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 6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釣魚寶寶)時間7年前 (2017/05/23 01: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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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tan04 信箱]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標題: Re: 水桶判決 時間: Fri May 19 14:07:25 2017 ※ 引述《satan04 (釣魚寶寶)》之銘言: : ※ 引述《joy3252355 (九月 ~*)》之銘言: : : 那篇他們兩個人有互相檢舉啊 ... 原則上當然是他們兩個都引戰了 : : 一開始兩個都有先給警告 之後觀察幾天他們的確也暫時沒互噴 有改善了 : : 所以那篇後來我隔很多天才說暫定不違規 來龍去脈是這樣 : 那我跟cocopkpk555就像第一判例交火,卻沒得到警告直接被桶(還只有我)。 : 這不就很矛盾嗎? cocopkpk555那四則推文我看來也是引戰 如果你要檢舉的話 Kennyq跟KIWAMI那兩個人之前沒有前科啊 但你的情況是已經很常收到信說"那樣的留言沒有違規嗎" 我都回踩在線上未違規 變成說其實已經不只一次了 這一次更是同時收到多位板友都問同一段推文是否違規 我看完也覺得違規 所以就依他們檢舉的項目處理了 : : 我用鎖文沒用那篇桶他的原因是底下推文也都罵開了 : : 如果桶了Tyranitar那底下一票推文沒道理不桶 才直接鎖文並作為之後桶他的參考之一 : : 講白了 那篇一開始兩方說法就沒有共識 怎麼可能好好討論 : 跟其他人如第2判例互吵(但雙方語氣沒這麼激烈),卻只有我得到所謂釣魚的罪名。 : 看不懂標準界線所在,很難不讓人覺得自己不是被針對。 釣魚一事就一開始講的 "你先挑釁不敢指名後來又檢舉他人" ←這個行為 雖然你的解釋是另一回事 但不算私信 光推文(包含我)也認為是在找人檢舉 如果說針對與否 講真的 針對你的絕對不會是我 而是部分板友吧 我覺得 我會針對的只有蓄意鬧板的人 : : 我是這樣認定沒錯啊 不會只有我這樣想吧 ? : 所以今天留言:「連好好針對主題回文都不敢? 」會不會被認定釣魚? : 我想是不會,因為照做不會觸犯任何板規。 其實引戰違規從過往以來我都是以"語氣"跟"篇幅"當判斷標準之一 拿上面Tyranitar那篇來說 底下雖然罵開但大概都是一人一句酸話 這種我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然而如果是Kennyq跟KIWAMI這種大篇幅對幹的 我就會列入觀察甚至做處理 這也是為什麼第一段我會說cocopkpk555也算違規 但下面這篇我認定無違規

05/16 23:06,
#1P6mCuu0 Ithildin earnformoney 推文引戰 2-4-2
05/16 23:06

05/16 23:38,
該篇推文無違規
05/16 23:38
: 那今天我留:連指名都不敢? : 他們照做回文「satan04你講的根本是ooxx ...」 : 也是不會觸犯任何板規啊! : (除非他們還人身攻擊,但這跟我說請他們指名有何關係?) 跟著上面提的那些內容一起看 會算你違規是整段推文連續性的看下來 如果你真的只留這一句 然後又有人噴你的話 你絕對沒事 -- ◤◤▁▃▁ 「さあ、ワタシと一緒に楽しみましょう。」◤◤ ▁▃▁ ψ域 ◤◤ ~ Unlight ~ 不死の雙子 || ◢◢ || ◢◢ 「アタシの「血」は高くつくわよ。」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7.180.8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atan04 (61.230.6.37), 05/23/2017 01:04:22
文章代碼(AID): #1P8neOYX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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