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判決標準不一

看板LoL_Picket作者 (我不是英九 我是桂)時間11年前 (2014/01/16 11:28), 編輯推噓18(246144)
留言174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這兩天還沒遇到另外另外兩位板主,還沒機會討論, 剛好看那些判決幾乎都是我判的,我就先回文講講我的想法吧, 希望能解決這件事,至於其他板主就請板友再問他們。 不同案件有不同標準? 首先我覺得說我換了個人似了,這樣講好像稍微有點誇張, 我上任一個月左右,發的水桶文不過幾篇, 大家都才剛稍微認識我而已,不是現實生活中認識個三年五年吧。 至於案件, 這樣講好了,假設我們量化每個案件嚴重程度由0到100, 不同的案件都有個隱藏的真實分數,今天有案件AB,真實分數分別是4060, 但是板主判決時不可能這麼神準,每次都判到最正確的位置, 可能會有±5~±10,能力差點的可能就±20的誤差。 剛剛講的案件AB可能因為±10,最後結果判出來都是50分, 此時大部分板友沒感覺,但少部分板友心中會疑惑,怎麼兩個不同案件結果相同? 或是AB可能因為板主判決的誤差±10,變成30分70分的結果, 就會造成有不同標準的錯覺。 再者, A4跟B1的達成條件,本來就跟推噓文還有板友觀感有關, 連板規內文都寫了: 發文因具閱讀觀感可議性或文章內容不佳,(A4) 以致於於板面上引起閱讀負面觀感之文章。(B1) 等敘述, 所以板主判決時參考推噓文風向,是天經地義的事, 假設討論內容與LoL直接/間接有關, 現在PTT設定就是一推抵一噓,推噓總合下來還是正兩位數以上, 表示至少超過一半的板友喜歡那篇文章, 那還要說那是無意義的廢文,立場就弱了許多不是嗎? 看到這裡我知道一定有很多人OS想說: 那以後桶神文每天都出來,板上風氣還得了? 開始不認同我。 但我先講一下我的真心話,我很討厭某些桶神文每天都出來,很多老實說真的都很廢, 舉例像那篇把臉改掉的我是判20字沒錯,如果不是用那個理由我也會用無意義吧。 問題是,從以前到現在就有一堆TPX系列,或是ahq系列的文章, 相關都很薄弱,什麼剪頭髮啦,某某某去哪吃飯啦,某某某最近發了什麼文阿, 而就我印象中這一狗票我認為的廢文,都沒有被判B1啊,超多的, 我剛剛回去搜尋文章還有水桶紀錄,真的都是跟你們說的桶神文一樣活得好好的。 那現在文章雖然是討論不同的人,但是內容跟推文支持者都類似, 按照邏輯那處理方法應該也要一樣吧?至少我覺得這樣是對的。 至於板友說, po個西門唱歌跟桶神唱歌,是不是都可以? 我認為都可以啊,以前有陣子不就有很多西門唱歌,好像也沒被水桶, 而如果都有多數的板友覺得該篇文章很不錯,讓他們得到快樂, 那難道不是比一堆沒人看的實況文還好得多? 不過話說回來, 今天既然有板友反應執法標準太鬆了, 我想實際上或許不只一位板友有如此感受, 所以我日後會持續觀察,如果仍然有板友持續反應, 那我會斟酌情勢調整整體標準變為更加嚴格。 以上是我的想法與解釋, 而且樣本數也還不夠多吧,才一隻手數得出來, 當然也很有可能當局者迷啦,所以歡迎板友討論或指教, 阿躲在推文暗指我跟誰吃飯,那種只有破壞性沒建設性的發言就不必了。 祝各位工作/學業順利 asdlkjfg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84.108

