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3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jokerlin)時間7年前 (2017/06/10 09: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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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ackervator 信箱] 作者: watanabekun (悪の権化) 標題: Re: #1PC3ypJH (GBF) 之判決疑義 時間: Fri Jun 2 19:16:36 2017 ※ 引述《jackervator (jokerlin)》之銘言: : 挑釁是由多數板眾認定的 : 我其實已經幫你壓很多封信了 : 這邊有太多板眾的檢舉說你挑釁(水球加站內信超過20 : 而且是每個加重的階段都有很多人檢舉 : 所以我才根據版規二三判你3->7->30天 : 念在曾經共事過 我本來是很不想把你的版規拿掉的 但你一直改標題而且被多數人認定引戰 : 我只能把他拿掉置底加上加重判決 : 順帶一提 目前還有超過五個人檢舉你翻譯文改標題引戰 要求劣退你 : 我是希望你自律啦 我已經很幫你了 : ----- 多數板眾是多數根本沒在參與該篇討論的板眾?是在一片搧風點火之下情緒被帶起來的非 直接當事人? 你不覺得這種板規、檢舉變成鬥爭工具,文字陷阱的風氣有點問題嗎? 犯規是由你板主本人判定還是要讓板友公審判定? 檢舉人的意志該凌駕板規嗎? 如果主要工作變成處理這類濫訴你也不輕鬆吧。 另外關於板規標題,我之前就在閒聊串提過板規是不是該翻新了,不知道是你太忙沒看到 還是覺得不需要改。不過都辭職這麼久了名字還被掛在那邊我可不開心。 雖然你說這是尊重,但這種表示方式其實沒有讓我有被尊重的感覺。很抱歉完全沒有。 這次用這種方式讓你處理掉那篇舊文,我目的也達到了。 雖然很遺憾內容沒什麼改動就是。 有空不妨去爬爬舊閒聊串,真的會有點感慨以前閒聊串的一些板友id哪去了。 有多少個是被接近違規邊緣的難聽話氣到離開的? 但因為他們沒申訴,什麼事都沒有。 你覺得這樣真的好嗎? 總之現在板是你的板,照目前風氣看來無論我這個禍害在不在,大概暫時也不會有人想出 來選板主。所以還是期待你能積極做點什麼讓板風稍微變得正向些。 最後,我的目的是點出問題,沒事也不會存心丟上組務找麻煩 (同是上班族我想你也沒空) 如果你能就現有規則提出一些非民粹外的水桶理由的話,這帳號桶了就桶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22.15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ackervator (180.177.35.29), 06/10/2017 09:08:58
文章代碼(AID): #1PEqQi8Z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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