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賽訊] 第二十一屆台大盃比賽辦法

看板bridge (橋牌)作者 (naiyo)時間11年前 (2013/12/30 13: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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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名稱:第二十一屆台大盃全國橋藝錦標賽。 二、活動宗旨:為培養學生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大專院校間橋藝交流,提升學生 橋藝水準,特舉辦此比賽。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橋藝社。 四、參加對象: 1.台大盃主盃 :全國大專院校及國高中在學學生。 2.台大盃雙人賽:全國大專院校及國高中在學學生。 3.台大盃副盃 :全國大專院校及國高中在學學生。 五、比賽時間: 1.台大盃主盃:民國103年1月22日(三)上午8:30,至103年1月24日(五) 下午5:00,1/22、1/23賽程至19:00。 2.台大盃雙人賽:民國103年1月23日(四)上午9:30至12:00 3.台大盃副盃:民國103年1月23日(四)下午1:00,至103年1月24日(五) 下午5:00,1/24賽程至16:50。 各圈賽程詳見賽程表。 六、比賽地點:台北市國際橋藝中心。 七、報名費: 1.主盃:限同校組隊,但每隊可有一人滿足(#1)條件之非同校賽員。 若採通訊報名,每校第一隊1400元,第二隊1200元,第三隊以 後每隊1000元,若有兩名以上大一學生,再減免200元 若採現場報名,每隊1600元。為鼓勵國高中生參加,不論採通 訊報名與否,一律優待為每隊800元,亦可跨校組隊。若隊伍同 時有國高中及大學生,報名費基準視同大學生隊伍,隊中每名高 中生酌減100元報名費.惟國高中生不受前列同校組隊限制。此 外參賽每隊需繳交500元保證金。若有違規或中途棄權的隊伍, 主辦單位得依大會手冊上之規定沒收保證金,其餘則於賽後歸還 各隊。 (#1) 若有固定對家非同校之情形,可容許一非同校賽員入隊。該賽員於 賽事全程僅能與同一人搭配上場,禁止混搭.惟此限制並不及於與其 搭檔之賽員. (#2) 若研究所以上之賽員所就讀學校無橋藝社,其參加原就讀大學之隊 伍時,視同同校賽員. 2.雙人賽:不限同校組隊。已報名主盃之賽員,維持原隊賽員兩人者得免 費參加雙人賽;未報名主盃之隊伍,每隊報名費200元,並另需 繳交200元保證金。 3.副盃:不限同校組隊。已報名主盃之隊伍,維持原隊賽員四人以上者得 免費參加副盃,其保證金由主盃保證金轉移,其餘每少一人次, 酌扣保證金200元為報名費;未報名主盃之隊伍,每隊報名費 500元,並另需繳交500元之保證金。 八、報名辦法及規定: 1.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103年1月16日止 請至台大盃網站下載並填妥報名表 內容包含:隊名、學校、隊長、隊員、隊長聯絡電話、轉帳人姓名、轉 帳人帳號、轉帳日期並寄至bridge.ntucup@gmail.com 報名費部分以轉帳匯款方式報名,轉帳費用為報名費以及保證金之總和 戶名:國立台灣大學橋藝社 局號:000123-6 帳號:055540-4 2.現場報名:103年1月22日比賽當天,8:00至8:30將開放主盃現場報 名,額滿為止,原則上以 32 隊為上限,主辦單位可視隊數決定是否接 受報名。 雙人賽報名至102年1月22日下午07:00為止。 副盃報名至102年1月23日中午12:30為止。 3.台大盃主盃及副盃每隊人數上限為6人,雙人賽每隊人數2人,所有參 賽人員需具有學生身份。主盃限制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隊員除滿 足前列(#1)條件者外,其餘必須具有該校學生身 4.有(#1),(#2)身份之賽員,務必使用通訊報名且在E-mail中請另請註明 否則主辦單位得視狀況取消該賽員資格或沒收保證金。 5.國高中賽員無同校組隊之限制。 九、報到時間: 1.台大盃主盃 :102年1月22日上午8:10至8:40。 2.台大盃雙人賽:102年1月23日上午9:00至9:30。 3.台大盃副盃 :102年1月23日中午12:00至12:30前。 4.台大盃將準時於8:50召開領隊會議,完成分組;敬請各隊務必守時,以 利比賽順利進行 十、比賽方式: 主盃 1.採四人隊制國際序分賽。 2.初賽採分組循環,組數為4組,每組最多八隊,取八隊進入決賽。 各組第一名直接進入決賽; 各組二、三名以以下方式選出4組進入決賽,每場12牌; 1-2 表示第一組第二名 決定初賽五六名 進入複賽(皆為第七名) ┌────┴────┐ ┌──┴─────┐ │ │ │ │ 進入複賽 進入複賽 1-2v.s2-2敗 ┌─┴─┐ ┌──┴──┐ ┌──┴──┐ 3-2v.s4-2敗 │ │ │ │ │ │ 3-3 4-3 1-2 2-2 3-2 4-2 1-3 2-3 各組第四名以下之隊伍不得進入八強。 2a.在八強決定賽的同時,各組第一名,以每圈8牌共三圈的循環賽來決定 初賽一到四名。 2b.