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tos版主jerry11006之判決
看板Sub_RolePlay作者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時間10年前 (2014/05/23 21:55)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4/4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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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HH6PlMR (Sub_RolePlay) [ptt.cc] [公告] G_RolePlay 角色?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363437167.A.59B.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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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3/16 a3225737 □ [公告] G_RolePlay 角色扮演群組 申訴/檢舉相關
2. 使用組務板時,請使用下列文章分類、格式及相關規定:
b. 受理時效為
板主判決日/板主最後回應日/案件發生日的7天內
未在受理時限內提出將視為放棄該案的申訴權。
綜觀申訴人檢附之證據時間,本案不受理
※ 引述《ianencored (江帥)》之銘言:
: 案件申訴
:  ̄ ̄ ̄ ̄
: 看板群組:G_RolePlay
: 申訴人:ianencored
: 被申訴看板:tos
: 被申訴板主ID:jerry11006
: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 (例:我在板上貼了一篇心得,打了幾個注音,就被水桶30天)
: 閒聊文判定不明確,我在板上發一篇關於tos實況的文章,刪這篇文的理由是叫我去置底聊天
: 在板上回應其他版友之文章,明明有內容也無其他針對或著挑釁之詞,卻被判空泛文
: 且下一篇回文jerry11006連看都沒看內容直接刪文
: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 版規寫注音文水桶3~30天,我第一次違規卻直接水桶30天不合理,
: 版主說我的注音文實在太多才判這麼重,但是版規沒有寫字數多要罰更重,
: 我覺得應該要初犯輕判比較公平。
: 版規應明確定義閒聊文內容不得含有什麼內容
: 否則版上的閒聊/無用文大部分都屬空泛,若要裁罰應公平處置
: 且jerry11006明顯對我有偏見,信件中甚至暗示我不要申訴
: 非常可議
: 且此判決後才申請查詢分身帳號,對於這種先上車後補票的行為非常不服氣
: 版主理應公平公正,不該有主觀因素
: 所附證據:(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有編輯痕跡視為無效)
: (沒有附上溝通紀錄則不受理申訴案)
: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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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54.1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400853354.A.D84.html
※ 編輯: a3225737 (219.70.254.121), 05/23/2014 21: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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