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 3
※ [本文轉錄自 satan04 信箱]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標題: Re: 水桶判決
時間: Wed May 17 23:59:31 2017
※ 引述《joy3252355 (九月 ~*)》之銘言:
: ※ 引述《satan04 (釣魚寶寶)》之銘言:
: : 首先我是正常表達對9蛋文的意見,
: : 完全沒有攻擊任何人的意圖(頂多是後來不耐煩了態度稍差),
: ^^^^^^^^^^^^^^^^^^^^^^^^^^
: 這點就是問題啦
: 我公告內是說這串推文
: 噓 satan04: 不發p幣我實在覺得9蛋文要幹嘛 05/12 23:57
: 噓 satan04: 科 所以我說拉 沒p幣這文章意義在哪? 05/13 01:37
: → satan04: 有些人就是看不懂 我就再打一次 05/13 01:37
: 噓 satan04: 果然就是有人看不懂 論點很差 加油好嗎 05/13 02:33
: → satan04: 永遠只能拿噓來說嘴? 連指名都不敢 廠廠 05/13 02:34
: 噓 satan04: 黑人問號??? 好吧你果然看不懂 05/13 02:49
: 噓 satan04: 沒辦法 板上閱讀能力低落 05/13 03:24
: → satan04: 邏輯很差 廢文+錢=至少還有點存在價值 05/13 10:23
: → satan04: 要p幣去置底拿還比較快 來這裡要是有啥問題? 頗ㄏ 05/13 10:25
: 你自己憑著自己良心說 你覺得這樣看下來算不算引戰 ?
: 你覺得如果每個人留言都用這種語氣 是要怎麼心平氣和討論 這到最後一定吵架的啊
: 而且你說這句
我參考過以往判例後實在不覺得自己有引戰的客觀事實。
例如: #1P0gRvc_ 其中說了「沒玩的任何人,都能對缺乏道德愛作弊的吐口水
搞不清楚嗎ww」、「就笑你愛該又不敢發文」、「你只會該該叫對玩家有啥幫助」
尚不足稱作引戰。
又如 #1OoHDN_S 其中說了「國中畢業再學別人上ptt OK?」和
「國中生出來道歉」都還只是鎖文處理
那我用黑人問號與邏輯只是回應推文態度稍微不屑 又如何能認為是引戰呢?
: → satan04: 永遠只能拿噓來說嘴? 連指名都不敢 廠廠 05/13 02:34
: 結果人家講了又被檢舉 這個很難護航了
: 疑似釣魚這個例子之前也桶過一個不知道你記不記得 他只是更白的說"釣到了"
: 但你這次的行為其實也差不多 不是嗎 ?
指名討論對象根本不算攻擊,
單純只是不爽他們某s某樓連個名字都不敢講。
如果沒有罵人講了會怎樣?
難道指名對方是板規不允許之事?
我這算釣魚除非板主認定他們推文就是要人身攻擊我而不是來討論,
不然能釣到什麼?
後面我就不多做回應,與此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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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xal2vN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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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atan04 (61.230.6.37), 05/23/2017 0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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