01/16 11:30, , 1F
幫你推個 推噓文本來就是參考指標...
01/16 11:30, 1F

01/16 11:34, , 2F
那可以從現在把板規擬定清楚什麼可以貼什麼不能貼嗎?
01/16 11:34, 2F

01/16 11:35, , 3F
說句客觀的話~板主都不覺得現在無意義統神文太多??
01/16 11:35, 3F

01/16 11:36, , 4F
什麼職業戰隊文多久才來一篇~統神文如果久久才來一篇
01/16 11:36, 4F

01/16 11:36, , 5F
當然不會讓人反感~但您不覺得現在統文太多令人反感嗎
01/16 11:36, 5F

01/16 11:36, , 6F
你有看內文嗎= =?
01/16 11:36, 6F

01/16 11:37, , 7F
板主就說了 他也很反感阿 問題是 還是得照板規來啊
01/16 11:37, 7F

01/16 11:38, , 8F
所以可以把板規定清楚啊~以後大家都別PO不是最好
01/16 11:38, 8F

01/16 11:39, , 9F
不然我等等來PO個ABC是否開鞋店不知道板主同不同意?
01/16 11:39, 9F

01/16 11:39, , 10F
還是我把有哼過歌的實況主都來PO一下?這樣有比較好?
01/16 11:39, 10F

01/16 11:40, , 11F
你這論調跟上面那篇一樣 就不用多說了
01/16 11:40, 11F

01/16 11:40, , 12F
認真的說 現在方向應該是修改板規~
01/16 11:40, 12F

01/16 11:41, , 13F
你的論調也跟上面一樣~那你也不用來啊XDD??
01/16 11:41, 13F

01/16 11:41, , 14F
例如某B說的 貼在實況文下面 或著是限制當日篇數
01/16 11:41, 14F

01/16 11:41, , 15F
況且今天是我PO文跟板主反應~為啥我不能討論XDD?
01/16 11:41, 15F

01/16 11:41, , 16F
你說的那些廢文有哪個人/戰隊是像肥宅這樣幾乎經常洗
01/16 11:41, 16F

01/16 11:42, , 17F
我是說 我不多說 不是說 你跟板主XD 表達不清楚><SRY
01/16 11:42, 17F

01/16 11:42, , 18F
我也不知道為何那些戰隊有洗板洗到讓板主也很反感QQ?
01/16 11:42, 18F

01/16 11:43, , 19F
BTW 前板主對於肥宅實況文的標準放寬可是有特別公告
01/16 11:43, 19F

01/16 11:43, , 20F
你們真的都沒看內文 板主好可憐T^T
01/16 11:43, 20F

01/16 11:44, , 21F
我覺得新版主上任後如果要改變以往的標準,也該發篇
01/16 11:44, 21F

01/16 11:44, , 22F
公告吧? 跟別的公告夾在一起標題又看不出來誤觸的一
01/16 11:44, 22F

01/16 11:44, , 23F
01/16 11:44, 23F

01/16 11:45, , 24F
開投票看看多數板友想法不就好
01/16 11:45, 24F

01/16 11:46, , 25F
請問板主~今天我把無罪的統神文~換個名字重發一篇
01/16 11:46, 25F

01/16 11:46, , 26F
但被噓爆~我是不是就要被判有罪?
01/16 11:46, 26F

01/16 11:47, , 27F
死魚做法不可行
01/16 11:47, 27F

01/16 11:47, , 28F
"多數"板友這招真的OP~我以為選板主就是要避免一般
01/16 11:47, 28F

01/16 11:48, , 29F
板友就是不會很公正~所以才要有第三公正方來維持秩序
01/16 11:48, 29F

01/16 11:49, , 30F
多數選出來的第三方?XDDD 我有看錯嗎 哈哈哈
01/16 11:49, 30F

01/16 11:49, , 31F
結果第三公正方的標準也是以"多數"板友為準XDDDD
01/16 11:49, 31F

01/16 11:49, , 32F
選板主是拿來維護板面的 板面怎麼樣叫做好?
01/16 11:49, 32F

01/16 11:49, , 33F
當然是多數人決定
01/16 11:49, 33F

01/16 11:50, , 34F
你選總統 是為了當公正第三方喔 你嘛幫幫忙
01/16 11:50, 34F

01/16 11:51, , 35F
所以我想請板主回答我剛剛的問題~我是否會被判有罪?
01/16 11:51, 35F

01/16 11:51, , 36F
你去貼看看 不就知道了
01/16 11:51, 36F

01/16 11:51, , 37F
選總統就是為了幫選他的多數人民做到他們期望的事啊
01/16 11:51, 37F

01/16 11:51, , 38F
板規有A4 不先看板規然後在這邊假設
01/16 11:51, 38F

01/16 11:51, , 39F
lcg和死魚大 所以法官判決要以社會輿論來當標準是嗎?
01/16 11:51, 39F
還有 95 則推文
01/16 12:54, , 135F
你不是一直跳針要我再檢舉一次B1 XDDD被打臉不認帳?
01/16 12:54, 135F

