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外] 前幾天大宇回覆我的無責任官方腔回答

看板pal (仙劍 - 新仙劍)作者 (夜殘狼)時間16年前 (2010/02/03 01:21), 編輯推噓8(12468)
留言84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10 (看更多)

02/02 00:58,
唉,原PO你提到我擔心的事了,就是在WIN7也會有讀取問題
02/02 00:58

02/02 02:58,
且在你的上篇有人提出解決方法,可見即使不用改版也是有方法
02/02 02:58

02/02 03:00,
那為何客服不願幫忙反應上去?讓相關部門想解決方案?事實證明不
02/02 03:00

02/02 03:01,
用改版,我跟你分享我的想法好了,之前我有說過,多年前,我去
02/02 03:01

02/02 03:02,
大宇問DOS版遊戲如何在XP玩,當時的客服是直接反映給工程師,
02/02 03:02

02/02 03:02,
然後工程師還親自打電話給我,約在公司親自教模擬器怎麼使用,
02/02 03:02

02/02 03:04,
用的模擬器解法就是類似上篇所講的可模擬95和98的OS模擬器,當
02/02 03:04

02/02 03:05,
時的客服讓我很窩心,而今的客服,如果是說:(您的問題我會盡快
02/02 03:05

02/02 03:06,
替您反應,如有具體的解決方案,我會盡快跟你連絡),即便問題
02/02 03:06

02/02 03:07,
沒解決我也不會怪他,畢竟盡力了,但回什麼是因電視劇紅才改版
02/02 03:07

02/02 03:08,
當然會給人唯利是圖的負面印象,社會上許多事,即便事實,也要
02/02 03:08
我覺得你根本就被寵過頭然後把福利當義務 你說因為電視劇才改版當然會給人唯利是圖的負面印象 這話未免太重 大宇是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是 既然大宇不是慈善機構 賺錢有何不對 只是因為推出個電視版本的就叫唯利是圖 那活在台灣你你可能會天天氣到吐血 大宇並沒有任何請工程師教你的義務 坦白講 那是那個工程師夠好心 工程師的工作叫做寫程式 並沒有包含去教怎麼用電腦 大宇只要做好他該盡的義務就夠了 剩下的叫做「福利」 因為人家給你的福利不夠多罵人家唯利是圖 這是不是被寵過頭把福利當義務了? 你一值強調什麼心態心態 可以順手解決怎麼不處理之類的 所以顯然你根本沒搞清楚 順手解決叫好心 沒有順便幫你才是正常 要是每個人這樣教 那工程師還要不要工作? → gkc:考慮社會觀感,話說出口前也要經修飾,不然當然會讓人覺得吃相 02/02 03:09

