各賠償500萬元
看板Steam (線上遊戲平台)作者kuroshizu21 (KuroiShizuka)時間2天前 (2024/11/10 20:56)推噓44(47推 3噓 89→)留言139則, 55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pl132 (pl132)》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26wemx9p
:
: 任天堂訴訟公開!要求《幻獸帕魯》停止營運、各賠償500萬元
原本是想說回推文就好
但因為看大家討論得頗熱烈, 而且推文一長串可能會讓大家不好閱讀
所以就另外用回文的順便賺點P幣
: 由 Pocketpair 開發,於今年 1 月發行的黑馬爆紅作品《幻獸帕魯》(Palworld)在 9
: 月 19 日遭到日本任天堂與《寶可夢》公司聯合提告專利侵權,當時官方表示尚未收到起
: 訴書因此並不知道原因,今(8)日晚間《幻獸帕魯》終於公開訴訟內容,以及任天堂方
: 面的要求。
:
: 在公告內容中,任天堂與《寶可夢》公司針對《幻獸帕魯》提出其侵犯了他們持有的三項
: 專利:7545191、7493117、7528390,主要是以物品抓取目標(抓寶)的各種動作操作、
: 角色搭乘空中坐騎移動至地面時,能夠自動切換為地面坐騎等內容,最初為 2021 年申請
: 的專利,但此三項專利分割則是 2024 年才通過。
首先是這則中文新聞的部分敘述不是很精確
例如 "最初為2021年申請的專利, 但此三項專利分割則是2024年才通過" 這段敘述
就有可能引起認知上的誤會, 不過比較詳細的部分請容後再述
再來, 是關於任天堂以及TPC方面提出的訴求
中文新聞相關段落中有 "整體賠償金額與他們(Pocketpair)的營收相比看起來不算多"
的敘述, 並導出任天堂及TPC的目的似乎是著重在讓帕魯下架的推測
任天堂與TPC是否有 "以訟止帕" 的企圖? 這個自然是不無可能
畢竟任天堂的法務動起來了總是有些震懾力在
而且最重要的是對外表現出 "我們任天堂/TPC可不是吃素的, 別以為我們惦惦不講話
就是放你們隨便搞" 的態度來
這除了用來威嚇並減少第2、第3個帕魯出現(或拖延他們的出現)外
另一方面也可以跟任粉、玩家及股東們交代表示他們有在管事, 具有宣示的意味
: 而《幻獸帕魯》則是被要求停止營運,並各賠償任天堂以及《寶可夢》公司各 500 萬元
: ,由於整體賠償金額與他們的營收相比看起來不算多,任天堂似乎更看重的是藉由官司讓
: 這款與《寶可夢》極度相似的遊戲能夠從市面上下架。
不過重點是: 訴求中提到的500萬日幣賠償真的不算多嗎? 這個恐怕不見得....
因為任天堂及TPC所要求的
是Pocketpair需要分別對任天堂與TPC進行 "500万円及び遅延損害金の支払い"
請注意, 不是各賠500萬日幣
而是各賠 "500萬日幣及給付遲延損害賠償"
簡單說,就是如果Pocketpair不願意爽快付錢而在那邊拖
那麼官司定讞後, 除了原本要求的各500萬日幣外
還要支付因為這段期間拖延給付而產生的額外費用
不過即便是這樣, 應該也是會讓人覺得已經明講的500萬日幣也不多啊
那這個就要再看一下Pocketpair對外發表的任天堂/TPC方控訴內容中, 有這麼一段敘述:
"(前略), 要求中止遊戲(下架遊戲)並支付自該專利登記日起至本案提告日為止, 該段
期間所產生的部分損害之損害賠償"
免責聲明(?):
因自身不是法律專業, 如果訴訟相關內容及專有名詞等等陳述/使用上有不足之處
還請專業人士見諒並不吝指點 m(_ _)m
這個部分其實可以理解成因為專利是最近才登記, 侵權時間短
再加上這只是所產生的 "部分損害 (損害當中的一部份)"
所以目前就先針對這當中一部份的金額來提起訴訟
: 《幻獸帕魯》官方除了公開最新進展外並未針對案情回覆相關內容,如果有該公告的部分
: ,則會於日後在公司網站公開。
:
:
: 還以為他們會從外型下手,沒想到會用專利來卡
這個部分在先前的推文中有提到,
角色形象等等的比較屬於美術面/藝術面/創作面的層次
有相當程度主觀且不好客觀量化(比較沒有客觀依據)的地方在
所以任天堂/TPC從專利下手是非常自然的
: 而且還是2024年才通過的專利,這針對性好高
:
: 這次就看幻獸帕魯請的律師鬥不鬥得過任天堂最強法務了
