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uzzleDragon 板主Shigeru777 未執行判決
Puzzledragon板板主
有無依照判決文作出修正?
※ 引述《puzzlecombo (倒數40天)》之銘言:
: 我於中華民國103年六月二日在Sub_GTopics提出申訴文
: 文章代碼(AID): #1JYzS0cI (Sub_GTopics),小組長於
: 六月六日做出判決文章代碼(AID): #1JaIReFS (Sub_GTopics)。
: 經被申訴人PuzzleDragon 板主 Shigeru777再提答辯申覆後,
: 小組長仍維持原判至今已過七日,該板板主仍未執行判決#1JaIReFS:
: 判決如下
: 應公告解除 本申訴案申訴者水桶處分
: 另 板規不宜針對ID(非暱稱)處罰 建議修正
: nawussica
: 根據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2-A-b
: 2. 使用組務板時,請使用下列文章分類、格式及相關規定:
: A.[申訴]
: b. 受理時效為
: 板主判決日/板主最後回應日/案件發生日的15天內
: 或
: 小組長判決後的7天內提出
: 未在受理時限內提出將視為放棄該案的申訴權。
: 表示該板板主自最後判決日六月七號起七日內
: 無意進行上訴或放棄申訴,故應執行小組長之判決,
: 文章代碼(AID): #1JaMi9G1 (Sub_GTopics)
: → nawussica:(AID): #1JaI8GHF (Sub_GTopics) 06/07 17:54
: → nawussica:依原判 結案 06/07 17:55
: 根據根據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3-H-c
: 3. 看板秩序
: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 b.板主個人於管轄板面或組務板行為嚴重失當者
: c.無視站務判決、公告者
: d.無視群組規範者
: 群組長得對板主/小組長提出書面警告,累計兩次書面警告則拔除板主職務;
: 如情節嚴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職務;
: 經警告後而拔除之怠職板主,一年內不得申請小組內之板主職務與新增看板申請。
: 情節輕微或在規勸後改善則以口頭警告處理。
: 還請小組長協助讓該板板主依判決執行他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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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GTopics/M.1404474173.A.3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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