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Gamesale版主TaipeiKindom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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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up6xu6 (一人一隻雞翅膀)時間9年前 (2015/06/08 18:44),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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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TJsiQz (Sub_GTopic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Topics/M.1433746860.A.6BD.html. 底下的推文. 原先TaipeiKindom假水桶還想耍賴,以為我沒保存證據還嚇唬我要進行誣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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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6→)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ipeiKindom (台北金盾)時間9年前 (2015/06/08 20: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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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版板規11. 11.分身水桶部分. a.. 若發現已水桶之 ID 以分身 ID 發文,. 分身 ID 連坐,本尊及其分身全部處以水桶處分。. 當下處罰原則如此. 如果真的是水桶後利用分身進行發文. 即該處兩個帳號13週之水桶. 本人版務繁忙,可能今天有xup6xu6進行檢舉. 可能明天有他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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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up6xu6 (一人一隻雞翅膀)時間9年前 (2015/06/09 11: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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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桶?. 請回去看我最先的申訴文[證據三],你對我的檢舉回覆"已處理". 在答辯中卻硬拗. 從上面這句話可知,你在5/21當天就不打算要桶他,也確實沒桶他. 怎麼又變漏桶了呢?. 有沒有算過這是你第幾次說法轉彎了?. 再來對於版友檢舉,回覆了"已處理",不附上任何理由. 然後把檢舉文章刪除,標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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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3→)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ipeiKindom (台北金盾)時間9年前 (2015/06/09 13: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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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皆依照板規程序走. 再三說明 因板主屬無給職 板務繁忙. 故實有漏桶/誤桶之責. 此為刪文當下誤桶,另於答辯時認為該版友並非需要進行水桶. 故此回答. 已處理即為處理. 不處分也為處理方法之一. 還是說版友xup6xu6覺得板友進行檢舉一定要照著板友的要求做?. 相信您闖蕩PTT 10年來 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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