不過原PO這邊有個敘述不太正確的地方在
本次訴訟當中所提到的專利不是2024年才通過的
是2021年就已經申請並登記的專利, 只是今年才再從原本的專利中進行拆分(分割)
至於有沒有針對性, 要說沒有也是騙人的
應該說, 在專利官司當中, 從原本已存在的專利中再分割出細項來
用以主張自己權利的方式本來就不是稀奇的手法(至少日本是這樣)
甚至可以在官司開打後的訴訟期間用依照對方的主張策略
或以類似挖坑給對方跳的方式(誘導對造辯護方向)讓對方上鉤後
再申請專利的拆分來打對方痛點
當然, 專利分割的前提是...
要分割出來的新專利, 必須是在原本既有的專利當中就有提及(含括)的部分
不能是原本沒有後來才加上去的東西
以同樣是遊戲相關的訴訟來說
之前konami告cygames的案子(馬娘案件)當中, konami就有採取同類手法來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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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107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731153832.A.7AB.html
: 噓 stkissstone: 洗 且專利通過需要時間 聲請是在幾年前 11/09 20:07
: 噓 articlebear: 還在洗 11/09 20:09
: 噓 Angesi: 今天洗得好辛苦了 11/09 20:36
: 噓 j0588: 這也能算專利??? 11/09 20:59
: 噓 simon301: 難得想狂噓任天堂 11/09 21:27
: 推 e1q3z9c7: 這什麼爛專利 毫無獨創性可言 11/09 21:31
關於這點雖然後面也有其他板友有相關推文, 但想說就回在這邊
很多板友都覺得丟球抓寶還有切換坐騎到底是能算啥專利, 又沒有獨創性
個人以為這邊其實要先弄清楚任天堂/TPC主張Pocketpair侵權的專利是哪個面向的
是抓寶跟切換坐騎的 "點子" 嗎?
答案是 NO
任天堂/TPC切進去的點是用以實現這個點子的 "技術面"
也就是本次案件中所提及的 第7545191號 / 第7493117號 / 第7528390號專利
前兩項是 "遊戲程式、遊戲系統、遊戲裝置、遊戲處理方法" 的專利
最後一項則是 "遊戲程式、遊戲系統、資訊處理裝置、資訊處理方法" 的專利
第7545191號是跟所謂 "丟球抓寶" 相關的專利
申請的內容大致上來說, 是有關在虛擬空間捕獲角色的一連串相關動作定義/運作
邏輯(判定基準), 以及用以實現這個操作的遊戲程式
還有就是處理器進行這個機制的遊戲系統、遊戲裝置、還有處理程序
第7493117號同樣也是跟丟球抓寶箱關的專利
只是這項專利跟前面第7545191號不同的, 是聚焦在進行抓寶過程中的成敗判定
以及相關的資訊輸出/顯示等處理的遊戲程式、遊戲系統、遊戲裝置及遊戲處理方法
而第7528390號則是跟所謂 "坐騎換乘" 相關的專利
裡面則詳述了在從某種的狀態(移動方式)遷移到另一種狀態(移動方式)時
各個狀態進行遷移的機制, 判定邏輯, 衝突判定
申請的專利除了包含上述內容的遊戲程式外, 也包含了摔落機制的遊戲系統
以及用以運行相關機制及遊戲系統的資訊處理裝置跟資訊處理方法
: 推 n3688: 官司都要打幾年吧,不管勝負,到時可能都生出繞過專利的續作 11/09 21:39
: → n3688: 了 11/09 21:39
: 噓 Drone: 神經病 11/09 21:44
: 推 butten986: 哇比白貓還狠,這應該不是簡單的問題 11/09 21:46
: 推 super009: 還是這官司只是逼他們付專利費 比被下架損失還輕 11/09 22:16
: 噓 germun: 我新聞都看幾天了你現在才在洗 11/09 22:18
: 推 gainx: 要逼他下架要開天價才對啊,什麼毫無邏輯的推論.... 11/09 22:19
: → spfy: 你現在不只洗文 還是拿錯誤的資訊阿 11/09 22:45
: 推 kuroshizu21: 之前跟白貓那邊的訴訟, 也是從專利的部分下手啊... 11/09 22:49
