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外] 前幾天大宇回覆我的無責任官方腔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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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根本就被寵過頭然後把福利當義務
你說因為電視劇才改版當然會給人唯利是圖的負面印象
這話未免太重
大宇是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是
既然大宇不是慈善機構
賺錢有何不對
只是因為推出個電視版本的就叫唯利是圖
那活在台灣你你可能會天天氣到吐血
大宇並沒有任何請工程師教你的義務
坦白講 那是那個工程師夠好心
工程師的工作叫做寫程式 並沒有包含去教怎麼用電腦
大宇只要做好他該盡的義務就夠了 剩下的叫做「福利」
因為人家給你的福利不夠多罵人家唯利是圖 這是不是被寵過頭把福利當義務了?
你一值強調什麼心態心態
可以順手解決怎麼不處理之類的
所以顯然你根本沒搞清楚 順手解決叫好心
沒有順便幫你才是正常
要是每個人這樣教
那工程師還要不要工作?
→ gkc:考慮社會觀感,話說出口前也要經修飾,不然當然會讓人覺得吃相 02/02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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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上一段講的
人家沒有教你的義務
他叫工程師
不叫電腦老師 名辭解釋:教授電腦相關知識的教師 ←給某位不知道的人
當初推出的時候VISTA沒有出來
包裝也沒保證新OS可以玩
那大宇有什麼義務要去幫你處理?
你說你覺得這樣是再撈一票
你真的以為賣DVD版能賺多少?
當初推出仙三也不過差不多比成本多賺了一點點
540萬人民幣起家 仙三賣完 上軟手中也只有600萬人民幣
多賺個60萬但是花一年研發 有賺多少?
現在特別再搞一個版本出來
真的以為不寫新遊戲就不用錢?
撲通路要不要錢?
改程式要不要錢?
這個版本能賺多少錢我相信對台灣單機市場大小有點理解力的人都會明白
這點錢根本就沒什麼好賺的
有多少玩家真的會去買?
一些沒玩過仙劍系列看了電視劇的會去買
照仙劍的收視率在換算成新接觸的人的比例
屬於這個類別的人有兩萬個就不錯了
再說這兩萬個有多少人會去買?
假設四千個對遊戲有興趣 百分之十不用迷版也只不過400個
400套 這對大公司來講有多少錢? 也不過兩個工程師兩三個月的薪水
是能賺到什麼?
更何況這個數字我覺得還估計的有點大了....
當然
還有老玩家的支持
不過老玩家能用換的都用換的了
有幾個會多買一套?
跟我上面多估計的加一加也差不多而已...
你推文說飛黃騰達怎樣怎樣
似乎有影射大宇的意思
你可知道
大宇幾年前(仙三時期)出現財務危機 甚至傳出可能倒閉的慘狀
哪裡來的飛黃騰達?
大宇好不容易才剛靠仙劍網路版賺點錢
也不過一些些 比起其他公司的收入根本沒什麼好提的
結果你卻要他有本事做到以前單機帝國時代號稱北大宇南智冠的服務能力
不知道公司的狀況就講的好像大宇很對不起你對不起玩家
大宇的服務態度
比起很多網路遊戲廠商來講實在是好的很了
而單機來講
其他廠商都已經不開發單機遊戲的同時
大宇始終死死支撐著雙劍
這樣還想要求什麼?
如果你不知道大宇之前有多慘
去辜狗 國產單機遊戲最後一個樣板 這篇文章
推 xzeroThunder:改一個系統去run程式 就要花更多的時間抓bug才能發行 02/0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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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就有再寫程式
我很認同這位大大的說法
對寫程式而言非常痛苦的事情之一就是跨平台
可曉得XP改VISTA在系統面有多大的改動?
你以為就把程式直接壓成DVD 然後把防拷拿掉就算了嗎?
而且用VISTA的根本沒多少人
甚至連巨人微軟自己都被逼的繼續支援XP推出SP3
許多人買了內建的比電甚至還自己手動降成XP 這種新聞多的是(去辜狗)
這次改版主要是因為7出來
根本不是因為VISTA
用你的講法
仙一95版XP可以跑阿
那要不要順便順手改寫一下然後讓7也可以跑?
如果仙一不用
憑什麼你玩的就要?
也太過自我中心又自我感覺良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20.229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8.171.120.229 (02/03 01:27)
補幾篇文章
1.國產單機遊戲的最後一個樣板上
http://www.wretch.cc/blog/SKY12577/25383350
2.下
http://www.wretch.cc/blog/SKY12577/25383330
3.南智冠北大宇的相關文章
http://mouseppp.pixnet.net/blog/post/694027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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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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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雖然不強
最起碼現在的主要工作就是寫程式謝謝
至於如果你不知道什麼叫電腦老師
可以去問你國小的國文老師
他應該會教你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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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又不是程式版 程式不強有啥好丟人現眼
你邏輯怪怪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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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要求修改一些用詞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8.171.120.229 (02/03 02:2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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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7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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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文章都沒看?
我說的是他沒必要教非屬於他責任範圍的東西
你連我講的東西都不好好看就反駁
這樣你覺得你的反駁很通順?
我上面寫的很清楚
他只需要保證教會你他所保證的作業系統
你要求VISTA有在範圍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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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沒搞懂
從頭到尾你的要求都不在應該被保障的範圍之內
人家講明了支援的作業系統
你拿個對方沒保證的說要教會
你是在扯哪裡?
你完全忽略我反駁你要求根本不屬於對方責任範圍的問題嘛
再者 公會規定叫法條?
連行政院的文按沒通過立法院公布前都只能算行政命令了
公會的規定可以算法條?
好歹我大學也修過民法
唬我啊?
→ gkc:有教職才有義務教的命題喔,套你的詞少拿一知半解的東西來唬 02/03 18:19
你連基本邏輯的成立條件都沒搞懂
又專挑你想看的講 (幫你弄成金黃色 自己去上面看清楚)
文章不看重點
又斷章取義
惡人先告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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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反駁你的意見的不只一個
你是把我們這些人當笨蛋還是你覺得你強到爆了?
我們的意見你都覺得是找你的麻煩要跟你炒
你的意見就叫做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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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4.47.160.96 (02/03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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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就知道你沒讀通
邏輯啟是你說要提就提不提就不提
邏輯是很嚴謹的
前後有成立的條件
要講邏輯
就請你講完整
再者
教過高中數學沒必要拿來現
很多人都教過
我也有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4.47.160.96 (02/0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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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站內信回覆
他有教職可以當成廣義解釋狹義解釋
廣義
他的教學範圍是職員訓練
你又不是大宇員工 何必教妳?
狹義
他是法律面的教務人員
那你也該去他任教的學校請教
不是他有教你的義務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4.47.160.96 (02/03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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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事論事就該講清楚
要講邏輯就照邏輯的規矩來
前提都沒釐清你是罵什麼我不懂邏輯?
教職兩個字的解釋
這個可以當作我沒寫清楚
雖然我認為你兩種都講不通
不過既然我用語不夠精確讓你誤解那就算了
不過我站內信提到的你搞錯命題
這點你照樣不對
剩下的站內信討論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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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22:58, 82F
我會改用站內信回覆
之後的推文我會一律砍除
本文到此結束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4.47.160.96 (02/03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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