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不服Tos板主jerry11006恣意增設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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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rry11006時間11年前 (2014/05/20 18: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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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板規.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刻意引發筆戰行為可處警告~28天水桶. 本人於推文警告後無改善,故給予水桶3日處分並無不妥。.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7504261 (麻雀向前衝)時間11年前 (2014/05/18 16: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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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實際上有幾個問題. 1. 現行板規有『藐視公告桶三天』嗎?很顯然沒有。. 2. 增修板規是否需要公告? 我的看法是要公告,而妳並沒有公告。. 我能理解板主群欲快速平息板上風波的心意,. 但是板規沒有的,你不能做,. 沒有公告的推文,同樣也不是板規。. 3. 所以假設沒有公告的板規根本不算板規,
(還有34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rry11006時間11年前 (2014/05/18 12: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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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十. 版主群可視需求增修板規,或對板規做出註解或額外解釋,其效力視同板規。. 且當時為特殊時期,鬧板群眾眾多。. 而該檢舉區本為提供檢舉/建議之用途,並非發洩or閒聊之地。. 推文僅為提醒,但實際上板規亦可使用【鬧板】作為處置。.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7504261 (麻雀向前衝)時間11年前 (2014/05/17 16: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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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RolePlay. 申訴人:f7504261. 被申訴看板:Tos. 被申訴板主ID:jerry11006.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由於5/16深夜至5/17十幾個小時內,. TOS板出現大量違規回應、推文、發文者. 故 peterman1
(還有136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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