: → kuroshizu21: 都要打訴訟了, 就是希望贏, 既然希望贏, 選擇技術面 11/09 22:50
: → kuroshizu21: 專利這種有白紙黑字有依據的部分來打也是自然的選擇 11/09 22:51
: → kuroshizu21: 角色形象等等這種屬於美術面(藝術面)跟創作面的部分 11/09 22:51
: → kuroshizu21: 有相當程度的主觀/不可量化及虛無飄渺的地方在, 老任 11/09 22:52
: → kuroshizu21: 的法務部門驍勇善戰自然也不會去挑這部份打, 這個在 11/09 22:53
: → kuroshizu21: 帕魯推出而讓一堆玩家/粉絲去煩老任, 老任因此發了公 11/09 22:54
: → kuroshizu21: 告時, 從公告內容就可窺見一二, 就不知道帕魯方面是 11/09 22:55
: → kuroshizu21: 否真的有在相關技術面的部分有確實踩到了點.... 11/09 22:55
: → kuroshizu21: 不過因為目前自己推文的這當下也只看了上面的中文新 11/09 22:57
: → kuroshizu21: 聞, 還沒去看日文相關的資訊以及查詢專利詳細, 所以 11/09 22:57
: → kuroshizu21: 原PO轉發過來的這篇新聞到底有沒有錯誤資訊等等的部 11/09 22:58
: → kuroshizu21: 分倒還真的不清楚就是 XDDDD 11/09 22:58
: → kuroshizu21: 是說以防萬一, 之前一直放在購物車沒買的帕魯, 還是 11/09 22:59
: → kuroshizu21: 先來結帳好了(喂!!!!! 11/09 22:59
: 噓 jack1104: 洗 11/09 23:26
: 噓 j6might: ... 11/10 03:09
: 推 baruandway: 丟球抓寶和切換空陸坐騎這種專利居然能過 11/10 04:32
這個部分詳細上面已述, 就不再重複
: 推 sturmpionier: 空陸不是wow ff ark 都有 11/10 08:02
提到上面這些作品, 很有意思的地方就是在本次提及的專利當中
於參考文獻當中是有提到包含ARK、尼爾、魔物獵人等等等遊戲的相關參考資料
(從報導等等到專利文件都有)
顯見這些專利在申請前是有去做過功課的(雖然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 推 SINW: 這場訴訟攻防應該有機會列入教科書 11/10 08:08
: 噓 selvester: 遊戲王可以告寶可夢公司了吧 最近他家出卡牌遊戲 11/10 08:22
: → selvester: 卡牌形狀 用卡牌數值攻擊 依照本案的邏輯 是可以告的 11/10 08:23
: 噓 selvester: 2017年的方舟也可以告阿爾宙斯對吧 一大抄 11/10 08:25
: → selvester: 畢竟2021>2017 11/10 08:26
提到這個, 在相關專利的 "創新性喪失之例外揭示" 當中
就有列出阿爾宙斯相關的內容, 表示相關內容適用 "專利法第30條第2項"
: 推 s0908744: 爽 純看帕魯不爽 11/10 08:26
: 推 Playorange: 笑死 切換坐騎算專利 11/10 08:48
: 推 ePaper: 500萬元單位是什麼?美金? 11/10 09:17
: 推 Georgeliu: 日元,所以才會說任天堂的目的是下架 11/10 09:32
: → Georgeliu: 不過這個官司就算贏了也只影響日本本土銷售 11/10 09:32
: 推 vvanch: 吃 像 難 看 11/10 09:35
: → akizora: 這是非常非常具有獨創性的高級動作嗎? 11/10 11:25
: 推 katana89: 管它高不高級 技術專利寫在那邊就無敵了 甚至可以說許多 11/10 11:36
: → katana89: 遊戲裡我們當作理所當然的小習慣都是任天堂專利 11/10 11:36
: → nrsair: 買的遊戲到時候會不會不能玩 11/10 11:43
: 推 andy763092: 看完馬上去 Steam 刷了帕魯支持 11/10 12:23
