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OS板 peterman167 不處理檢舉

看板Sub_RolePlay作者 (Hong/轟哥/Hsiaoboyo)時間10年前 (2014/05/31 22: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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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我跟群組長討論了一下 申訴人的申訴原因是板友造謠污衊你的人格 但是PTT的板主處理的是板上的事情 你跟 caca5566 的紛爭屬於私人名譽的事情 板主當然無法判斷其真偽 究竟你有沒有分身,然後 caca5566 所言是否真的損害你的名譽 板主都無權去做認定 就一個遊戲看板而言 板規是規定板友對於此遊戲的行為 抽卡要附圖、健檢要七天等等 都是因為這個遊戲的存在去規範板友的發文行為 當中造謠條款係指對遊戲相關事情做出不實言論 並無規範私人之間的行為 那人身攻擊的話 引用法務站長判決中的用語 "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 板主當然就可以判 若非,板主無法認定時,基本上這種事找組務也沒有用, 被別人人身攻擊而認為名譽受損時,請直接找現實生活中的法官 站方沒有賦予板主有這種權力去判定有到底有沒有名譽受損 ※ 引述《diefish5566 (TOS板阿扁)》之銘言: : 案件申訴 :  ̄ ̄ ̄ ̄ : 看板群組:G_RolePlay : 申訴人:diefish5566 : 被申訴看板:TOS : 被申訴板主ID:peterman167 :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 推 caca5566:死魚那你怎麼開分身圍攻我> < 05/03 00:48 : 根據該篇前後文語句中之死魚明顯指本人 : 但本人從未作出此事 : 遊戲中俗稱死魚之敵人亦不會分身 : 本人認為該使用者造謠已汙衊本人人格 : 憤而向板主提出檢舉 :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 peterman167板主先是將屬於caca5566的舉證責任推還給我 : 提出證據後又以 : 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 為由拒絕受理 : 但#1JPJyz5r (ToS)公告之違規者被板主認為重大 : 違規者之文是針對前板主有一些根據的陰謀論 : 若該文以造謠處理 : caca5566對本人毫無根據的陰謀論竟執意不受理 : 吾未見其明也 : 所附證據:(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有編輯痕跡視為無效) : (沒有附上溝通紀錄則不受理申訴案) : 如下轉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54.1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401545241.A.6E8.html
文章代碼(AID): #1JYU8PRe (Sub_Role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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