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 3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釣魚寶寶)時間7年前 (2017/05/23 01: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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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tan04 信箱]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標題: Re: 水桶判決 時間: Wed May 17 23:59:31 2017 ※ 引述《joy3252355 (九月 ~*)》之銘言: : ※ 引述《satan04 (釣魚寶寶)》之銘言: : : 首先我是正常表達對9蛋文的意見, : : 完全沒有攻擊任何人的意圖(頂多是後來不耐煩了態度稍差), : ^^^^^^^^^^^^^^^^^^^^^^^^^^ : 這點就是問題啦 : 我公告內是說這串推文 : 噓 satan04: 不發p幣我實在覺得9蛋文要幹嘛 05/12 23:57 : 噓 satan04: 科 所以我說拉 沒p幣這文章意義在哪? 05/13 01:37 : → satan04: 有些人就是看不懂 我就再打一次 05/13 01:37 : 噓 satan04: 果然就是有人看不懂 論點很差 加油好嗎 05/13 02:33 : → satan04: 永遠只能拿噓來說嘴? 連指名都不敢 廠廠 05/13 02:34 : 噓 satan04: 黑人問號??? 好吧你果然看不懂 05/13 02:49 : 噓 satan04: 沒辦法 板上閱讀能力低落 05/13 03:24 : → satan04: 邏輯很差 廢文+錢=至少還有點存在價值 05/13 10:23 : → satan04: 要p幣去置底拿還比較快 來這裡要是有啥問題? 頗ㄏ 05/13 10:25 : 你自己憑著自己良心說 你覺得這樣看下來算不算引戰 ? : 你覺得如果每個人留言都用這種語氣 是要怎麼心平氣和討論 這到最後一定吵架的啊 : 而且你說這句 我參考過以往判例後實在不覺得自己有引戰的客觀事實。 例如: #1P0gRvc_ 其中說了「沒玩的任何人,都能對缺乏道德愛作弊的吐口水 搞不清楚嗎ww」、「就笑你愛該又不敢發文」、「你只會該該叫對玩家有啥幫助」 尚不足稱作引戰。 又如 #1OoHDN_S 其中說了「國中畢業再學別人上ptt OK?」和 「國中生出來道歉」都還只是鎖文處理 那我用黑人問號與邏輯只是回應推文態度稍微不屑 又如何能認為是引戰呢? : → satan04: 永遠只能拿噓來說嘴? 連指名都不敢 廠廠 05/13 02:34 : 結果人家講了又被檢舉 這個很難護航了 : 疑似釣魚這個例子之前也桶過一個不知道你記不記得 他只是更白的說"釣到了" : 但你這次的行為其實也差不多 不是嗎 ? 指名討論對象根本不算攻擊, 單純只是不爽他們某s某樓連個名字都不敢講。 如果沒有罵人講了會怎樣? 難道指名對方是板規不允許之事? 我這算釣魚除非板主認定他們推文就是要人身攻擊我而不是來討論, 不然能釣到什麼? 後面我就不多做回應,與此案無關。 -- http://i.imgur.com/xal2vN2.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67.3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atan04 (61.230.6.37), 05/23/2017 01:03:28
文章代碼(AID): #1P8ndYlT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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