: 推 freeblade: 帕魯真吃相難看 抄人家東西還要跳臉嘲諷 11/10 12:45
: 推 pshuang: 遊戲王告寶可夢 XD 魔法風雲會表示 11/10 13:22
: 推 dick01411: 那開背包有專利嗎 怕 11/10 13:30
: 推 n3688: 專利很重要啊,當初任索微就是都沒申請手把震動專利,現在都 11/10 13:47
: → n3688: 要付錢給蟑螂 11/10 13:47
: 噓 Koogeal: 洗又鴿子傳輸 11/10 14:12
: 推 goddio: 重點是為啥這種專利能夠被通過吧......? 11/10 14:13
: 推 e1q3z9c7: 日本可以不用對方同意就結婚、娃娃車悶死小孩園方無刑責 11/10 14:44
: → e1q3z9c7: 起訴定罪率99%,有幾個奇葩專利算小事了 11/10 14:44
: → spfy: 任天堂是世界大廠 如果專利很奇怪會被打專利無效或針對攻擊 11/10 15:17
: → spfy: 而且這專利不是只在日本通過 所以...看之後怎麼發展吧 11/10 15:18
是的, 任天堂/TPC這次訴訟提及的專利
都有都有申請PCT專利或在外國(ex: 美國)登記/申請專利
所以後續官司的發展, 有興趣的人確實是值得關注
另外, 其實在本次案子的雙方攻防已經展開了
Pocketpair選擇對外公告任天堂/TPC的控訴及要求內容就是攻防的一部份
Pocketpair選擇對外公告的作法可以從很多方面來解讀
其中一個表示這次官司中被提及的專利
除了Pocketpair自己外跟可能也會牽涉到其他(目前無關的)第三者
有一點點喚起同業注意的意涵在
此外可能也有公司營運層面等等的考量...
: 噓 dio54838: 帕魯就吃相難看啊,蹭寶可夢被告不是剛好,一堆人說遊戲 11/10 15:20
: → dio54838: 性多好多好,那當初自創一套系統不就沒問題了,看看人家 11/10 15:21
: 推 aCCQ: 但是 不是告山寨造型 或 告抓寵玩法 其實就已經不是打正面了 11/10 15:22
: → dio54838: 數碼寶貝妖怪手表,悲哀的公司Y 11/10 15:22
: → dio54838: 重點就抓怪的方式辨視度太高了啊,小朋友看到也會說寶可 11/10 15:23
: → dio54838: 夢,誰叫的出是帕魯 11/10 15:24
: 噓 kinuhata: 怎麼可能2024才通過 你當老任法務跟法官都是白痴是不是 11/10 15:24
: 推 aCCQ: 就像是你做一個生意 別人眼紅但是拿你沒辦法 就找律師無所不 11/10 15:24
: → aCCQ: 用其極的 從其他方面讓你沒法做生意 其實就很難看 11/10 15:24
: → aCCQ: 辨識度太高 那你就告他抄襲我抓怪阿 阿就沒法告才告專利不是 11/10 15:25
: → aCCQ: 總之 不是告山寨造型 或 告抓寵玩法 感覺就是輸不起了 11/10 15:26
: → aCCQ: 就老子公司大 老子有錢 所以老子能用莫名的專利來告死你 11/10 15:28
: → spfy: 打不打正面的定義是什麼? 11/10 15:28
: → spfy: 不能告抄襲所以告專利 你要不要說詳細一點自己的論點? 11/10 15:29
: 噓 dio54838: 要不要看看在說啥啊...告專利就是因為抄襲啊 11/10 15:48
: → dio54838: 老任第一項不就告抓寵玩法了 11/10 15:50
: → Medic: 多少遊戲都能坐騎飛天了 = = 11/10 16:06
: 推 butten986: 上面說山寨紅了就可以支持哈哈 11/10 16:13
: → poke001: 甚麼叫沒辦法告抄襲所以告專利? 到底以為專利是甚麼東西 11/10 16:18
: 推 zacak: 笑死 11/10 16:21
: → Yachaos: 市面上多少玩法相似度高的遊戲,結果到這玩法相似就是抄 11/10 16:23
: → Yachaos: 襲。 11/10 16:23
: → Yachaos: 專利確實不是抄襲啊 11/10 16:25
: → rainkaras: 什麼時候要告原神== 11/10 16:32
: → Yachaos: 例如做一款跟瑪莉歐魔物/黑魂玩法八成像美術風格相似, 11/10 16:37