02/02 03:10,
難看,許多人在飛黃騰達後多少有大頭病,忘了過去陪一路走來的
02/02 03:10

02/02 03:12,
支持者,而現在我的感覺就不禁想問,以前那個熱心和支持者感同
02/02 03:12

02/02 03:13,
身受,打成一片站在一起的服務精神哪去了?要是是以前的客服絕
02/02 03:13

02/02 03:14,
對就算解決不了,也會和工程師討論,不會給顧客官腔軟釘子,那
02/02 03:14

02/02 03:18,
要是他有反應,工程師不就可以上篇且類似多年前解決我的問題的
02/02 03:18

02/02 03:19,
方法,用OS模擬器VM來解決問題而不用改版?何況這問題跟我多年
02/02 03:19

02/02 03:24,
前的問題解法相同,而若擔心智財問題你大可教我怎麼使用,不必
02/02 03:24

02/02 03:25,
提供給我,問題就解了,而有方法連反應都不願幫忙只會讓人聯想
02/02 03:25

02/02 03:26,
難道非要仙外出電視能再撈一票,你才會有所行動而不主動想辦法
02/02 03:26

02/02 03:27,
這才是我一直說的心態態度問題,讓我好灰心,不好意思吐了這麼
02/02 03:27

02/02 03:27,
多苦水,希望原PO不要覺得費力力氣XD
02/02 03:27
就像我上一段講的 人家沒有教你的義務 他叫工程師 不叫電腦老師 名辭解釋:教授電腦相關知識的教師 ←給某位不知道的人 當初推出的時候VISTA沒有出來 包裝也沒保證新OS可以玩 那大宇有什麼義務要去幫你處理? 你說你覺得這樣是再撈一票 你真的以為賣DVD版能賺多少? 當初推出仙三也不過差不多比成本多賺了一點點 540萬人民幣起家 仙三賣完 上軟手中也只有600萬人民幣 多賺個60萬但是花一年研發 有賺多少? 現在特別再搞一個版本出來 真的以為不寫新遊戲就不用錢? 撲通路要不要錢? 改程式要不要錢? 這個版本能賺多少錢我相信對台灣單機市場大小有點理解力的人都會明白 這點錢根本就沒什麼好賺的 有多少玩家真的會去買? 一些沒玩過仙劍系列看了電視劇的會去買 照仙劍的收視率在換算成新接觸的人的比例 屬於這個類別的人有兩萬個就不錯了 再說這兩萬個有多少人會去買? 假設四千個對遊戲有興趣 百分之十不用迷版也只不過400個 400套 這對大公司來講有多少錢? 也不過兩個工程師兩三個月的薪水 是能賺到什麼? 更何況這個數字我覺得還估計的有點大了.... 當然 還有老玩家的支持 不過老玩家能用換的都用換的了 有幾個會多買一套? 跟我上面多估計的加一加也差不多而已... 你推文說飛黃騰達怎樣怎樣 似乎有影射大宇的意思 你可知道 大宇幾年前(仙三時期)出現財務危機 甚至傳出可能倒閉的慘狀 哪裡來的飛黃騰達? 大宇好不容易才剛靠仙劍網路版賺點錢 也不過一些些 比起其他公司的收入根本沒什麼好提的 結果你卻要他有本事做到以前單機帝國時代號稱北大宇南智冠的服務能力 不知道公司的狀況就講的好像大宇很對不起你對不起玩家 大宇的服務態度 比起很多網路遊戲廠商來講實在是好的很了 而單機來講 其他廠商都已經不開發單機遊戲的同時 大宇始終死死支撐著雙劍 這樣還想要求什麼? 如果你不知道大宇之前有多慘 去辜狗 國產單機遊戲最後一個樣板 這篇文章 推 xzeroThunder:改一個系統去run程式 就要花更多的時間抓bug才能發行 02/02 15:08

02/02 15:09,
並不是簡單的說程式改一改 就拿去賣
02/02 15:09

02/02 15:11,
也就是說要把現有開發中的測試都停掉 去弄舊產品測試
02/02 15:11

02/02 15:12,
然後花好多時間好不容易沒bug了 發行 毛利卻不多
02/02 15:12

02/02 15:13,
然後現有的case又延宕 這些都是成本
02/02 15:13

02/02 15:13,
如果你是老版 你會這樣做嗎 呵
02/02 15:13

02/02 15:14,
除非是改下去 賺頭不小 才會花時間和成本
02/02 15:14
我個人就有再寫程式 我很認同這位大大的說法 對寫程式而言非常痛苦的事情之一就是跨平台 可曉得XP改VISTA在系統面有多大的改動? 你以為就把程式直接壓成DVD 然後把防拷拿掉就算了嗎? 而且用VISTA的根本沒多少人 甚至連巨人微軟自己都被逼的繼續支援XP推出SP3 許多人買了內建的比電甚至還自己手動降成XP 這種新聞多的是(去辜狗) 這次改版主要是因為7出來 根本不是因為VISTA 用你的講法 仙一95版XP可以跑阿 那要不要順便順手改寫一下然後讓7也可以跑? 如果仙一不用 憑什麼你玩的就要? 也太過自我中心又自我感覺良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20.229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8.171.120.229 (02/03 01:27) 補幾篇文章 1.國產單機遊戲的最後一個樣板上 http://www.wretch.cc/blog/SKY12577/25383350 2.下 http://www.wretch.cc/blog/SKY12577/25383330 3.南智冠北大宇的相關文章 http://mouseppp.pixnet.net/blog/post/6940278