01/16 12:55, , 136F
什麼時候這種事情也可以拿出來質疑戰人了阿
01/16 12:55, 136F

01/16 12:55, , 137F
一下說我覺得不公平可以PO文檢舉B1~一下叫我發檢舉
01/16 12:55, 137F

01/16 12:55, , 138F
文比較有意義XDDD
01/16 12:55, 138F

01/16 12:55, , 139F
可不可以和必須這麼做是兩回事 誰被誰打臉啊 顆顆
01/16 12:55, 139F

01/16 12:56, , 140F
但是已被檢舉的文章板主本就該找板規判~跟我檢舉何干
01/16 12:56, 140F

01/16 12:56, , 141F
就發個檢舉文 結束這回合 很難?
01/16 12:56, 141F

01/16 12:57, , 142F
請舉證 "版主必須以所有版規來檢視被板眾檢舉之文章
01/16 12:57, 142F

01/16 12:57, , 143F
... 算了~你好像看不懂中文~你還是請其他看的懂中文
01/16 12:57, 143F

01/16 12:57, , 144F
是否違規" 這件事情的正確性 合法性及緣由
01/16 12:57, 144F

01/16 12:57, , 145F
再來跟我提打臉 :)
01/16 12:57, 145F

01/16 12:57, , 146F
的來跟我吵好了~我決定無視你XDDDD
01/16 12:57, 146F

01/16 12:57, , 147F
不難啊 是你不肯做 怪我喔?
01/16 12:57, 147F

01/16 12:58, , 148F
從一開始就咬著不知道在哪裡來的邏輯不放在那邊質疑
01/16 12:58, 148F

01/16 12:58, , 149F
版主執法標準 到底是哪招啊
01/16 12:58, 149F

01/16 12:59, , 150F
理直才能氣壯喔 回去多學學 等版主認定該文並無違反
01/16 12:59, 150F

01/16 12:59, , 151F
B1 再來發文吧
01/16 12:59, 151F

01/16 13:53, , 152F
別鬧了 還要檢舉b1板主才能判b1 什麼好笑的邏輯
01/16 13:53, 152F

01/16 13:54, , 153F
就已經有人檢舉了 如果違反其他版規 板主理當處理
01/16 13:54, 153F

01/16 13:55, , 154F
終於有一位看得懂中文的大大出現惹QAQ
01/16 13:55, 154F

01/16 13:58, , 155F
再說了 今天檢舉版是輔助板主 讓人多的大版板主們
01/16 13:58, 155F

01/16 13:58, , 156F
可以藉由熱心的版眾們幫助板主 現在倒好
01/16 13:58, 156F

01/16 13:59, , 157F
被不只一人解讀為:沒被檢舉的板主可以不用管
01/16 13:59, 157F

01/16 14:00, , 158F
^文章
01/16 14:00, 158F

01/16 14:00, , 159F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01/16 14:00, 159F

01/16 14:14, , 160F
推版主 辛苦了
01/16 14:14, 160F

01/16 16:13, , 161F
Samhou夠中肯 還要檢舉b1板主才能判b1 超好笑ㄉ
01/16 16:13, 161F

01/16 16:22, , 162F
要說幾次 a11131031你要po誰在幹麻都可以 就是噓你
01/16 16:22, 162F

01/16 16:22, , 163F
噓到變x1 x2 x3 在桶 很難懂??? 要po就po阿
01/16 16:22, 163F

01/16 16:53, , 164F
推推 支持版主
01/16 16:53, 164F

01/16 17:22, , 165F
最棒的方法就是所有外絮都不能PO PO了就永桶ZZ
01/16 17:22, 165F

01/16 17:42, , 166F
我覺得應該和電競相關的"活動"才可以PO吧
01/16 17:42, 166F

01/16 17:43, , 167F
比賽感想,放話,粉絲活動等沒有問題
01/16 17:43, 167F

01/16 17:45, , 168F
可是吃飯,路上GANK合照這些就不要PO了吧
01/16 17:45, 168F

01/16 17:46, , 169F
棒球板也有哇靠文 路上遇到怎麼不行
01/16 17:46, 169F

01/16 17:58, , 170F
就是需要一個明確的規範出來吧 不然粉粉相輕永不休
01/16 17:58, 170F

01/16 18:06, , 171F
我管他 別洗我廢文版就好
01/16 18:06, 171F

01/17 01:06, , 172F
samhou6可以不要曲解別人意思嗎 ZZ
01/17 01:06, 172F

01/17 01:30, , 173F
大家都曲解某人的意思ZZ 只有某人的中文跟別人不同XD
01/17 01:30, 173F

01/17 15:57, , 174F
有勞你說說你想表達的意思 (想睡覺就早點睡 ^^)
01/17 15:57, 174F
文章代碼(AID): #1Irr7cKR (LoL_Picke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rr7cKR (LoL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