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台大盃全國橋藝錦標賽實施辦法

看板bridge (橋牌)作者 (^__________^)時間22年前 (2003/12/31 12: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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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台大盃全國橋藝錦標賽實施辦法-------------------- 一、活動名稱:第十一屆台大盃全國橋藝錦標賽 二、活動宗旨:為培養學生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大專院校間橋藝交流, 提升學生橋藝水準,特舉辦此比賽。 三、主辦單位:台大橋藝社 四、參加對象: 1.台大盃主盃:全國大專院校及高中在學學生 2.台大盃副盃:全國大專院校及高中在學學生 五、比賽時間: 1.台大盃主盃:民國93年2月10日(二)至93年2月12日(四) 每日上午8:50至下午5:00 2.台大盃副盃:民國93年2月11日(三)下午1:00至 93年2月12日(四)下午5:00 六、比賽地點:台大管院生活廳。 七、報名費: 1.主盃:通訊報名,每校第一隊1400元,第二隊1200元,第三隊以後1000元; 為鼓勵高中生參加優待每隊800元; 現場報名,每隊1500元。 另每隊需繳交500元保證金,若有違規或中途棄權之隊伍,主辦單位 得依大會手冊上之規定沒收保證金,其餘則於賽後歸還各隊。 2.副盃:已報名主盃之隊伍,副盃免費,但需繳交500元保證金; 未報名主盃之隊伍,每隊500元。 八、報名辦法及規定: 1.通訊報名:即日起至93年2月5日止,以郵政劃撥方式報名; 劃撥費用為報名費連同保證金。 帳號:台北36支局 000136-1(局號) 098396-6(帳號) 李雨青(戶名) 請於通訊欄中註明學校、隊名、隊員及負責人連絡電話。 2.現場報名:93年2月10日比賽當天早上8:00至8:30開放主盃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主辦單位可視隊數決定是否給與報名。 副盃報名至93年2月11日中午12:30為止。 3.台大盃主盃及副盃每隊人數限制皆為6人,所有參賽人員均需具有學生身份。 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隊員必須具有該校學生身分;或現正就讀他校研究所 可提出原大學畢業證書證明者;或就讀該大學4年以上可提出證明者。 4.有前項所述後兩者身份之賽員,務必使用通訊報名且在劃撥單通訊欄中註明; 否則主辦單位得視狀況取消該賽員資格或沒收保證金。 九、報到時間: 1.台大盃主盃:93年2月10日上午8:00至8:30。 2.台大盃副盃:93年2月11日中午12:30前。 *台大盃將準時於8:40召開領隊會議,完成抽籤;敬請各隊務必守時, 以利比賽順利進行,謝謝。 十、比賽方式: 1.採四人隊制國際序分賽。 2.初賽採全場「現打現排」SWISS,取八隊進入決賽。最後一圈依照當時名次, 按 1-16、2-15......8-9 安排對打;最後一圈前未進入前 16 名之隊伍 不得進入八強。 3.初賽使用電腦牌局共牌,並於初賽結束後, 發給各隊初賽之每牌牌局及各桌成績對照表。 4. 決賽使用電腦牌局共牌,以單淘汰方式進行,並有大螢幕實況轉播。 4a.初賽結束時, 第二至四名應立即依序決定, 是否願意被全部或部份 更高順位隊伍或挑選為八強對手; 俟其決定後, 即按照初賽排名依 序挑選八強 KO 一場之對手; 4b.八強賽程決定後, 初賽第二名應立即決定是否接受第一名者為可能 之準決賽對手。俟其決定後, 初賽第一名之隊伍即應決定: 如在八 強賽過關後, 將以剩餘三場對戰中那一場的勝隊為四強的對手。 4c.八強上半場之優先轉播因考量及可看性, 以未能挑選對手之最高位 隊伍得享有優先決定是否上 vu-graph 權利。其他各節比賽, 大會 將考量各隊成績與可看性並徵詢賽員意願之後決定轉播何場。 5.未晉級台大盃複賽之隊伍,有4人以上為台大盃之賽員,即可免費進入副盃; 否則視同現場報名。 6.副盃採Board-a-Match制序位賽。 十一、獎勵辦法: 1.台大盃主盃:取前四名冠、亞、季、殿軍各頒贈獎盃一座 2.台大盃副盃:取前四名各頒贈獎盃一座 除1~4名外,視隊數抽出幸運獎1~4名 3.依橋協規定簽發藍點。 十二、注意事項: 1.所有參賽人員均需具有學生身分。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賽員必須具有該校 學生身分;或現正就讀他校研究所可提出原大學畢業證書證明者;或就讀該大學 4年以上可提出證件者。 2.每校不限隊數,每隊4~6人。 3.本次比賽採通訊報名及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報名須註明學校、隊名、隊長、隊員 等,於開賽後第一場結束前完成確認,之後不得要求更換賽員。 4.各隊於報到時領取大會秩序冊,請查閱比賽事項,若有問題或錯誤請於隊長會議 召開時提出及更正,比賽開始後始發現有誤者後果自行負責。 5.比賽之分組於開賽前由大會裁判召開隊長會議以抽籤方式決定組別。 6.參賽各隊之隊員,請隨身攜帶蓋有本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身份證明文件,作 為賽員身分確認之用,如有資格不符或無法出示證明者,不得出場比賽。違者將 舉消該隊參賽資格,並報請中華民國橋協予以紀律性處分。 7.為使大會順利進行,請各隊務必遵守大會之規定及服從大會裁判之判決。如對比 賽規定持有疑惑或建議時,請於隊長會議中提出。 8.由於比賽時間有限,請配合大會之賽程安排,以免影響會場秩序及比賽進行。 9.主盃及副盃每隊均須隨報名繳交500元保證金,於比賽結束後全額退還;若中途 棄權、找人代打、不到及妨礙賽事之進行者,得沒收保證金不得異議。 10.係為學生比賽,故會場全面禁煙。違者予以紀律性處分,請各隊配合。 11.為維護會場之清潔,使大家有個舒爽的比賽空間,請勿將垃圾隨意丟置。違者 予以紀律處分。 12.大會將向中華民國橋藝協會提出藍點申請。 13.其他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新頒之橋規辦理。 十三、比賽位置: ----------------------------------------------------------- 基 隆 路 ------------ ---------------------------------------- | | ______ | | | | |管院 | 很大的 | 羅 | | | |生活廳| 機車停車場 | | |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 大 氣 | | 管 院| |管 院 |學生第二| | 系 館 | | 一 館|--------- |二 館 |活動中心| 斯 | | 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 | | | 有路可穿越 ----------------- | | | ↑ | ↖__這有天橋 |--------| | 小路 | 福 | | 鹿 鳴 | |------------------ | | | | |鹿鳴堂| 地質系館 | | | --| 廣 場 | |--------------------------------------| 路 | 舟 山 路 | -----------| |--------------------------------------| | | | 小 小 福 捷運公館站 | | | | 二號出口 | | 從公館站二號出口出來後(左手邊)往靠基隆路走,經過天橋後不遠, 就是台大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在活動中心左手邊有條小路可以進到台 大管理學院,進去後直走看到一棟大大紅色的就是管院一號館,右手 邊就是我們的賽場管院生活交誼廳。 十四、聯絡方式: 1.聯絡人:高仲揚 b90404011@ntu.edu.tw 0921-879-760 PTTid:anidiot 蔡昆宏 b0901016@ee.ntu.edu.tw 0911-260-390 PTTid:bugger 2.台大橋藝社板:PTT 批踢踢BBS站 140.112.30.142 BridgeClu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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