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miHoYo版版主群之判決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齁油宇宙)時間5月前 (2023/11/11 2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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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發文前已詳讀置底小組組規與組務板板規,若不符規定願受刪文或水桶處分。 申訴人:HoYoverse 被申訴人:leafff / ILoveNTR 看板板名:miHoYo 申訴訴求: 1.公告解除本人水桶 2.對本人提出之檢舉案進行判決。若版主認定無違規,也請版主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申訴內容: 一、 本人已於檢舉文首段表明 #1CejqUcS (Violation) 依據本站站規第三編 第二章 第十五條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 本人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miHoYo版)提出檢舉 格式亦符合本站站規要求 置底公告及版規並無要求檢舉需利用站內信且勿直接將文章發表於看板上 即使有,miHoYo版版規亦不得牴觸上位法的本站站規 #1CejqUcS (Violation) 依據本站站規,站內信違規非看板違規 站內信自然非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 不論從何角度皆無 「在看板發表無關板旨的文章」 「經板主群認定文章有擾亂看板之目的」 之事實 請公告解除本人水桶 二、 #1CejqUcS (Violation) 依據本站站規第二編 第二章 第八條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二編 第二章 第十一條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請版主群對本人提出之檢舉案進行判決 若版主認定無違規,也請版主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三、 雖ILoveNTR版主尚未回信 但leafff版主已以版主群身份回信 本人依信中建議,與版主群溝通結束後於此版申訴 四、 版主群回信提及 「經板主群討論與檢視其他看板運作模式, 尚有其他大型看板另設有檢舉板以處理檢舉事務, 因此若使用者於看板上張貼檢舉文, 板主同樣可不予處理並且依其他板規處置, 因此認為禁止將檢舉文張貼於看板上並不違反站規」 1.因版主群未提及具體看板,難以具體討論。 2.即使有其他大型看板另設有檢舉板,miHoYo版也沒有另設檢舉板。 3.即使有其他大型看板不處理於看板上張貼之檢舉文並且依其他板規處置, 亦僅代表該看板違反站規。不應以他版之違規行為合理化本版之違規行為。 4.即使有其他大型看板違反站規禁止將檢舉文張貼於看板上,miHoYo版亦無此規定。 不知版主群以其他無關看版版規,而非上位法的組規/群規/站規水桶的依據合理性何在? 五、 #1P4C6_Xx (Sub_GMobile) 依據組規一、(2)2. 「*若原文已被刪除則應由板主義務性提供並轉錄之。」 請版主群協助轉錄被刪除之檢舉文。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12.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699712827.A.441.html
文章代碼(AID): #1bJuyxH1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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