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DC正版光碟卻不能跑Emu消失

看板Emulator (模擬器)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12/11 02:12), 編輯推噓-11(3140)
留言1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1 (看更多)
※ 引述《arcadyii (aaaaaaaaaaaaaa)》之銘言: 說明書上面的就只是聲明 任何人都可以發表聲明 如果聲明的效力可以大過法律 那國家算什麼 大家都繳稅給公司就好了 *所有*的軟體都會有附Terms of Agreement, 無論他是以說明書形式, 或是網路檔案附件. 意思就是你如果開始使用這個軟體, 就代表你同意他的聲明, 你們有成立了"契約". 這個 約定不會超過法律約定範圍. 雖說每個國家法律不一樣, 但在智產權上沒有太大出入. 在 制訂EULA時, 也會去斟酌有沒有違背該國法律. 你可以選擇不同意, 那就是不要買. 或者是你買了, 因為外觀或是條文行使上沒有清楚標 示EULA, 打開了包裝才能詳閱. 你可以要求退費, 因為這軟體不符合你的需求. 但是當你 開始使用這個軟體時, 就代表了你"同意"他的EULA. 大部分的軟體, 也都會再安裝的時候 , 在提醒你一次. 遊戲一樣, 請翻閱說明書, 也有各自的EULA. 如果你違背了EULA, 除了可能違反該國家的智產權法律外, 你還得面對該公司的求償 - 適用於該公司所在的法律, 以台灣來說就是智產權法跟民法. 不過模擬器版繼續討論這種話題沒有意義 反正最簡單的道理就是 你花錢買了遊戲在自己家裡居然不能任意處分他 還要聽遊戲公司的命令行事 模擬器板更需要去重視法律觀念. 很多東西都是遊走法律邊緣, 或是明顯違法. 我們當然 希望保存美好回憶與資料, 但是也要注意, 有沒有侵犯到他人權利, 並且保護自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2/08 00:50,
推一個
12/08 00:50

12/08 05:21,
建議以後購買燒錄機和空片都要押身份證好了
12/08 05:21

12/08 06:33,
EULA不是這樣看的.雖說每個國家智產權法不同,但可以用重製
12/08 06:33

12/08 06:34,
的罪名起訴,你也得舉證你在複製的過程中,使用軟體,方法並沒
12/08 06:34

12/08 06:35,
有侵犯到該軟體著作權.還有討論不要上綱到啥國家的,沒意義
12/08 06:35

12/09 11:56,
還是要對基本法律觀念有點認知 才來討論著作權會比較好
12/09 11:56

12/09 11:57,
不能因為媒體把著作權炒的很兇 就以為著作權最大
12/09 11:57

12/09 11:57,
還有所有權呢 它是物權 遠遠比著作權更應該被保護
12/09 11:57

12/09 11:58,
著作權法的保護不能牴觸物權啊 我看很多人都忘記這件事了
12/09 11:58

12/09 11:59,
所謂重製 指的是你無權重製 而非你有所有權再重製
12/09 11:59

12/09 12:00,
這是最最基本的觀念 不要混淆
12/09 12:00
我很慶幸在模擬器板友人願意討論法律問題, 表示玩家開始重視自己與公司的權利. 不過 我也必須告訴你, 你的講法有許多問題. 當然, 法律有很多模糊, 難以解釋的點. 在目前 所提到的點, 以我的所知與你討論哪些有疑問, 可能違法的. 物權與智產權, 在位階上沒有所謂誰大誰小. 簡單來說, 是有形財產跟無形財產的權利. 你不能拿有形財產, 物權的概念去套在智產權, 無形財產的觀念上. 這是兩碼子事情. 這 裡沒有所謂牴觸, 而是在討論軟體, 著作, 設計, 概念等等事情是, 就是要套用智產權, 使用智產權的思考模式, 而不是用物權, 也沒有誰比較該先被討論, 保護的講法. 如果你講物權, 應用在軟體上面, 以我的看法是, 你買下這套軟體, 你有權利去割, 燒, 摔, 折他的光碟, 他的盒子, 與他的內容物. 但是針對裡面的軟體, 設計, 智慧財產等, 斷不能用物權的概念去套用. 重製的定義, 的確還有很多爭議. 不過我看不太懂你講的這句話, 能不能請你講詳細點? 我不懂甚麼是"所有權"的重製. 不過我確定一點, 在智產權的財產權所有人未經允許下, 複製, dump, 變更軟體平台等等, 的確是侵害到所有人權利並且違法. 我也想請教一下你的基本觀念一語是怎麼來的;p

12/09 12:01,
只要你有正版 想重製幾次都是你家的事 只是你不能散佈
12/09 12:01

12/09 12:03,
這就是為什麼成大MP3事件 員警必須蒐證那個學生有無正版
12/09 12:03
這句話很有問題. 重製的次數是由智產權財產權所有者所允許指定的. 如允許我們複製一 份作為備份, 一份作為行動使用. 每個軟體不同, 甚至有些沒講清楚. 但這並不代表你能 無限制拷貝 - 無論有沒有提供別人使用, 這又是另一個部分, 與你拷貝的動作要分開談. 我認為成大事件, 員警, 檢察官處理的手法非常粗糙與惡劣, 你要說是檢察官想出風頭也 不為過. 如果查到電腦裡有複製出來的mp3, 蒐證學生是否擁有正版並且調查是否違反 智產權, 並由IFPI統一調查是否有違反EULA的拷貝數量, 的確也是該有的步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5.98.92.139

12/11 12:29, , 1F
頂專業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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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13:07, , 2F
頂!推薦這篇m起來收精華區
12/11 13:07, 2F

12/11 14:13, , 3F
可考慮收精華區做法律參考 但不便m文表示立場 因為我也不懂
12/11 14:1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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