02/03 02:01, , 1F
你懂程式嗎?什麼電腦老師 標準的自我中心又自我感覺良好
02/03 02:01, 1F

02/03 02:02, , 2F
噓回來 啃
02/03 02:02, 2F
小弟我雖然不強 最起碼現在的主要工作就是寫程式謝謝 至於如果你不知道什麼叫電腦老師 可以去問你國小的國文老師 他應該會教你

02/03 02:08, , 3F
知道自己不強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啦
02/03 02:08, 3F
這裡又不是程式版 程式不強有啥好丟人現眼 你邏輯怪怪的喔

02/03 02:13, , 4F
haoh板友 也請勿人身攻擊 兩位請停止爭執
02/03 02:13, 4F
應要求修改一些用詞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8.171.120.229 (02/03 02:26)

02/03 03:11, , 5F
我閃光也在寫程式 我懂那種莫名其妙出現Bug的無奈憤怒
02/03 03:11, 5F
還有 47 則推文
還有 11 段內文
02/03 18:12, , 53F
都不是電腦老師,所以都沒義務教會公司開發的新系統產品,顯然
02/03 18:12, 53F
你文章都沒看? 我說的是他沒必要教非屬於他責任範圍的東西 你連我講的東西都不好好看就反駁 這樣你覺得你的反駁很通順? 我上面寫的很清楚 他只需要保證教會你他所保證的作業系統 你要求VISTA有在範圍內嗎?

02/03 18:13, , 54F
命題依反證法本就不成立,更遑論條件是否充要了,因為本就沒任
02/03 18:13, 54F

02/03 18:14, , 55F
一條法律規定只有電腦老師才能教喔,還有先去把企業倫理的基
02/03 18:14, 55F

02/03 18:14, , 56F
薾活G
02/03 18:14, 56F

02/03 18:14, , 57F
你想要啊?
02/03 18:14, 57F

02/03 18:14, , 58F
本假設弄懂在來跟我談喔,我也沒義務教你組織理論喔。
02/03 18:14, 58F

02/03 18:15, , 59F
唐僧師徒歷經九九八十一難,終於見到了如來佛求取真經
02/03 18:15, 59F

02/03 18:15, , 60F
如來問:"你們帶隨身碟了嗎?"
02/03 18:15, 60F

02/03 18:18, , 61F
而不好意思喔依系統商公會的規定,系統商就是必須負責教顧客用
02/03 18:18, 61F

02/03 18:18, , 62F
Cheese:推文若超過五行,建議板友們直接回文,以利閱讀
02/03 18:18, 62F

02/03 18:18, , 63F
法跟操作,可見現況下就有一個有法條的反例足以完全推翻你的,
02/03 18:18, 63F
你好像沒搞懂 從頭到尾你的要求都不在應該被保障的範圍之內 人家講明了支援的作業系統 你拿個對方沒保證的說要教會 你是在扯哪裡? 你完全忽略我反駁你要求根本不屬於對方責任範圍的問題嘛 再者 公會規定叫法條? 連行政院的文按沒通過立法院公布前都只能算行政命令了 公會的規定可以算法條? 好歹我大學也修過民法 唬我啊? → gkc:有教職才有義務教的命題喔,套你的詞少拿一知半解的東西來唬 02/03 18:19 你連基本邏輯的成立條件都沒搞懂 又專挑你想看的講 (幫你弄成金黃色 自己去上面看清楚) 文章不看重點 又斷章取義 惡人先告狀了?

02/03 18:19, , 64F
5.禁止惡意鬧版洗版洗文章 (違者刪文劣退)
02/03 18:19, 64F

02/03 18:21, , 65F
你吵紅眼是不會寫信去跟他吵喔這些關仙劍板屁事
02/03 18:21, 65F

02/03 18:23, , 66F
他要跟我吵,你不會說他嗎?我對其他人都未口氣重你說ㄋ??
02/03 18:23, 66F
回文反駁你的意見的不只一個 你是把我們這些人當笨蛋還是你覺得你強到爆了? 我們的意見你都覺得是找你的麻煩要跟你炒 你的意見就叫做好意見?