: → Yachaos: 有專利肯定會踩到的那種遊戲,他頂多叫類瑪莉歐/魔物/黑 11/10 16:37
: → Yachaos: 魂,而不會叫抄襲啊。網路上喊抄襲的心裡八成想的是指美 11/10 16:37
: → Yachaos: 術 11/10 16:37
: → poke001: ...玩法不能請專利吧 實現玩法的技術才可以 11/10 16:38
: → poke001: 然後抄技術 抄美術一樣都是抄 帕魯一開始就是打算縫寶可 11/10 16:41
: → poke001: 夢 很多東西都做得很擦邊 會踩到專利不是意外的事 11/10 16:42
: 推 pshuang: 任黑多讀點書吧 11/10 16:57
: 推 goddio: 除非拿到原始碼 否則要怎麼判定是技術抄襲啊? 11/10 17:08
: → goddio: 畫面看起來像又不表示裡面的技術是一樣的 11/10 17:10
: → poke001: 專利案上會寫保護的項目 公開的可以查 11/10 17:11
: → poke001: 如果覺得技術只是像但是不一樣 可以跟法官講 現在就是在 11/10 17:14
: → poke001: 走這流程 11/10 17:14
: 推 Tassatul: 我都還沒安裝阿XD 11/10 18:25
: → carllace: 第一個專利以前有人貼過大概內容,那個專利包含很多程 11/10 18:34
: → carllace: 式判斷的東西,要知道程式碼才有辦法告吧(拆包?) 11/10 18:34
: 推 OctJimmy: 看起來老任就是專利蟑螂,飛行坐騎落地變步行坐騎,這 11/10 18:53
: → OctJimmy: 一堆mmorpg早就有了,你2021年才在申請,專利蟑螂無誤 11/10 18:53
以上板友的其他推文, 相關內容上面的回文中應該都有提到了
所以就先打到這邊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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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蝦答客問
問:聯名款限量零組件壞了原廠不給修怎麼辦
答:關於這個問題我一律建議當初就該買兩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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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7.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731243402.A.6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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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是不是人不在島國告不到所以才只有吉帕露這點
雖然無法斬釘截鐵120%說不是, 但這個說法恐許多可以琢磨的地方
以商業侵權的官司來說, 要不要提告本身就有諸多考量
從最基本的是否真有侵權事實或高度疑慮, 到為了什麼提告(提告的目的/要達成的
目標), 以及提告是否合乎效益等等的都是考量的範圍
當然, 這當中也包含了上面Sunerk大所講的, 是否在效力所及的範圍內
畢竟專利法規是屬地主義, 只有在註冊的國家/地區才有其效力
只不過, 扣除專利有效區域的因素外
要不要提告最根本的考量, 還是在是否有侵權的事實或侵權的高度疑慮上
尼可夢跟temtem在美術設計或遊戲玩法上確實有跟寶可夢像的地方
但是不是因此有踩到任天堂/TPC所註冊專利?
在沒開告前恐怕只有當事雙方才可能比較有數, 外人比較難做出確切的判斷
因為一般人對於遊戲等抄襲與否的認定
多半來自像是視覺之類的直覺感官, 或者是像是玩法的表層體驗
但偏偏這個常常不是在專利上侵權與否的依據
再來就是效益的考量, 這個就如同下面poke001大說的...
