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Wii 當機/換貨 全記錄

看板NSwitch (任天堂Switch)作者 (團子翔翔)時間18年前 (2008/07/22 03:18), 編輯推噓15(1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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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ikobo (勉強になるなあ...)》之銘言: 一大部分吃光光 大部分已在回文提供看法 發生推文串太長並有點亂 所以以回應方式釐清 : 沒有問題大家相安無事,店家賺錢,消費者開心 : 然而一但出了問題,售後服務就很重要 : 數字小舖說的沒有錯,實體店家的確不受七天鑑賞期約束 : 但是這對消費者的心情影響很大啊~ : 今天店家換新品給消費者後,自己送修有問題的機器 : 跟店家堅持不換新品給消費者,幫消費者送修機器 : 店家這邊做的事情沒什麼二樣,都要送修機器 基本上 上面三行所說的2種情形 是不一樣的 前者是店家換新品所有權予消費者>不良品所有權歸店家所有>以自己為所有人送修 這樣變成店家自己認命承受不良品的危險承擔 如果店家與代理商因此有任何不愉快 鬧出糾紛(例如保固範圍) 到了法律程序上跑 連消費者就算不情願都可能要參與訴訟程序 這是社會上極端也不希望發生的情形 後者則是店家替"消費者"所有的不良品送至提供保固的代理商送修或替換新品 如此一來就完全節省掉前者所有權變換之情形 這就差很多了 如此一來不管在消費者與店家或消費者與代理商或店家與代理商之間關係 能劃分相當清楚 也不會使社會需要付出過多成本或是讓其中一方可能自擔損失 這也是為什麼保固存在的其中一個的原因 如果消費者自己送給代理商 更是節省多經一手的手續 : 但是消費者的心情,與店家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口碑就差很多! : 服務業難道不是靠消費者建立的口碑來創造業績的嗎? : 數字小舖的做法沒有錯,但是因為他在這件事的處理方法... : 我不會再去該店消費了,也不會推薦我的朋友去~ 的確~是要靠口碑 但不代表就要去吸收他們計算外的損失 就如同我買NDSL紅黑機的店家當初就言明不提供"店家保固" 如果有瑕疵就先洽詢博優處理 況且代理商保固期限是比瑕疵擔保責任還來得長 說真的 有保固的情形下可以直接向代理商達到消費者的目的不先用 然後吵店家有負瑕疵擔保責任要店家換新品?? 瑕疵擔保責任都沒有換新品的請求權 你叫店家怎麼甘願換給消費者?? 口碑就算做到 最後不能打消赤字到最後也是關門大吉 到底是對消費者多有利?? 把西洋棋盤翻轉過來想一想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57.201 ※ 編輯: Runna 來自: 61.228.57.201 (07/22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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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認同,不過或許跟台灣法規鬆散造成店家會擔心瑕疵品跟代
07/22 05:29, 1F

07/22 05:29, , 2F
理商產生糾紛有關吧,不然以消費者的觀點來看,當然是先跟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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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5:30, , 3F
的店家看看能否換貨,之後再訴諸原廠的保固阿!尤其才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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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5:33, , 4F
代理商、店家、消費者永遠最大,不要把自己的權益看的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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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賣了東西拿了錢就有責任, 不能什麼都推給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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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自己送給代理商省一手手續? 那消費者也直接跟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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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6:57, , 7F
買東西好了, 不用給店家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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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7:45, , 8F
我覺得是因為買的便宜~便宜到連代送可能都要收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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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7:47, , 9F
因為商家已經沒有幫忙服務的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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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9:39, , 10F
數字小鋪這種態度 就應該讓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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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9:54, , 11F
賣出去的東西明顯有問題,理論上店家要先幫忙吃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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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賣之前就要先講好自己沒七天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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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法律啥無關,純粹是做生意的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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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0:09, , 14F
"實體店家"本來就沒七天保固這種東西,是消費者自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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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店家的確是會自己吃下來,但不吃難道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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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店家主動告知,畢竟一般的觀念就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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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生意扣掉利潤,重要的是客戶的感受,先告知反差才不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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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事才說,會給人認為是擋箭牌的藉口,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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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 顧客也應該自己問 總覺得很多消費者的觀念都很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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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2:13, , 20F
客戶詢問是權利,店家告知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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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店家主動告知重要度遠大於客戶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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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詢問是一種保護手段,但並不能因此讓店家避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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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叫七天保固, 叫做七天鑑賞期, 實體店家沒有七天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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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仍然要負責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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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跟代理商如何分配保固責任那是店家跟代理商之間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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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消費者而言, 不論店家或代理商都有責任負責提供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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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認知可能就真的小小的錯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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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18, , 28F
店家並沒有保固責任,只有銷售權,也就是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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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20, , 29F
產品是負責銷售無法負責保固及維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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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要跟原廠買或者是跟店家買是消費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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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是讓各客戶方便於各地購買,原廠不可能全台灣都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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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店家是有責任代送原廠義務,至於換新品或是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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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必須由原廠決定,店家真的無權決定,更無法直接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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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24, , 34F
而店家送去原廠也幾乎都是以直客的角度去送修而非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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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廠根本不可能認識各店家,更沒有所謂的關西可以特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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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26, , 36F
加上店家如果主機利潤賺沒到那更不可能幫你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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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街以及光華或者NOVA基本上都是在削價競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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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27, , 38F
網拍亦是,每個人都想花最低的價位買東西,但沒啥利潤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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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28, , 39F
好的服務基本上是很難的,這就好像你買零碼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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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29, , 40F
當場不給試穿試用,回去不能穿也你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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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13:39, , 41F
零碼鞋其實可以試穿喔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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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的認知才真的是小小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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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消保法, 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 都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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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法所定義的企業經營者, 也都對消費者負有品質保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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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和代理商之間的保固責任如何劃分, 那是經銷商與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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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的約定, 對於消費者而言, 不管是經銷商或是代理商, 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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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提供品質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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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經銷商和代理商在品質保證的程序上各扮演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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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經銷商跟代理商的問題, 經銷商能維修也好, 不能維修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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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代理商也好, 那是經銷商跟代理商這邊的問題, 沒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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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自己送給代理商省一手手續, 這手續本來就是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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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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