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不服lol版 版主po11po11水桶 c1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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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此篇文章留言. 文章代碼:#1K_7SenG (LoL). 留言內容:金牌ㄅ嘴. 之後遭到lol版主:po11po11. 執行c1 水桶處分. 文章代碼:#1L1vMFiX (LoL). 經過多次協調皆無法達成共識. 以下為寄信內容. 本人: ㄅ嘴也能水桶 你好大的官威?. 你自己解讀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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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申訴不符合「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中對於事件相關文章轉錄之規定,依該規定看板文章需用 F 轉寄至信箱備份,再用 X 轉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跡且有造假證據的疑慮時,該證據將不被採信。故去除不被採信之證據,. 此申訴未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不符申訴之要件,申訴不予受理。.
(還有2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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