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Patch 25.12.01 更新預告置底

看板LoL (英雄聯盟)作者 (正太學研究者雨颯)時間1小時前 (2025/11/30 22:3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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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本板板規已經時隔多年沒有進行實質調整 經三位現任板主共同決議,我們在下次板主徵選之前會先將板規進行一次修繕作業 包括去年曾經有過一次板規更新預告,但最終並未正式實裝的內容在內 將優化部分板規敘述、將較為模糊或有疑義的內容,按目前實際執行的方針調整 盡可能簡化查閱釋義等公告資料的繁瑣過程 以下是大致的改動項目: 一、T1【揪團文】板規敘述調整,原T3【招生文】整條刪減併入T1相同規則適用 即[招生]標籤保留,仍可自行使用,使用時遵循T1【揪團文】相同規則 招生文不再有獨立規則和占用板規頁面的情況 T4【問卷文】、T5【救急文】調整為→T3【問卷文】、T4【救急文】 二、T2【實況文】標準調整 實況標題規範調整由揭露「完整遊戲ID」→「#號前遊戲ID」 非遊戲類實況標題「以頻道名稱為準」→「說明實況性質即可」 及其餘說明調整 見去年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c-ifLaR (LoL) [ptt.cc] [公告] 2024板規重整計劃第一期1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727711829.A.91B.html │ └─────────────────────────────────────┘ 三、A2、B3板規判定標準與放寬範圍由原釋義公告加入板規主文 以下釋義說明核心內容將加附於板規主文敘述中 ┌─────────────────────────────────────┐ │ 文章代碼(AID): #1SigKAhT (LoL) [ptt.cc] Fw: [公告] 板規A2及B3標準改變(放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55211530.A.ADD.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P-_4SIK (LoL) [ptt.cc] [公告] 板規釋義:B3系列文常見 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09683484.A.494.html │ └─────────────────────────────────────┘ 原 A2【文章標題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稱】本條板規為勸導向,由板主視情節處理。 文章標題若提到英雄、道具名稱,均需使用英文或台服官方正式名稱。 新 A2【文章標題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稱】本條板規為勸導向,板主視情節處理或得手動修改。 文章標題若提到英雄、道具之名稱,均需使用英文或台服官方正式名稱。 非屬錯別字、使用綽號、自創稱呼、僅列簡中譯名,或經提醒仍不予更正者,處分之。 原 B3【洗板】 b.系列文:文章列表兩頁內(文章編號+-39),標題關鍵字、句型相似或雷同者。 新 B3【洗板】 b.系列文:文章列表編號+-39範圍內,標題之可替代關鍵字或句型與前文相似/雷同者。 四、A2可辨識英雄名放寬(嘉文、蒙多),按睿娜妲、努努邏輯辦理 由於日前世界大賽時諸多將「蒙多醫生」簡寫為「蒙多」而遭致處分達數十件 經現任板主群溝通商議,日後蒙多(醫生)、嘉文(四世)等角色 將採睿娜妲、努努相同標準判定,具可辨識、可搜尋之正式名稱部分即可 其餘完整稱謂如四世、醫生、姓氏、同伴名等不再必要 相關原由及但書,見後續釋義公告補充 五、B4板規文本修正,以符合實際執行情況 因應近年廣告、贊助商插入宣傳情勢日益普及,避免影響原有板上討論空間受限 文本敘述依實際執行標準修正,加附但書「以板旨為討論主體者不在此限」 意即:判定違規時以「文章主旨」為標準 若雖為含涉宣傳贊助內容但主題仍聚焦戰隊、選手、賽事等板旨內容本身 並未過度或有意的曝光贊助或廣告商之宣傳資訊情況,將視為本條例外從寬 例如以下實際存在文章 [閒聊] Faker代言泡麵:泡麵對身體不好 別吃太多 [外絮] Faker將成為Alachi炸雞的代言人 [閒聊] T1代言賓士+粉絲見面會 [閒聊] T1的Samsung OLED顯示器廣告 [閒聊] T1的新廣告 [閒聊] BLG 最新 杜蕾斯廣告 [閒聊] G2 Hans samas拍古龍水廣告 皆含代言之產品宣傳資訊,此類資訊非關LOL遊戲或電競戰隊周邊,與原本B4定義相違背 但實務判定時均以戰隊或選手日常話題文章之標準為之允准 B4加附但書後,只要不是完全以曝光、宣傳該項廣宣內容為文章主題,明顯違背板旨 例如:部分前選手受邀(或工商)遊玩其他遊戲,而完全是在討論該遊戲的文章 → OUT 僅僅是討論而且聚焦前選手本身之日常話題為文章主旨之情況,就不以B4論處 此部分板主仍會以較嚴格的標準判定,避免藉此放寬濫發無關板旨的偷渡文盛行 敘述更新: 原 B4【交易文、廣告文】 發表任何非LoL遊戲或職業電競隊相關周邊產品之交易請求或內容宣傳者。 此項從嚴認定。 B4【交易文、廣告文】 發表任何非LoL遊戲或職業電競隊相關周邊產品之交易請求或內容宣傳者。 以板旨為討論主體者不在此限,由板主主觀從嚴判定 六、E1板規文本修正 針對E1【鬧板】板規文本進行現代化和優化 並依實際執行新增項目;(1)消遣、消費重大死傷災害 (2)張爸及色情廣告 該兩項是近年依E1【鬧板】情節重大違規行為認定之常見項目,皆有諸多既成案例 原 E1【鬧板】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以任何方式意圖提倡、散播或分享外掛,及相關使用心得。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E1【鬧板】 經板主群認定為多次累犯、常態犯、具明確惡意,或其他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行為: 連續或多次藉故挑釁、惡意釣魚而引誘他人違規、反串不同立場製造板面騷亂者、 以任何方式意圖提倡、散播外掛或惡性作弊程式,及分享使用心得意圖正當化者、 消遣、消費重大死傷災害,或其它有違人道作為之惡意言行者、 張爸文、色情廣告等濫用板面行為,情節嚴重者、 屢犯本板板規,或累積水桶次數達十次以上且情節嚴重者。 七、D3【著作權侵權行為】板規移除,相關條款併入其他板規 理由與執行方式,同見去年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c-ifLaR (LoL) [ptt.cc] [公告] 2024板規重整計劃第一期1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727711829.A.91B.html │ └─────────────────────────────────────┘ 八、板規參第二項正式移除 本板板規參第二項原內容: 若需對多重帳號判決永久水桶,板主群需向小組長申請多重帳號判定, 確認為同一使用者之多重帳號,方可實行永久水桶。 由於本站帳號部目前已不再審查多重帳號,相關條款於去年經板務站長公告後 本板時任L板主公告凍結 ┌─────────────────────────────────────┐ │ 文章代碼(AID): #1cKaIK_- (LoL) [ptt.cc] [公告] 板規參第二項凍結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716667540.A.FFE.html │ └─────────────────────────────────────┘ 至今超過18個月帳號部仍未恢復運作,顯見該條款已無實質意義,故移除之 仍依相同IP逕行認定分身,如有疑義得至組務申訴,由群組長判定是否維持處分 板規參僅保留第一項內容 參、 同一ip位址歷史之發文發言者,皆視為同一使用者,若其皆違規則一併予以計算, 視違規情節予以直接水桶或累計處分處理,以避免多重帳號刻意規避板規。 如帳號部日後恢復運作,或站方有其他新管理措施公告,再行依其規定設置對應規則。 以上八大項板規修訂項目,自本公告發布24小時後,正式生效 如有相關疑義請在本篇公告提出 或可至LoL_Picket發布[板務]標籤文章,以論述方式回文回應 rainnawind 2025.11.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77.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764513065.A.5F1.htmlrainnawind:轉錄至看板 LoL_Picket 11/30 22:32

11/30 23:06, 1小時前 , 1F
A2放寬 德政
11/30 23:06, 1F
文章代碼(AID): #1fB5KfNn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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