會考量打這官司是不是有很大的機會能贏, 而且還不是單純地贏
而是贏了之後還能從被告身上榨出大量的汁來才是重點
如果打官司會花一大筆錢, 但能換取的 "回報" 很低
那麼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打官司也是很常見的選擇
而講到回報, 這回報也不見得就是單純的賠償
回報有可能是除了賠償金以外的其他東西, 那這就會連帶的與提告的目的有關
應該說這一類的侵權官司
提起訴訟的一方很多時候圖的不是贏了官司之後獲得的賠償
而是想透過打官司來達成其他的目的
(這個其實在中文新聞的敘述以及昨天有些板友的推文也有提到)
舉例來說...像是在授權合約的簽訂中取得優勢等等的
例如之前可說是業界大案, 同樣也跟任天堂有關的白貓侵權訴訟
若從訴訟前的階段起一直看到最後支付龐大金額和解為止的完整訴訟發展、經過
那任天堂打這官司最根本的目的, 可以說就是為了授權合約的簽訂
而提起巨額賠償金的訴訟只不過是面對一開始不願認命付錢的Colopl
任天堂用來逼其乖乖就範的手段而已
而前述的企圖也可從和解金當中
其實包含了要給任天堂的 "專利權利金" 就可看得出來
不只白貓案件, 現在進行中的Memento Mori侵權訴訟
從BOI發表的新聞稿中也可以合理推測Sega並非想讓BOI關門
而是為了讓自己在專利授權契約的簽訂上, 取得更有利的條件與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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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魯有沒有透過逆向工程拆出任天堂遊戲的原始碼並挪為己用, 這點不得而知
畢竟專利在註冊時有常常基於許多考量, 並不會鉅細靡遺地將所有的內容詳述出來
以程式來說, 也不太可能將原始碼直接公開, 所以一般狀況下外人不好知悉
而本次案件中所涉侵權項目, 其實所註冊的專利本來就含括了好幾個部分
我對帕魯不熟, 所以這個部分也不好表達我個人的臆測
更何況侵權不一定是故意或抄襲, 也有可能是在無意中踩到地雷
特別是如果是侵權的專利如果還沒到可公開閱覽的時期
(這邊的公開當然是說一般查閱的部分)
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一腳踏上去結果被炸飛也很正常
所以即便現在已經知道任天堂指控侵權的專利是哪一號
外人充其量也僅能推估 "有可能是踩到當中哪一個部分"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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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覺得可能有誤解的地方在
當然, 先不論法理上的部分, 這類訴訟依照情況讓人在觀感上不好自然是有的
從來沒人說廠商開發遊戲時要等別人專利沒過才行
相信也不可能會有這樣的法律或規定及規則, 畢竟不合情理也不可能辦到
只不過各國專利法的原則都是按照先來後到, 先搶先贏
別說同樣的技術有兩方同時開發出來
如果A方比B方還早開發出來但在註冊及取得專利上比B方來得慢
那這個專利的相關權利還是先提出的B方拿走, 慢的A方只能自己鼻子摸摸認了
慢的那一方, 要嘛想辦法作些改變等等的來迴避
要嘛就到別的地方看能不能搶得先機, 不然就是花錢擺平(付權利金給持有方)
真沒辦法的話最後放棄也是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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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 各國法規或許有不同的地方在
但以日本來說...
註冊的專利可以先保密, 在無特殊情況下可自動保密1年半
等保密期間過後如果沒有申請延長, 則該專利的內容會公開可供人查閱
所以要不要在註冊專利的當下公開內容, 也是專利持有者/申請者會審慎考量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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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基礎的既存專利沒看錯的話在美國是已經通過
不過這次分割出來的幾項, 是已經提出但目前還在審查階段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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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是要修改一下昨晚發文時的錯別字
以及順便潤飾調整一下原本打得不太好的地方
沒想到最後又多回了不少 XDD
另外再次聲明, 我自己不是法律跟專利專業
因此如果上面所述有所錯誤及不足的地方, 也還請不吝指教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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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修正漏字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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