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LoL 板主 lunar 瀆職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不是宅男)時間8月前 (2024/04/23 14:02), 8月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一、主旨:檢舉 LoL 板主 lunar 未依小組長判決執行之一系列瀆職行為 二、訴求: 1.小組長予以lunar板主一次書面警告以上之懲處。 三、事由: 1.在本人前檢舉案判決(本板#1c6Vp2jE)公布後, (該判決為:lunar板主應公告改判及"確實恢復該文章。") 至今已逾十日,lunar板主於該判決發布當日公告了改判,但並未協助恢復原文章。 同前檢舉所援引之群組規: 3-1 版主的權利與義務 2. 組規等公告事項,公告後七天即視為所有版主均應知悉 (ComGame-Plan z-1-3) 我認為可視為板主執行小組長判決之時限理應於七日內, 且lunar板主在前判決公布當日即公告改判,可看出他在當下即知悉了判決, 但至今仍未徹底執行該判決。 2.lunar板主已於同一案件,第二次未確實執行判決, 我認為已顯現其對小組長職權之藐視,應提高懲罰。 我認為前次判決之懲處已經可稱是對lunar板主輕輕放下,但其仍未改正其作法。 相較前檢舉列舉之判例 (本板 #1SyuWrRW) 該案被申訴者為我本人,因當時我上任板主時間不到半年,對程序不熟悉才導致誤犯, 我亦有在答辯文章中表明原由: "另此次未即時宣告改判,因我接任板主時日未久,對此程序未臻純熟而有此疏漏, 實為我之不察,現已謹記之,今後會改善。" (本板 #1SnARxX_) 故時任小組長認定為程序過失,處口頭警告一次。 但反觀此案,lunar板主上任已逾三年整,且於前判決發布前,已經有多次公告過改判, 我認為其不應該不知道改判亦須公告,而是存在顯然故意, 意圖混水摸魚不徹底執行小組判決,並非過失,而為刻意違抗小組判決。 並且此次為在第二次判決後,仍然未確實執行判決內容,且前次之判決已明列該條款, 就算是再怎麼樣昏庸的人,都不應該無法察覺才對,我認為lunar板主此舉, 已經明確顯示其故意違抗小組判決,屬重大之瀆職,不應以過失論處, 故求處其書面警告一次以上之懲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38.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713852147.A.4A5.html ※ 編輯: kosoj6 (61.231.38.172 臺灣), 04/23/2024 14:18:46
文章代碼(AID): #1c9qxpIb (Sub_Strategy)
文章代碼(AID): #1c9qxpIb (Sub_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