為了鼓勵各隊養成守時的好習慣,我們將以報到時間來決定分組方式 會依各隊報到時間決定分組順序,再於隊長會議時選對手,詳細流程如下 (以總隊數32隊為例) 第一順位 第二順位 第三順位 第四順位 第一選取組 1(第一組) 8(第二組) 15(第三組) 22(第四組) 第二選取組 2 9 16 23 第三選取組 3 10 17 24 第四選取組 4 11 18 25 第五選取組 5 12 19 26 第六選取組 6 13 20 27 第七選取組 7 14 21 28 第八選取組 29 30 31 32 (1).上面的數字是依報到順序填入隊伍,唯當第一選取組還沒有隊伍時,可 以選擇填入第一選取組其他順位(如第二報到隊伍可以填入8) (2).隊長會議時開始分組,由第一選取組第一順位隊選擇第二選取組的一隊 與其同組,再由第二順位選擇剩下的三隊其一與其同組,再由第三順位 選擇剩下的兩隊其一與其同組,剩下的隊伍就與第四順位的隊伍同組。 (3).當第一選取組選完,由第二選取組第一順位隊伍選第三選取組的一隊與 其同組(與第二選取組第一順位隊被分到第幾組無關) 再由第二順位選 擇剩下的三隊其一與其同組,再由第三順位選擇剩下的兩隊其一與其同 組,剩下的隊伍就與第四順位的隊伍同組。 (4).不斷重複這個過程直到分完組。 (5).若只報了31隊(或更少),那不足的隊伍就是輪空隊,是可以選擇的。 3.初賽使用電腦牌局共牌,並於初賽結束後,發給各隊初賽之每牌牌局及各 桌成績對照表。 4.決賽使用電腦牌局共牌,以單淘汰方式進行,並有大螢幕實況轉播。 4a.初賽結束時,第二至四名應立即依序決定,是否願意被全部或部份更高 順位隊伍挑選為八強對手;俟其決定後,即按照初賽排名依序挑選八強 賽之對手。 4b.八強賽程決定後,初賽第二名應立即決定是否接受第一名者為可能之準 決賽對手。俟其決定後,初賽第一名之隊伍即應決定:如在八強賽過關 後,將以剩餘三場對戰中那一場的勝隊為準決賽的對手。 4c.八強上半場之優先轉播因考量及可看性,以未能挑選對手之最高位隊伍 得享有優先決定是否上Vugraph權利。其他各節比賽,大會將考量各隊 成績與可看性並徵詢賽員意願之後決定轉播何場。 4d.八強賽中,名次在前者帶0.5Imps。 副盃 1.副盃採Board-a-Match制序位賽,每圈牌號皆為1-8。 2.對戰採打現排,累積成績第一名對第二名、第三名對第四名,以此類推。 3a.副盃第一、二、三圈,每牌VP皆為2VP(每圈總VP16) 3b.副盃第四、五、六圈,每牌VP皆為3VP(每圈總VP24) 3c.副盃第七、八、九圈,每牌VP皆為4VP(每圈總VP32) 4.副盃特別獎辦法:以總VP分最靠近103的兩隊獲得,若有爭議則以勝場數 決定 雙人賽 1. 採序分制 十一、獎勵辦法: 1.台大盃主盃 :取前四名冠、亞、季、殿軍各頒贈獎盃一座。 2.台大盃副盃 :取前六名各頒贈獎品,另有副盃特別獎兩隊。 3.台大盃雙人賽:取前三名各頒贈獎品,另有雙人賽特別獎數名(視比賽對 數決定) 十二、注意事項: 1.每校不限隊數;每隊4~6人,於開賽後第一場結束前完成確認,之後不得要求更換 賽員。 2.本次大會不發放每隊秩序冊,僅提供十份於報名櫃台供各隊查閱。強烈建議各隊 事先於大會網站下載秩序冊,並詳加查閱比賽事項,若有問題或錯誤請於隊長會議 召開時提出及更正,比賽開始後始發現有誤者後果自行負責。 3.分組按照上方方法決定,同校可同組,請各隊盡可能早到 4.參賽各隊之隊員,請隨身攜帶蓋有本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或身份證明文件,作 為賽員身分確認之用,如有資格不符或無法出示證明者,不得出場比賽。違者將取 消該隊參賽資格,並報請中華民國橋協予以紀律性處分。各隊報到時請攜帶每位賽 員的學生證或學生證影本,缺少此項證明者每一人次扣該隊保證金100元;少於四張 學生證,該隊不得報到。 5.為使大會順利進行,請各隊務必遵守大會之規定及服從大會裁判之判決。 如對比賽規定持有疑惑或建議時,請於隊長會議中提出。 6.由於比賽時間有限,請配合大會之賽程安排,以免影響會場秩序及比賽進行。賽 員若判斷在比賽時間內無法完成賽程,得以向裁判報備,裁判將視情況劃牌;賽員 不能私自劃牌。 7.副盃採全場「現打現排」。因配合賽制,在每場比賽時間結束後的5分鐘內必 須將比賽結果送交大會,以便大會安排下一場比賽的賽程 8.使用HUM(較特殊的制度,如強PASS制)以及Brown Sticker者,必須在開賽一週 前提出整套完整之制度給大會。 9.主盃及副盃每隊均須隨報名繳交500元保證金,於比賽結束後全額退還;若中途棄 權、私自找人代打、不到及妨礙賽事進行者,得沒收保證金不得異議。 10.會場全面禁煙。違者予以紀律性處分,請各隊配合。 11.為維護會場之清潔,讓大家擁有舒爽的比賽空間,請勿將垃圾隨意丟置。違者予 以紀律處分。 12.若隊名太長或不雅,大會保留更改隊名之權利。 13.其他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新頒之橋規辦理。 十三、連絡方式 台大盃聯絡信箱:bridge.ntucup@gmail.com 台大盃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site/ntucup2014/ 總召:胡乃友 b00201002@ntu.edu.tw 副召:張耿健 b01201057@ntu.edu.tw 0937-6311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214 ※ 編輯: ts00834811 來自: 140.112.25.97 (12/3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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