02/03 18:26, , 67F
都推文建議用信件了 況且超過五推你不會回文或信件喔
02/03 18:26, 67F

02/03 18:27, , 68F
不要為自己吵紅眼找藉口啦
02/03 18:27, 68F

02/03 18:28, , 69F
推文超過5行的又不只我一人,可阿下次就用回文你沒話說了ㄅ
02/03 18:28, 69F

02/03 18:29, , 70F
6.禁止不選字、注音文、一行文(20個字以內都算) (違者刪
02/03 18:29, 70F

02/03 18:32, , 71F
最後我是怪客服沒有呈報的態度不是怪沒派工程師,重點於態度
02/03 18:32, 71F

02/03 18:33, , 72F
對不起!我已經看不到你最初不爽的焦點了!!!!!!!
02/03 18:33, 72F

02/03 18:36, , 73F
樓上抱歉因為跟原PO的辯論使您焦點模糊不好意思,他篇會較清楚
02/03 18:36, 73F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4.47.160.96 (02/03 22:02)

02/03 22:45, , 74F
你終於知道為啥我不提充要條件了吧,我還教過高中數學豈不知?
02/03 22:45, 74F

02/03 22:45, , 75F
理由不就是因為你的命題非充要條件,我才覺得沒必要提OK??
02/03 22:45, 75F

02/03 22:46, , 76F
而不是我沒讀通
02/03 22:46, 76F
這句話就知道你沒讀通 邏輯啟是你說要提就提不提就不提 邏輯是很嚴謹的 前後有成立的條件 要講邏輯 就請你講完整 再者 教過高中數學沒必要拿來現 很多人都教過 我也有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4.47.160.96 (02/03 22:50)

02/03 22:50, , 77F
那叫公會訂定內規法條,此法條非彼法條,但現推一個總沒意見吧
02/03 22:50, 77F

02/03 22:53, , 78F
啊你自己寫說工程師可有教職?有也該去他任教的地方問,沒錯吧!
02/03 22:53, 78F
其他的站內信回覆 他有教職可以當成廣義解釋狹義解釋 廣義 他的教學範圍是職員訓練 你又不是大宇員工 何必教妳? 狹義 他是法律面的教務人員 那你也該去他任教的學校請教 不是他有教你的義務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4.47.160.96 (02/03 22:55)

02/03 22:54, , 79F
就事論事,用不到的理論部份當然不必要費時間解釋
02/03 22:54, 79F

02/03 22:55, , 80F
所以才會有重點在""教職"",的理解跟結果出現啊!
02/03 22:55, 80F

02/03 22:57, , 81F
這樣根本就沒有所謂具體指標或衡量構面,純個人認定那不予置評
02/03 22:57, 81F
你就事論事就該講清楚 要講邏輯就照邏輯的規矩來 前提都沒釐清你是罵什麼我不懂邏輯? 教職兩個字的解釋 這個可以當作我沒寫清楚 雖然我認為你兩種都講不通 不過既然我用語不夠精確讓你誤解那就算了 不過我站內信提到的你搞錯命題 這點你照樣不對 剩下的站內信討論OK?

02/03 22:58, , 82F
戰到最後已經離題離很大了...有必要嗎?
02/03 22:58, 82F
我會改用站內信回覆 之後的推文我會一律砍除 本文到此結束 ※ 編輯: birdhackor 來自: 114.47.160.96 (02/03 22:59)

02/03 23:05, , 83F
好我剛剛已寄站內信了,祝各位和氣生財
02/03 23:05, 83F

02/03 23:09, , 84F
雖然寄信證明沒搞錯邏輯,但的確再吵也不行,大家還是互諒團結
02/03 23:09, 84F
文章代碼(AID): #1BQ5yNQt (pa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Q5yNQt (p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